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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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的规定和要求。《论语》中的“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儒家对自由的理解。老子的“为无为”、庄子的“逍遥游”,则典型地表达了道家对自由的体认和追求。到了近代,自由概念被运用到政治领域,出现了政治意义上的自由观念,梁启超就明确指出:“人人于法律内享有自由,法律之下人人平等。”马克思、恩格斯把自由与“人类解放”联系起来,不仅将其作为个人发展的尺度,而且作为共产主义社会最重要的本质特征。他们认为,只有在扬弃了以往剥削社会的强制劳动和固定分工、特别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和固定分工之后,人们才能实现“自主活动”,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只存在于物质生产的彼岸,它的实际内容就是人类能力的发展成为目的本身。也就是说,人不再屈从于任何外在的目的,人成了人本身的主人,这就是人的自由的最高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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