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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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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七批)

(上接六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7D2HA202104130053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任村一组,一无名养猪场,紧邻居民区,占用耕地,污水横流,气味难闻。登封市水、大气 2020年4月14日,登封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的问题展开调查。

经国土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土地性质进行认定,该地块为基本农田,属邓小卫自家承包责任田,没有任何土地批复手续。依据登封市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地类全部为基本农田,属违法占地行为,且离居民区较近,不符合养殖场建设行业技术规范。现场检查时有明显异味,该猪场修建一座容积为36立方米(长3米,宽4米,高3米)的污水沉淀池,每日污水排放量约1吨(即1立方米),通过沉淀池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其他问题属实,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登封市责令当事人邓小卫限期拆除、复耕。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4月15日对该养殖场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其4月18日之前完成存栏清除,4月22日之前完成违建拆除并复耕,逾期未拆除到位的,登封市东华镇政府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东华镇政府安排专人紧盯整改拆除工作,确保该养猪场按期完成清除存栏、违建拆除和土地复耕工作。已办结登封市东华镇纪委对东华镇任村党支部书记陈志杰诫勉谈话。8X2HA202104130034郑州大学北校区南侧红专路路段重型车辆行驶的噪音问题。红专路紧邻郑州大学宿舍楼南侧,每天深夜里都会有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车辆在这条路上呼啸而过,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而且彻夜不停。金水区噪音 2021年4月14日晚10时至次日凌晨1时,金水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确有青少年公园项目渣土车(豫A5178M、豫A6936D等)和红专路人才公寓项目少量水泥罐车经过该路段,产生噪音。

2.当晚所查渣土车均办理有建筑垃圾处置证且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渣土车运输时间的通知(试行)》文件规定时间和《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双向登记卡》规定路线(姚桥、龙湖中环路、北三环、中州大道、东风路、经三路、东明路、红旗路、东三街、红专路、天明路、群办路、丰庆路、三全路、杨金路、鸿宝路、东三环、鸿苑路、黄金线、防汛路)行驶。水泥罐车均提供了经过郑州市主管部门审批的水泥罐车相关手续,手续在有效期内。车辆行驶在该路段属合法行为。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

1.积极协调交警部门更改郑州市青少年公园项目渣土车清运路线,重新办理《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双向登记卡》,要求渣土车按照新批准的路线(姚桥、龙湖中环路、北三环、中州大道、东三街、天明路、群办路、丰庆路、三全路、杨金路、鸿宝路、东三环、鸿苑路、黄金线、防汛路)行驶,不再沿红专路段行驶。

2.要求红专路人才公寓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夜间休息时段运送物料,水泥罐车在经过此路段时放低行车速度降低噪声。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在休息时段对车辆的监督。

3.加派警力和执法人员,加强该路段的巡查,严查违反行驶规定的运输车辆。

4.金水区相关单位于4月15日上午10时,召集相关项目和渣土车清运公司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做到安全行使、文明行驶、规范行使,避免扰民。

截至4月18日,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无9X2HA202104130035嵩山南路南云路泰宏建业国际城20号院,该区域好几个院挨着高铁,每天噪音很大,对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一下。二七区噪音 二七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泰宏建业国际城20号位于高铁南侧,高铁南侧有19号和20号两个院,两个院距离高铁约200米,高铁与两个院中间是双铁路和50米宽绿化带;高铁北侧是泰宏建业国际城11号、16号和18号3个院,高铁与3个院中间是杏贾路和50米宽的绿化带。16号院临近高速铁路轨道南侧,安装了部分隔音板,其他均无隔音装置,列车经过时能听到明显声音。

郑西高铁车次较多,对沿线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引发的投诉也比较多。

属实2021年4月16日,二七区人民政府函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2021年4月18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办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达到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下一步,二七区将在高铁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乔木类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并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已办结无10X2HA202104130020 1.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郑上路与绕城高速口东北角,元正康郡小区与绕城高速路紧邻,绕城高速大车经过时,楼体有明显震动,车辆噪音扰民,居民希望装设隔音板等设施;

2.元正康郡小区5号高层楼楼后北侧,大面积黄土裸露,原先为开发商倒土所用,后余土清走未使用防尘网覆盖,大风天气尘土飞扬,空气污浊;

3.元正康郡小区高层共5栋楼,开发商未申请正式热力管网供热,为节省资金,自行安装热力供暖设施,冬季供暖时楼顶设置加压泵,噪音、振动明显,致使楼上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荥阳市噪音 问题1: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郑上路与绕城高速口东北角,元正康郡小区与绕城高速路紧邻,绕城高速大车经过时,楼体有明显震动,车辆噪音扰民,居民希望装设隔音板等设施。

接到举报后,荥阳市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元正康郡小区项目西侧与郑州绕城高速公路的最近距离约为100米,该段高速公路两侧无隔音装置,车辆经过时,噪音比较大,但现场人员没有感觉到楼体震动。元正康郡项目在工程设计时,考虑到高速公路车辆行驶时噪声影响,所有住宅窗户均采用了中空双层玻璃进行降噪。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元正康郡小区5号高层楼楼后北侧,大面积黄土裸露,原先为开发商倒土所用,后余土清走未使用防尘网覆盖,大风天气尘土飞扬,空气污浊。

经现场核实和走访群众,元正康郡小区5号楼楼后一路之隔,确实有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该土地以前为开发商临时囤土所用,现仍属于赵家庄村六组群众耕地。

