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真抓实干谋跨越 砥砺前行谱新篇
我省再添一所三甲医院
黑夜里一束温暖的光 照亮母女俩前行的路
4条道路部分路段停水
老人探亲返郑迷路 巡防队员暖心护送
贵重物品遗落车厢 热心车长拾获归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阐释(四十一)
“爱心牌”围巾 温暖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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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让文明风尚吹遍绿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阐释(四十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进步性(2)

和谐是关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合理关系的规定和要求。在中国,和谐观念出现得很早。《周易》中有“保合大和”的说法;老子强调“合异以为同”;孔子主张“致中和”“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惠施宣扬“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张载提出“天人合一”等。

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全面而深刻地提出了关于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马克思指出,和谐是包括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内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标志着通过消灭阶级而实现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高度协调统一的社会状态和社会境界。同时,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进程,消除资本主义不和谐的弊端,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未来的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全面协调统一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准确把握这一原则,努力推进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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