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并致残一名8岁女童的韩国人赵斗淳12日服刑12年期满出狱,在民众愤怒抗议声中返回家中。
赵斗淳当天早晨乘坐汽车离开首尔一座监狱,由司法人员陪同前往位于首尔以南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美联社报道,大批警察在监狱门口警戒,数十人在监狱门口抗议释放赵斗淳,其中一些人躺在地上堵住一条通往监狱的道路,后来被警察驱散。汽车驶出监狱时,抗议人群向车扔鸡蛋。
赵斗淳在缓刑办公室外露面,戴着棒球帽和口罩。媒体记者追问他是否会就所犯罪行悔过和道歉,他没有回答,只是两次深鞠躬。不过,一名司法官员说,赵斗淳表示悔过,说自己犯下“人神共愤的罪行”,并向受害人道歉。韩联社报道,大约150人在赵斗淳住所附近抗议把他放回家,要求把他赶出安山或判处死亡。
赵斗淳2008年12月在安山市把一名8岁小学生拖到公共厕所内强奸,且致使受害人严重受伤。这一案件被改编为韩国电影《素媛》,因而被称为“素媛案”。赵斗淳被判处12年监禁,但许多人认为惩处过轻。他今年7月表示出狱后仍回到安山居住,令当地居民陷入恐慌。他出狱后将长期戴电子脚镣,接受24小时监控。安山市采取多项措施,安抚民众不安情绪和防止赵斗淳再犯罪。当局在赵斗淳住所周围安设数十个监控摄像头,提高了30盏路灯的亮度,安排包括退役特种兵和退役跆拳道运动员在内的12名警察在附近全天候巡逻。 新华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