该问题情况属实。

问题3:元正康郡小区高层共5栋楼,开发商未申请正式热力管网供热,为节省资金,自行安装热力供暖设施,冬季供暖时楼顶设置加压泵,噪音、振动明显,致使楼上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经现场调查核实,元正康郡小区北侧5栋楼,因小区地理位置处于城市规划区之外,城市配套市政供热管网无法接入,为解决冬季供暖问题,由河南虹腾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新能源供暖的形式提供供暖服务。该公司采用的空气能机组设备,经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该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问题1处理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希望加装隔音板的诉求,因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管理权限在省级,荥阳市政府已责成交通运输部门将有关情况报告郑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建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向上反映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加装隔音板,减少噪音扰民。

问题2处理情况:截至4月17日,该块耕地,赵家庄村六组群众已经完成土地平整并播种作物,已整改到位。

问题3处理情况:接到群众举报后,供热单位河南虹腾热力能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知设备方河南高格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多增加隔音棉、防震垫、减震器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分贝,后期还会围绕所有设备增加钢结构的隔音护板,减少噪音污染。

已办结无11D2HA202104130041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东南边300米左右,大范庄村二队队长:范国周、范振国,将挖地基的渣土运送至此(占地10亩左右),黄土裸露,扬尘大。新郑市大气、土壤 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问题反映的位置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东南边300米左右,面积约10亩,2018年9月,修建省道317项目时,经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二组村民集体商议,将该地块租赁给项目部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后因省道317项目搁置,项目部未入驻,2019年9月后,在支付一年租金后项目部没有继续支付租金,场地荒置三年。

关于“大范庄村二队队长:范国周、范振国,将挖地基的渣土运送至此(占地10亩左右)”问题。2018年10月,由于项目部在该租赁地块填土,村民反映土内有石头、水泥块等导致无法耕种,2021年2月20日,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二组村民,要求村委将此地整理,重新耕种,经村民二组讨论后一致决定对荒置地块回填黄土进行复耕,由大范庄村二队队长范国周、范振国牵头联系黄土进行复耕,回填黄土103车。

关于“黄土裸露,扬尘大”问题。由于目前还不到适合的耕种时候,新郑市大范庄第二村民组在黄土回填后就搁置不管,准备条件允许时再耕种。

部分属实针对该地存在的问题,新郑市大范庄村村委已于2021年3月中旬将该租赁地块变为耕地,待到气象条件有利,村民将播种农作物。阶段性办结无12D2HA202104130042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村委会的组长范国周伙同范正国,以复耕的名义在耕地上垫渣土。新郑市土壤 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问题反映的位置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东南边300米左右,面积约10亩,2018年9月,修建省道317项目时,经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二组村民集体商议,将该地块租赁给项目部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后因省道317项目搁置,项目部未入驻,2019年9月后,在支付一年租金后项目部没有继续支付租金,场地荒置三年。

关于“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村委会的组长范国周伙同范正国,以复耕的名义在耕地上垫渣土”问题。2018年10月,由于项目部在该租赁地块填土,村民反映土内有石头、水泥块等导致无法耕种,2021年2月20日,新郑市郭店镇大范庄村二组村民,要求村委将此地整理,重新耕种,经村民二组讨论后一致决定对荒置地块回填黄土进行复耕,由大范庄村二队队长范国周、范振国牵头联系黄土进行复耕,回填黄土103车。

部分属实针对该地存在的问题,新郑市大范庄村村委已于2021年3月中旬将该租赁地块变为耕地,待到气象条件有利,村民将播种农作物。阶段性办结无13D2HA202104130032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一组村南头,有多个无证无名的废品收购站,废油污染土地,异味难闻。荥阳市土壤 2021年4月15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单位针对“多个无证无名的废品收购站”问题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处共有4个废品收购点。

1.杨号令废品收购点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于2021年3月搬至此地经营,主要收购废旧纸箱、废旧暖气片以及其他杂项废品。现场环境凌乱,所收废品均表面干燥,并不涉及废旧油桶之类的废品,现场未见有油污污染现象,也未闻到异味。该收购点不能提供任何手续,属于无手续经营点。

2.贾小粉收购点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于2020年12月搬至此处进行经营活动,主要收购废旧包装箱木材和废玻璃,不涉及废油桶之类废品。现场地面干燥且尘土较大,未发现有油污污染的痕迹现象,也未闻到异味。该收购点不能提供任何手续,属于无手续经营点。

3.郭从新废品收购点原为废弃多年的养猪场,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于2021年3月在此进行经营活动,主要收购废旧钢管、角铁、铁皮及其他杂项废铁,不涉及废油桶之类的废品。所收废铁在院子南侧及废弃猪圈内存放,现场地面干燥,未发现有涉及油污污染的痕迹,也未闻到异味。该收购点不能提供任何手续,属于无手续经营点。

4.郑州棒棒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占地约3亩,法人为王国良,该单位于2020年3月在此地进行经营,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主要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该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办理营业执照,2020年10月30日办理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表。现场地面干燥有浮土,现场存放废品主要有废钢管、废钢筋、废工字钢、废铁皮。场地内有废铁打包机一台、钢筋截断机2台。现场废铁堆放处地面均较为干燥,未发现有油污污染土地痕迹及异味难闻现象。

属实部分为“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一组村南头,有多个无证无名的废品收购站”。

不属实部分为“废油污染土地,异味难闻”,4家收购点,所收废品均表面干燥,执法人员未发现有涉及油污污染的痕迹,不涉及废油桶之类的废品,现场也未闻到异味,没有其他刺鼻难闻的气体情况。

部分属实 荥阳市相关部门要求郑州棒棒废品回收有限公司严格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作业时间,进一步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整改,定期洒水降尘。

同时,对杨号令、贾小粉、郭从新三家收购点无手续、非法经营的情况,按照相关市场管理规定,依法对其进行清理取缔。目前,违建临时房已拆除,所收废品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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