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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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3月8日,中原区政府聘请35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参与监督政务服务。 此次聘请“中原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是该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的新机制。中原区政府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家代表、新闻工作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中聘任了35名特邀监督员。 为充分发挥“中原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中原区政府明确监督员履职范围:积极参与全区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同时,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尊重、支持、配合特邀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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