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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 办法明年2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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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 办法明年2月1日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谭谟晓)银保监会官网14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挑战。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办法》要求,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等。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应符合风险保障本质、遵循保险基本原理、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做到产品定价合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进行噱头炒作、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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