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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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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吴雨)中国人民银行15日公布的公告明确要求,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结合《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发布了2020年第18号公告,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公告明确,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根据公告,对于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保、医疗、教育、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类收费,收费单位或其委托代收机构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员值守并收取现金;铁路、道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单位,以及涉及零售、餐饮、居民服务和娱乐行业等的大中型商业机构,应具备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工或自助现金机具收取现金。 此外,人民银行表示,对涉及公共服务、民生以及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主体,将严肃整治。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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