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郑州代表团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就进一步提升立法、执法、司法和全社会守法水平,打造法治化制度化社会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代表侯红在发言中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紧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重要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尊崇和厉行法治,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三个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善于把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融合起来,有效提升了检察监督效能;法院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法律监督职责,每一个案件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个报告彰显了大局意识和为民情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了新发展理念,谋划和部署切合了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生态保护、重大战略实施等重点工作。
侯红建议,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加入脑入心;以“行政手段+司法手段”凝聚法治合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加快推进我省黄河地方立法进程
省人大代表胡荃认为,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站位高、立意新、谋划远,充分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的生动实践和创新举措,以“四个进一步”科学谋划了今年的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务实,是一个政治性、指导性、示范性强的好报告,完全赞同。
胡荃建议,加快推进我省黄河地方立法进程,把握好黄河立法的定位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我省范围内黄河的特殊矛盾与问题, (下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