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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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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四批)

【一】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65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恒大山水城2期180栋2单元门口有个公共厕所,由于建造不合理,使用期间产生刺鼻异味,严重污染大气。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恒大山水城2期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郭岗村,文泽路东侧,交办问题反映的公厕在该小区180号楼北侧60米处,隶属于洞林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郭岗村共同建设的蒙古大营项目,该项目由河南禾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1日,荥阳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查看,在恒大山水城2期180栋2单元门口没有看到交办问题反映的公厕存在。在该小区北侧发现有一处在建公厕,该公厕位于蒙古大营建设项目场地内,距离恒大山水城2期约60米,处于停建状态,并未建成投入使用,现场未闻到刺鼻异味。经询问郭岗村干部了解到,该公厕由于不符合蒙古大营项目整体设计风格,河南禾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其进行拆除。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2日,该公厕已拆除完毕,拆除后建筑垃圾已清运。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56

反映情况:郑州管城回族区中州大道车辆段,地铁5号线维修时,震动噪音扰民。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地铁车辆段是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位于陇海高架以南、中州大道以西、陇海铁路以北合围地块内,主要承担本段配属列车的停放、整备、双周三月检,以及全线配属列车的定修和临时故障处理工作。地铁5号线于2014年12月批复规划,车辆段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1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了解到自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向地铁集团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燕归园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地铁5号线车辆段相关部门专家协调降噪措施,并进行座谈会。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有效推进中州大道车辆段(地铁5号线车辆维修站)噪音扰民事件,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5月、8月、9月等多次召集地铁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燕归园小区居民、建业香槟圣元居民召开协调会,改进地铁降噪措施,降低噪音。协调地铁公司与居民就噪音问题定期开碰头会。截至目前,车辆段已进行了改进,并进行了两次检测。

1.地铁5号线车辆段试车线已停用,地铁集团承诺5月15日拆除完毕。

2.为了优化噪音影响,2020年4月9日地铁5号线车辆段在靠近管城回族区货站街往东300米设置全封闭砖砌围墙,咽喉区盖下部分设置156米长6.9米高砖砌围墙;2020年4月30日已完成现场施工。

3.为了做好减振降噪工作,地铁集团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车辆段及停车场环境影响情况说明》,于2019年5月23日进行了专家评审。

北城院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了《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出入线、试车线减振降噪方案专家咨询会》,根据情况说明完善了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为了做好减振降噪设计方案,检测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9月5日、9月21日、9月23日分别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优化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2019年10月17日和18日,检测单位对车辆段的噪声和振动又进行了现场检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优化了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地铁集团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

地铁集团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测试,铁四院根据测试结果提升了试车线减振降噪措施,并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

2021年4月8日,地铁集团再次咨询相关专家,对于降噪方案进行提升优化;对该轨道断电并加设了两个车档,同时,自东向西把地铁沿线把前期加设的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进一步起到隔音降噪效果。车辆段北侧将设置2米高声屏障,该工程计划于5月底完成建设。

自2019年5月6日起,居民对此事进行投诉后,地铁集团于当日针对此事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证实居民反映的问题属实,当即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

第一次措施: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

第二次措施:2019年9月,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优化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1)U形槽段185米设置全封闭声屏障;

(2)U形槽口至咽喉区盖下82米设置倒L形直立式声屏障;

(3)对出入线和盖下钢轨及道岔进行打磨及涂油;

(4)出入线曲线地段增设涂油装置;

(5)靠近盛煌燕归园小区的咽喉区盖下部分设置156米长6.9米高砖砌围墙;

(6)规范司机操作,段内禁止鸣笛,严禁急加减速等措施。

第三次措施:2019年10月,检测单位对车辆段的噪声和振动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优化了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一是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米长范围内设置4.1米高挡墙,轨面以上3米范围内贴泡沫铝;

