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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作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成绩单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058人,起诉15339人;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04件,办结1088件。 先进典型涌现,10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亮点一 服务发展大局 关键词:抗击疫情 全市1438名检察干警闻令而动,深入社区站点、村头路口参与联防联控。 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充分运用“三远一网”,快速办理涉疫案件,批捕42人,起诉79人。 关键词:维护安全稳定 批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编造传播政治谣言等犯罪20人,起诉40人;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47人,起诉1272人。 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50人,起诉2526人。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324人,起诉423人。 关键词:服务“六稳”“六保” 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意见18条,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活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罪案件,依法不批捕99人、不起诉94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8人。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6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与民争利犯罪活动,起诉91人。 亮点二 强化法律监督 关键词:刑事检察 宽严相济,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058人,起诉1533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354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175人。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4293人,适用率 86.49%,量刑建议采纳率95.55%。 持续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0件、撤案79件,纠正漏捕193人、漏诉166人。 全面推开“派驻+巡回”监狱检察机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61人。 依法查办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9件9人。 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122人,起诉101人。 关键词:民事检察 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04件,办结1088件。 提出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5件,提出抗诉案件法院再审改变率85.7%;发送再审检察建议102件,法院已裁定再审63件;发送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2件,法院已采纳30件;发送纠正执行违法检察建议41件,法院已采纳36件。 坚持引导服判息诉,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予支持监督申请682件。 关键词:行政检察 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6件。受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10件,审结179件。 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56件,发送检察建议153件,法院和有关单位采纳146件。 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办案机制,就5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化解51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共受理线索809件,立案364 件,其中诉前程序办理184件,依法起诉24件。 通过办案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500万余元,督促收回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及占用的耕地200余亩,督促治理黑臭水体13万余立方米,督促整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湿地4000余亩。 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先后与市河长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中级法院会签协作意见,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亮点三 践行司法为民 关键词: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中,累计依法批捕2314人,起诉2450人。 坚持“破网打伞”,累计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63条。 深入“打财断血”,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和违法所得43亿余元。 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72件。 关键词:保障民生安全 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2人,起诉149人,努力让百姓远离“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 批捕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43人、起诉127人。 办理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 关键词: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286人。携手各方共同构筑校园安全防线,共同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工入职查询等六项机制,开展入职查询22041人次,拒前科劣迹人员于校园之外。 对符合条件的4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7场,覆盖师生28万余人。 关键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办好群众来信,3670件群众来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开展司法救助雪中送炭,向80名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41.9万元。 亮点四 狠抓自身建设 关键词:打牢业务基础 开展分类培训,重点围绕新法律法规、新知识和检察实务、疑难问题等,培训316期,参训23026人次。 开展借力引智,借助“外脑”促办案能力提升,邀请专家学者参加专家咨询会30人次,集体“会诊”案件47件。 亮点五 自觉接受监督 关键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主动报告工作,两级院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5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件,转交案件和事项17件。坚持代表委员联络常态化,“一对一”走访人大代表644人,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各类活动139人次。 关键词:自觉深化检务公开 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212件、重要案件信息1655件、法律文书9002件。 开辟检务公开新途径,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动态发布检察信息,让检察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检察。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两级院共组织公开听证142件。 关键词:自觉强化履职制约 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 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1038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137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办案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41件。 2021年工作 “五大安排” 1.强化政治建设,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取得新成效。 2.聚焦中心大局,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依法办理各类涉疫案件;持续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涉农检察、“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助力美丽郑州建设。 3.笃行司法为民,在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创出新举措。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 4.锻造过硬队伍,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呈现新气象。 5.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落实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中追求新高度。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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