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张冉)为积极探索审核审批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提高惠民便民服务水平。日前,中原区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各街道,预计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可使低保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以上,压缩到20个工作日左右。 这次中原区社会救助权限下放,坚持权责一致原则、便民利民原则、提高效能原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顺应特殊困难群体申请社会救助的需要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的要求,压减审批环节,再造工作流程,提高社会救助的时效性、便捷性、精准性,增强辖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权限下放的目标任务是以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将社会救助“两级审批、三级公示”(街道、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社区、街道、区级民政部门公示)优化为“一级审批、两级公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兜底保障工作更加及时高效。 权限下放范围包括,社会救助审批及相关保障金给付。具体包含6项内容,分别是: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增发、减发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对象认定、特困供养对象保障金给付;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临时救助金给付;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低收入认定。 为确保该项举措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12月9日,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中原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规范》。明确了该《工作规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下放权限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 根据职责分工,中原区民政局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中原区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规范和完善街道行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的流程、要求、监管、问责机制,做好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及家庭经济情况核查核对工作等。 各街道办事处对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核、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救助受理审核、审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政务系统信息录入和公示、信息系统管理、统计报表上报,政策宣传、档案管理;负责向民政局提交社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和各类补贴;负责落实工作及长期规范工作的必要业务经费。并明确,各办事处行政正职是社会救助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各居(村)委会负责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 据了解,中原区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托底线”工作更加精准、透明、及时、高效。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