二是U形槽段665米弹条III型扣件更换为高等减振扣件并与钢轨阻尼组合使用,26对钢轨接头夹板更换为减振接头夹板,出入线曲线地段和盖下岔区增设7台涂油装置;

三是U形槽终点至咽喉区盖板间敞口区域,出入线设置1.5米高近轨矮屏障,以上措施均优于环评措施,并于2019年11月15日完成现场施工。为了更加优化降噪方案,靠近盛煌燕归园小区的咽喉区盖下往东300米设置全封闭砖砌围墙,并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现场实施。

经过三次措施后,地铁方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2019年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和盛煌燕归园小区11#、12#楼当年的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的相关要求。

4.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定于2021年4月12日再次召开地铁公司与居民代表座谈会,针对该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及燕归园社区会持续督促,使地铁集团尽快完善整改措施,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正在办理

【三】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50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中迎建材广场1号里面,景来阁全屋定制,生产时粉尘污染,噪音扰民。

污染类型: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位于迎宾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中迎建材广场,全名是郑州市金水区锦莱阁家具商行,负责人是赵学超,主要经营零售板材、家具,属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周边无居民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该商行仓库于2021年1月26日由万客隆家具市场搬迁至中迎建材广场1厅1号,注册所在地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111号新天荣建材港C82-13、14号,与实际经营生产地位置不符,实际经营面积约90平方米,锦莱阁是一处市场门店,主要销售板材,以仓库存放为主,经营时需要将大块板材分切小块,有2台精密切割锯,配有粉尘收集设施,生产时会产生少量粉尘,生产仓库全密闭,周边均为市场商户,无居住居民,无噪音扰民。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中迎建材广场市场管理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教育,督促商户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自觉提升市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该商行已自行对生产设备进行清理,并向市场管理方签订环保承诺书,今后不再进行生产加工作业。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四】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45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信访办工作人员乔彩虹在薛店镇世纪广场内非法占用林地违规建造娱乐场所,噪音扰民。

污染类型:生态、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件反映的薛店镇世纪广场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店大道中段,始建于1999年,占地面积60余亩,主要方便镇区居民休闲健身。群众举报的娱乐场所为世纪广场东部南端场地的旱冰场,由薛店镇格大张村村民吴鹏飞(乔彩虹前夫)于2008年7月1日建造,占地面积共计860平方米,已于2018年6月28日拆除。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1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所在的区域现状为空地。经现场调查:

(一)关于该举报件反映的“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信访办工作人员乔彩虹在薛店镇世纪广场内非法占用林地违规建造娱乐场所”问题。

经查:乔彩虹本人于2010年至2012年曾在信访办工作3年,目前是薛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九级职员科员,举报案件反映的娱乐场为其前夫吴鹏飞所建(吴鹏飞和乔彩红于2013年12月25日离婚)。经新郑市林业局调查,该区域不属于林地。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薛店镇政府工作人员乔彩虹前夫吴鹏飞于2008年7月1日与薛店镇政府环卫所签订了为期7年的场地租赁合同(附件3),租赁世纪广场部分区域非法经营旱冰场,合同已于2015年6月31日到期,2015年6月底之后未办理相关手续。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所在区域现状为空地。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依据场地租赁合同第三条,就噪音、环境卫生等问题责令吴鹏飞限期搬离,并恢复该处原有地貌,该旱冰场自2015年至2018年6月一直处于停业状态,2018年6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旱冰场已停止对外经营,但迟迟未予以搬离,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就该问题多次联系旱冰场场主,一直联系不上,鉴于其合同到期迟迟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薛店镇政府于2018年6月27日对旱冰场强制拆除其整体设施并覆盖绿网,2018年6月28日已经拆除完毕,目前,该区域现状为空地,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已办结

