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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一区多园”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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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一区多园”管理办法实施
列入其中的园区可增挂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园牌子

本报讯(记者 刘地 通讯员 邵林静)3月21日,《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是着力推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郑州国家高新区创新协同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区”是指郑州国家高新区,“多园”是指各开发区、区县(市)的专业(科技)园区或产业集聚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采取“全市统筹、择优遴选、动态管理、定期申报”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辐射区、辐射点及其他产业(科技)园区、产业集聚区纳入“一区多园”范围。

经批准列入“一区多园”的各个园区,增挂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园牌子,享受国家高新区支持政策、国家自创区先行先试政策,郑州高新区向各分园开放科技创新、项目孵化、科技金融、产业生态等各类创新平台。

根据该管理办法, “一区多园”的管理不涉及园区的设立、变更、调整、干部、人事、编制、国民经济统计等事项,不涉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调整,各分园仍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管理。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纳入“一区多园”管理的自创区辐射区、辐射点及我市其他省级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产业(科技)园区。

据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区多园”的实施,将进一步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部署,打造全市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极,促进科技与产业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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