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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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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不理旧账”将被追责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肖雅文)昨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条例》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九项明确的义务性要求和九项禁止性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宣传落实相关政策、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主动提供高效服务、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组织推动经贸活动、诚信守法履约践诺、落实联系企业制度、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得加重企业负担;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懒政怠政;不得歧视民营企业;不得漠视企业诉求;不得收受企业财物;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不得违规插手经济纠纷;不得新官不理旧账。” 针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要求政府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完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激励机制和授信尽职免责机制。 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不诚信问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履行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延迟履行、延迟兑现。” 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肖雅文)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月1日起,《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分为5章,共53条,明确了我们应当遵守的各类文明行为准则,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同时,也在公共秩序、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方面划出了明确的“底线”。 《条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约束作用,明确法律责任。对不文明行为,明确了处罚方法,比如“在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喷涂、粘贴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生活垃圾的,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高空抛物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礼让行人、从车辆内向外抛洒物品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五十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极个别人诬告、敲诈等“碰瓷”行为,《条例》规定“公民实施见义勇为、紧急现场救护、扶助等救助行为,被助人及其近亲属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另外,围绕《条例》实施,我省将建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严重不文明行为予以记录,必要时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依法予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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