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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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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六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2HA202104120065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凹山组,荥阳城投公司,非法采矿、采石。荥阳市生态 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王泉行政村的一处废弃矿山上,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前期需进行土地平整,4月13日下午,荥阳市市政府组织人员对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土地平整项目(北区)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项目审批手续、方案评审、施工招标、石料处置等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并实施,工程手续齐全,程序完整,不属于非法施工。目前,现场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有序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荥阳城投公司因土地平整施工涉及采石作业属实;“非法”不属实。

部分属实 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及时督促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批复面积施工。

2.郑州中荥矿业有限公司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争取民众对项目实施的理解和支持;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爆破作业程序,爆破前公示,爆破过程中震动检测,根据结果及时改进完善实施方案,减少对周边民众的影响;及时维护施工区域及周边运输道路,消除运输安全隐患,严格把控扬尘防治,降低扬尘污染。

已办结无2X2HA202104120035郑州新郑市和庄镇穆庄村,村西养鸡场,紧邻农村住户,鸡粪堆放在鸡舍墙外农田上,不处理,不覆盖;下雨渗到地里,地下水被污染;鸡粪臭气难闻,蚊蝇多。新郑市大气、土壤、水 2021年4月13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穆明鹤养鸡场西面、南面、北面为农耕地,东面为住家户(与养鸡场相距5米)。养鸡场北侧院墙外西边,紧挨田地建设有一个约20平方米的晾晒场,晾晒场搭有防雨棚,地面进行硬化,南北两侧砌有围堰。养鸡场有两堆干鸡粪,堆放的土地属于穆明鹤。经调查,养鸡场建有鸡粪收集池,鸡粪晾干后供周边的农户施肥使用。

根据《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该养鸡场属于规下养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豁免类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养鸡场所在区域不属于禁养区。

部分属实新郑市农委于2021年4月13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新郑市和庄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要求督促养鸡场负责人将周围的鸡粪立即进行清理,清理后对晾粪池进行提升改造,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鸡粪实施无害化处理,加强清理频次,确保鸡粪不再堆积,减少气味的产生。截至2021年4月14日,堆放的鸡粪已清理干净,4月15日,晾粪池提升改造完成。已办结无3X2HA202104120033郑州春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工厂生产轻质碳酸钙、重钙、氢氧化钙、氧化钙所排放出的废气、粉尘污染环境严重,政府环保部门多次严令关闭该化工厂,至今未彻底关闭,白天不生产夜间偷生产。化工厂实际控制人刘春和在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任党支部书记,在官场15年苦心经营,保护伞众多,由此保护化工厂至今没有彻底关闭。新密市大气2021年4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白寨镇负责人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该公司因市场萎缩及资金问题未正常生产,在2020年11月,该公司决定退出碳酸钙市场,不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11月26日,该公司将生产用电变压器报停。经调查,新密市环保部门从未向该公司下达过要求其停产、关闭等相关文件及文书。近三年来,新密市环保部门也未接到过对该公司环境污染方面的举报,群众反映的实际控制人刘春和2005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白寨村党支部书记,2019年11月,因挪用资金被新密市纪委开除党籍,不再担任白寨村党支部书记,经调查,没有保护伞。现白寨村党支部书记由白国强担任。 不属实今后,新密市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无4D2HA202104120069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蔡沟村山上,刘小军毁坏林地几十亩,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登封市生态 2021年4月13日,登封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刘小军毁坏林地几十亩”问题

经调查,登封市宣化镇蔡沟村十组与山海村四组交界处老鸹岭山上的矿坑最早是上世纪90年代当地群众建房采石遗留矿坑。2016年,卢胜利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原遗留矿坑基础上,非法盗挖青石。2018年1月,卢胜利将该无证矿坑及设备作价50万元卖给刘小军,刘小军继续非法开采,期间由卢胜利帮忙处理村民事务。

针对刘小军和卢胜利的毁林行为,登封市林业局于2018年1月8日,对卢胜利做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449平方米(2.17亩)计21735元的罚款;2018年3月29日,对刘小军做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131平方米(1.69亩)计19227元的罚款;2018年6月19日,对刘小军做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600平方米(3.9亩)计52000元的罚款。

