第08版:理论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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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官不为”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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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官不为”不能听之任之

袁文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台了多项规定、禁令,全面整肃党风,受到举世瞩目。时至今日,正党风、治官风、树清风的工作仍“在路上”。然而,就在我们严肃整治“为官乱为”的同时,却又产生了“为官不为”的官僚作风。一些干部感叹当下管束多了、监督严了、官不好当了,便借口“为官不易”而索性“为官不为”。有的眼见无利不想为,有的本领恐慌不会为,有的担当缺乏不敢为,有的得过且过无所为……这些“为官不为”的表现,实质是懒政庸政怠政,是为官之耻。所以,面对这种“为官不为”现象,各级党的组织都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出重拳、下猛药,予以整治,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首先,要把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关,让官员“不能不作为”。在一些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原因固然很多,但与我们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也不无关系。如果我们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名副其实的德才兼备、作风扎实、群众认可,“为官不为”的问题就可能不会出现,即使偶尔出现苗头,也很容易得到解决。因此,要切实解决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就必须认真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恪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树立重群众口碑、重真才实学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纠正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看背景选干部、靠关系用干部的不良现象,使官员认识到“不作为”就不会被重用、就不会被提拔。

其次,要重视对干部加强监督管理,让官员“不敢不作为”。各地要结合中央政治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体制,切实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问题,消除“为官不为”的生存土壤。同时,各级干部管理部门要对照官员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对各种“为官不为”的现象要进行严格问责、严肃执纪,从而避免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以后不进反退,出现在思想上僵化、作风上腐化、能力上退化的现象。

再次,要建立完善干部管理的约束激励机制,让官员“主动作为”。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打虎拍蝇”力度的不断加大,官员乱作为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但一些官员也表现出“不干事不出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权力下放职责减半”等种种不良心态,因而导致了“为官不为”现象的出现,引起群众不满。因此,要治理“为官不为”现象,就必须按照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完善干部使用的约束激励机制,用机制推动干部勤勉工作,用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用机制约束干部严格自律,自觉在有作为、能作为、勤作为方面做出样子、当好表率、树立榜样,真正扑下身子解决好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问题,成为受百姓欢迎的好干部。

总之,借口“为官不易”而出现的种种“为官不为”,实际上都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之充分表现,也是宗旨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退化的具体反应,小处说会贻误工作,大处讲则会损害党的威信。因此,对那些不敢抓、不敢管、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干部,对那些“为官不为”的表现和行为,必须以反腐的力度严厉问责,严厉查处,并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方面下功夫,从而消除“为官不为”现象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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