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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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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五批)

【一】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79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工人路401号滨河名家7号楼楼顶,有人在楼顶搭建养鸽子的简易房,鸽子叫声扰民,粪便气味难闻。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问题涉及的鸽子简易房位于二七区滨河名家小区7号楼2单元6层东户,属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了解,房主系郑州市信鸽协会会员,在自家第二层楼顶使用铁皮和铁丝网搭建简易鸽棚一处,鸽棚距楼顶地面约50厘米,饲养信鸽26只。现场发现有密闭粪桶,户主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鸽粪,将鸽粪装入桶中密闭保存运走,在鸽棚内可闻到轻微的异味,鸽子发出的声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与房主沟通,房主已将饲养的26只信鸽进行转卖;二是对简易鸽棚的铁皮围墙和钢丝网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二】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72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桂树亭村的敬老院旁边100米左右的新海洋新型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每到晚上排放废水至厂外的沟里,气味刺鼻,投诉人怀疑污水里含有有害物质。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新海洋新型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名称为新密市新海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该公司于2016年编制了《新密市新海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水泥助剂加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12月15日取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备案文件,文号:(郑环〔2016〕183号),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配料—搅拌—成品入库;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水—废水水吸收罐—返回生产工序,全部综合利用。

2018年,该公司扩建“年产10000吨建材助剂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新密环建〔2018〕219号),于2019年8月25日完成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公示。该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登记备案手续,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搅拌—成品(液态)—入库;反渗透净水设备产生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原料溶解工序不外排;设备清洗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车间内清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中不外排。

该公司厂界南侧约18米为祥和桧树亭社区、西南侧约136米为来集镇敬老院、西南约190米为裴沟村10组、西北侧偏北约320米为东庄沟、偏西约670米为西庄沟,厂界东侧为废弃厂房,北侧和西侧为农田。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1日,新密市来集镇政府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水泥助剂车间生产线正在运行,废水循环利用系统正常运行;建材助剂生产线处于停运状态。对该公司厂区四周、沟壕及低洼处进行了排查,厂区东围墙外边的3个雨水排放口,四周、沟壕及低洼处均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

周边走访情况:2021年4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均反映该公司没有废水排放和气味刺鼻现象。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今后,新密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正在办理

【三】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57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与大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大桥石化加油站,占用绿地,生活垃圾随意乱丢,该加油站是个违章建筑,至今也未拆除。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位于惠济区大河路与江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属于大河路办事处。公司全名是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江山路加油站,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成品汽油、柴油等。主要构筑物:一层砖混结构房分别为客服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便民中心东西长31.2米,南北宽9.3米;党建中心南北长18.4米,东西宽7.7米,占地面积约350.8平方米;钢架结构加油大棚东西长31.4米,南北宽25.6米,占地面积约803.8平方米。目前建筑均已投入使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19年11月,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大河路执法中队对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江山路加油站展开调查,2020年11月10日通过惠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并于2021年1月5日对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江山路加油站下达了《惠城管限拆字〔2020〕第08-067号限期拆除决定书》。

该交办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该问题属于正常行政处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待2021年7月5日诉讼期满后,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向惠济区人民政府申请由所属镇办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四】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73

反映情况:1.郑州市新密市杨岗村郑登快速路和芦沟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北边1公里左右十字路口有一个红色大门的无名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2.郑登快速路和芦沟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向西50米路南有一个路口进去,二财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3.白寨镇王寨河村老王寨河桥老桥半坡路东处,有一个红色大门的无名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郑州市新密市杨岗村郑登快速路和芦沟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北边1公里左右十字路口,有一个红色大门的无名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

一、基本情况:

群众所反映的“郑州市新密市杨岗村郑登快速路和芦沟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北边1公里左右十字路口无名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位于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梁山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无名沙厂为岳村镇火石岗村村民梁华的砂石暂存点,占地大约2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该无名沙厂无生产设备,无环评手续,处于停产状态。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岳村镇责令其立即将现场堆放的砂石料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四、问责情况:无