属实部分为确实存在毁坏林地行为,但以上三次违法行为处罚总面积5180平方米(7.7亩)。与举报人反映的刘小军毁坏林地几十亩不符。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非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

2018年6月,登封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对刘小军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9月将该案件移送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8月,登封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对卢胜利作出行政处罚。2020年10月27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决卢胜利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综上所述,确实存在非法开采,破坏生态问题,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2018年6月至12月,登封市林业局督促刘小军、卢胜利对非法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治理、实施绿化。治理结束后,由于当事人刘小军、卢胜利后期管护不到位,绿化树木成活率偏低,导致树木大量死亡。登封市宣化镇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结合春季绿化的有利时机,着手开展补植补造,于2021年2月底对该区域已覆土绿化到位。从2018年6月至今,在登封市宣化镇政府的严格监管下,该区域没有发生非法开采行为。已办结针对刘小军和卢胜利2018年6月之前的违法行为,2019年5月30日,登封市纪委给予时任宣化镇政府主管工业副职何跃涛、经济发展办主任岳占锋、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王跃辉、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宣化国土所所长)李宏标党内警告处分。5D2HA202104120068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四组村民任学敏非法采矿。登封市生态 2021年4月13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村民委员会查证: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无“任学敏”村民。

经调查,位于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四组区域内的采石场仅有一家,为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第六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已于2012年9月24日到期后注销,经现场查看,该矿坑的土地已复耕,至今该处未出现非法采矿现象。

不属实部分为登封市白坪乡东送表村四组无任学敏此人,也不存在非法采矿问题。

不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白坪乡党委、政府将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同时,要求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私挖乱采现象发生。已办结无6D2HA202104120049 1.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12组,永聚建材加工厂毁林违规占地经营。

2.新豫砖厂排放工业废气。

新密市大气、生态 问题1:关于群众反映“永聚建材加工厂毁林违规占地经营”问题。

2021年4月13日,新密市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取得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配套建设S317线项目混凝土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新密自然资临〔2020〕001号),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该土地权属为曲梁镇窦沟村集体土地,占地面积31043.48平方米。经调查,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手续齐全,属于合法经营。

问题2:关于群众反映“新豫砖厂排放工业废气”问题。

2021年4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曲梁镇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厂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正在运行。通过现场查阅该厂大气在线监控数据,该厂自2021年3月22日复工至今在线数据正常传输,未发现超标排污现象。2021年4月,河南因泰格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该厂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2021年4月1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均表示未发现该厂超标排放工业废气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不属实 针对问题1,下一步,新密市将加强对永聚建材加工厂企业日常监管。

针对问题2,新密市今后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对新豫砖厂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无7D2HA202104120048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刁沟村西南头高铁沿线两侧(常庄水库国家二级水源保护地),村委会违规占地建造公墓。中原区土壤、水 2021年4月11日,中原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处墓群位于常庄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为刁沟村荒地,多年来,刁沟村的回族村民在此处土葬。回族历来实行“速葬、薄葬、土葬”的丧葬习俗,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因城市发展需要, 2017年,刁沟村村委及村民充分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及刁沟村改造项目推进,对村庄范围内原有分散的自然坟地进行集中整合,迁葬至该处原有墓地中,并明确专人负责,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为防止雨水冲刷,减少火灾隐患,村民对坟体进行简单加固,周边进行绿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定,由于该处历史遗存自然墓地不属于建设项目,回族群众游坟时没有烧纸、上香、摆放祭品等习俗,不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不存在污染问题。

近年来对常庄水库的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以上标准或限值。

部分属实鉴于刁沟村回族历史遗存自然墓地形成年代久远,经积极协调沟通,郑州市目前尚无公益性民族公墓,短期内无法外迁。中原区将督促莲湖街道及刁沟村委会加强坟地管理,严禁对外销售出租,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进行绿化,对坟地内不必要的装饰进行清理,美化环境,消除视觉影响。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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