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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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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关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合理关系的规定和要求。在中国,和谐观念出现得很早。《周易》中有“保合大和”的说法;老子强调“合异以为同”;孔子主张“致中和”“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惠施宣扬“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张载提出“天人合一”等。 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全面而深刻地提出了关于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马克思指出,和谐是包括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内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标志着通过消灭阶级而实现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高度协调统一的社会状态和社会境界。同时,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进程,消除资本主义不和谐的弊端,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未来的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全面协调统一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准确把握这一原则,努力推进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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