问题2:郑登快速路和芦沟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向西50米路南有一个路口进去,二财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郑登快速路和芦沟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向西50米路南有一个路口进去,二财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园林村,负责人:郑银红。该沙厂建于库房内,生产设备:破碎机1台、分筛机1辆、传送皮带5条。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该沙厂处于停产状态,1辆铲车在堆放石粉作业,库房大门敞开,粉尘无组织排放,无环评手续。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该沙厂已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清除所有原料和成品,电力部门已对其实施断电。针对该沙厂铲车作业时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立案调查,并对其下达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

四、问责情况:

中共岳村镇委员会给予片区网格员李伟锋全镇通报批评。

问题3:关于群众反映“白寨镇王寨河村老王寨河桥老桥半坡路东处,有一个红色大门的无名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问题。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白寨镇王寨河村老王寨河桥老桥半坡路东处,有一个红色大门的无名沙厂,露天作业,没有环评手续”位于白寨镇王寨河村北沟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此处石沫是本组村民郑关辰暂存于此,区域面积约100平方米,无生产设备,无环评手续。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白寨镇政府责令其对现场存放物料进行清理,对裸露地面进行覆土复绿。目前,现场所存石沫已全部清理完毕,已对该处裸露地面进行植树绿化。

四、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正在办理

【五】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2HA202104110002

反映情况:2013年12月,郑州高新区双桥街道办事处作为合村并城的征迁实施单位,将前庄王村拆除。在征迁过程中,占用数十亩农用地挖成大坑,将前庄王村及周边的建筑与生活垃圾全部倾倒入耕地内,污染土壤环境、破坏生态,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村民健康。遭到举报后拒绝整改,反而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欺骗环境保护部门,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丧失了该机关的公信力。请求事项:1.对郑州高新区双桥街道办事处破坏生态环境拒绝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前庄王村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辖区,2013年底,前庄王村进行村庄整体征迁,征迁之前,村庄原址位于开元路以南,连霍高速以北,连香路以东,雪松路以西。前庄王村土地面积共2304.9亩,2013年耕地面积1594.05亩,已报批征收面积1083.6亩,目前剩余耕地面积510.45亩,主要分布在连霍高速两侧,现状为绿化带。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高新区组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前庄王村原村庄范围上正在建设村民安置小区及市政道路,所涉及土地已取得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现场未发现占用耕地挖坑掩埋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的情况。2021年4月15日,高新区组织工作人员到达前庄王村,对现场施工的建设单位进行调查走访,建设单位均表明在土方开挖及地基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掩埋征迁垃圾的情况。

2018年6月30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32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78)后,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该处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已全部开工建设,现场未发现有掩埋建筑垃圾的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如实进行了回复。不存在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情况。

初步判断,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举报人请求事项,处理情况如下:

1.对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破坏生态环境拒绝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因暂未发现所反映的填埋垃圾问题,故不存在执法行为。

2.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因暂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不涉及对责任人问责问题。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

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目前,高新区双桥办事处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单位对前庄王村未报批征收土地进行土壤污染鉴定。同时,高新区有关单位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情况:已办结

【六】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40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货站街180号建业香槟圣园小区南侧,地铁5号线车务段,工作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经两年时间了,中间与相关部门沟通过很多次未解决,夜间11:00~01:00噪声达到80分贝。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货站街180号建业香槟圣园小区南侧是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位于陇海高架以南、中州大道以西、陇海铁路以北合围地块内,主要承担本段配属列车的停放、整备、双周三月检,以及全线配属列车的定修和临时故障处理工作。地铁5号线于2014年12月批复规划,车辆段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自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向地铁集团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燕归园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地铁5号线车辆段相关部门专家协调降噪措施,并进行座谈会。地铁集团方面已于2019年完成了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段进行了多次检测和降噪工作。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2021年4月9日,管城回族区政府已经召集地铁5号线车辆段和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督查情况;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对实地进行核查;2021年4月12日,在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主持下,召开了关于地铁方与居民代表的座谈会。