【五】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35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办事处检察院社区,颐景苑小区开发商在建楼时,建筑工人用的生活污水直接外排,导致隔壁聚锦苑小区绿化树大面积死亡。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位于凤鸣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的聚锦苑小区院内,与清韵颐景苑工地一墙之隔,属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省检察院社区。聚锦苑小区物业公司为河南文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工地为清韵颐景苑项目,施工方为高创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1日,金水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颐景苑工地为方便在工地上居住的40余名工人洗漱,于2020年3月下旬在工地的生活区西北角紧贴聚锦苑小区南墙搭建一处洗刷水池,水池长约9米,有14个水龙头,东西走向。

1.建筑工人用的生活污水并未直接排至小区内,而是通过水槽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于水槽防水处理不到位,造成部分生活污水渗透至聚锦苑小区的南围墙。

2.聚锦苑小区内并没有出现因生活污水排入造成绿化树木大面积死亡,而是小区院内南墙1米之隔有三棵相邻的直径约15厘米的大叶女贞树,由于长时间受渗漏的污水浸泡,导致树木死亡。

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责令清韵颐景苑施工方高创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

1.对洗刷水池进行拆除,原水池地面进行硬化,并在原水池位置南侧50米地方新搭建洗刷水池,设置密闭排水管道,将生活污水暗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既保证建筑工人正常用水,又防止生活污水乱排。

2.刨除三棵死树及周边污染的土壤,更换新土,补种同种同直径的树木,做好防护,保证新树存活。

截至4月15日,已完成整改。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已办结

【六】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42

反映情况:1.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溱河路往北省道S321,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2.S321电厂路常年修路,铺设管道,持续三四年,扬尘污染严重。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关于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溱河路往北省道S321,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溱河路往北省道S321,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位于新密市曲梁镇下牛村。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曲梁镇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由于曲梁镇在S321路边设立的6米高围挡没有及时拆除,导致曲梁村临时修建绕行路有8米未与S321对接。现场有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经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关于反映的溱河路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曲梁镇组织人员拆除围挡,安排机扫车对该段道路进行清扫,洒水车进行不定时洒水降尘,保证道路干净、不起尘。

四、责任追究情况:无

问题2:关于群众反映“S321电厂路常年修路,铺设管道,持续三四年,扬尘污染严”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路段,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庙朱村,道路名称为裕中路,属于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目前正在建设,建设单位为新密市住建局,施工单位为河南瑞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新密市住建局和曲梁镇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裕中路改造提升工程于2020年12月4日开始施工,主要为郑州市引热入郑供热管网及郑州航空港区供热工程服务,因地下管网施工复杂,施工周期相对较长。目前,路床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60%,现场存在黄土裸露现象。

经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住建局及曲梁镇政府责令该道路施工单位施工时采取湿法作业,对暂不施工路面裸露的黄土进行覆盖,同时,安排洒水车不间断进行洒水降尘,目前已整改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七】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2HA202104100020

反映情况:张培涛在高村乡油坊村非法占地厂房内,至今存在生产,未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地貌(2018年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37)。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9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37,举报问题地址为高村乡油坊村,举报时入驻企业为郑州市阳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2018年接到举报后,经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高村乡联合调查,该企业租用张培涛非法占地建设的厂房,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环评审批手续,荥阳市环保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禁止生产经营,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6月16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到位,通过核查验收。对该地块非法占地建设问题,荥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7月20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停字〔2018〕3-182号),并对其立案调查(荥国土资立〔2018〕3-182号),2018年7月3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改字〔2018〕3-182号),2018年10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083号)。2019年1月30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19〕豫0182行审8号),由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和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组织对《荥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0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2019年5月28日,18282.92元罚款执行到位。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荥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交办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张培涛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高村乡油坊村土地建厂房一事属实。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和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对荥阳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2行审8号行政裁定书未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有部分设备、产品,但未发现有生产迹象。

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张培涛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高村乡油坊村土地建厂房问题,荥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整改,2021年4月13日开始,组织对违法建设厂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4月14日已全部拆除完毕。

四、问责情况:

针对相关部门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荥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问责程序,目前,荥阳市纪委监委已介入,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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