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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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12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考核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考核内容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事业单位要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价、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含职员)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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