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刘少锋,是郑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4年来,一直战斗在职务犯罪检察战线最前沿,共承办公诉案件1000余起,无一错案,被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
作为检察官,刘少锋不仅重视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供述,也重视犯罪嫌疑人罪轻辩解、无罪辩解。他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将经手案件办成铁案。同时,他更注意通过办案进行普法教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在办理王某受贿案时,刘少锋反复阅卷数百册,发现王某收受某开发商的一套房屋的事实证据存在薄弱环节。到底王某有没有使用和控制房屋?是谁在实际占有使用控制这套住宅?这套房屋是否该认定为受贿?检察人员补充询问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行贿人,重新核查了屋内物品信息。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充分论证,最终该起“事实”在提起公诉时没有认定。王某感动于检察机关实事求是的办案作风,转变了态度,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当庭认罪认罚,使此案取得良好的庭审和普法效果。
监察体制改革后,郑州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案件时,起诉前必须听取市院的集体研究意见。自此,由刘少锋组织部门员额检察官集体听取全市案件汇报百余次,为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把关质检”,2018年以来,把关案件无一错误,彰显了检察职能。
刑诉法修改之前,郑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地区。认罪认罚制度起步早,但精准刑的量刑建议提出比例低。刘少锋从自己承办和指导的案件入手,积极主动与资深法官沟通,探索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有效途径,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刘少锋说,检察机关是惩治腐败犯罪的重要力量,自己和同事们将继续更好地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继续努力,担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