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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规划》共分九个部分: 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二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三是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是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五是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六是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七是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八是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九是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详见9版、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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