截至目前,地铁5号线车辆试车线已停用,地铁集团承诺5月15日前拆除试车线。

(二)2021年4月8日,地铁集团再次咨询相关专家,对于降噪方案进行提升优化;对该轨道断电并加设了两个车档,同时,自东向西把地铁沿线前期加设的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进一步起到隔音降噪效果。车辆段北侧将设置2米高声屏障,该工程计划于5月底完成建设。

(三)自2019年5月6日起,居民对此事进行投诉后,地铁集团于当日针对此事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证实居民反映的问题属实,当即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

第一次措施: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

第二次措施:2019年9月,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优化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一是U形槽段185米设置全封闭声屏障;

二是U形槽口至咽喉区盖下82米设置倒L形直立式声屏障;

三是对出入线和盖下钢轨及道岔进行打磨及涂油;

四是出入线曲线地段增设涂油装置;

五是靠近盛煌燕归园小区的咽喉区盖下部分设置156米长6.9米高砖砌围墙;

六是规范司机操作,段内禁止鸣笛,严禁急加减速等措施。

第三次措施:2019年10月,检测单位对车辆段的噪声和振动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优化减振降噪设计方案:

一是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米长范围内设置4.1米高挡墙,轨面以上3米范围内贴泡沫铝;

二是U形槽段665米弹条III型扣件更换为高等减振扣件并与钢轨阻尼组合使用,26对钢轨接头夹板更换为减振接头夹板,出入线曲线地段和盖下岔区增设7台涂油装置;

三是U形槽终点至咽喉区盖板间敞口区域,出入线设置1.5米高近轨矮屏障,以上措施均优于环评措施,并于2019年11月15日完成现场施工。为了更加优化降噪方案,靠近盛煌燕归园小区的咽喉区盖下往东300米设置全封闭砖砌围墙,并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现场实施。

经过三次措施后,地铁方委托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2019年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当年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的相关要求。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正在办理

【七】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15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民心路龙涵奶牛养殖小区内有家无证洗沙厂,非法碎石洗沙,排放工业废水。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位于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北民心路龙涵奶牛养殖场内,属古荥镇人民政府。该无名碎石厂承租龙涵奶牛养殖场内废弃牛棚内,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原料为废旧建筑材料,负责人姓赵,无相关手续,建设砂石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送料机1台、综合利用破碎机1台、筛分机1台、传送带2条。生产工艺:振动给料—破碎—筛分—传送带输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20年11月6日,古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处存在无名碎石厂,无相关手续,要求其拆除洗沙、碎石生产线,古荥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16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2021年4月6日,古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日常巡检中发现,该无名碎石厂仅存1条碎石生产线未彻底清理后,要求其三日内搬离。2021年4月12日进行现场核查,该碎石厂仅存1条碎石生产线及部分砂石物料,不具备生产能力,未发现工业废水排放行为。

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已将碎石厂生产线及主要生产设备清理完毕,碎石厂负责人签订承诺书防尘布覆盖剩余砂石物料,并清理完毕。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八】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14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李西河村西150米郑州太隆实业有限公司,破碎石头洗沙,噪音污染严重。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位于新城街道办事处李西河村西150米郑州太隆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该无名碎石厂于2021年1月3日承租郑州太隆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南侧生产厂房,投产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生产原料为废旧建筑材料,无相关手续,主要生产设备:综合利用破碎机1台、上料机1台、筛分机1台、传送带2条。生产工艺:振动给料—破碎—筛分—传送带输出。属新城街道办事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新城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3月22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郑州太隆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南侧存在无名碎石厂,负责人王大超,无手续,要求其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6日自行拆除洗沙、碎石生产线。2021年4月8日,新城街道办事处对该无名碎石、洗沙厂进行后督查,该厂已自行拆除部分主要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2021年4月12日进行现场核查,该碎石厂处于停产状态中,已拆除剩余相关生产设备。

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对郑州太隆实业有限公司业主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交办,该企业已对碎石生产线及主要生产设备清理完毕。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下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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