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专版 上一版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七批)

(上接七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4D2HA202104130019郑州高新区枫杨街与长椿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大型风机,24小时噪音扰民。高新区噪音 2021年4月14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据查,郑州大学于2019年8月对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防噪音施工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由江苏华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接该工程施工事项。工程项目完工后郑州大学委托江苏华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工程验收期间(2020年5月12日)江苏华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设施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结论为经检测朗悦公园道一号誉园小区6号楼34楼顶、5号楼31楼顶的噪声监测值范围:昼间51.2~54.1dB(A),夜间43.2~43.9dB(A),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布稿)中表1一类的限值要求。江苏华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验收意见为整改后合格。

2021年4月14日,郑州高新区调查人员前往位于郑州高新区枫杨街与长椿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实地查看,该单位楼顶鼓风机、出风口等产生噪音的设备加装了隔音室,且隔音室内加装了隔音材料。上述防噪音设施完好、运行状态良好。

不属实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已对楼顶鼓风机、出风口等产生噪音的设备加装了隔音室,且隔音室内加装了隔音材料。上述防噪音设施完好、运行状态良好。已办结无15D2HA20210413001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与城东路向西200米处路南,无证经营的水泥厂,噪音大。管城回族区噪音 2021年4月14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中,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供应站四周全封闭,在厂界四周内设置隔音岩棉屏障,同时,该公司出具了营业执照、土地证及环评手续,证件齐全。

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了废气、噪声检测报告。噪音报告显示:厂界昼间噪声的范围为52~56dB(A),夜间噪声的范围为41~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不属实管城回族区要求该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切实做好噪音管控工作。已办结无16X2HA202104130029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村东头有一条天然河道,是周边村庄的唯一泄洪通道,原村主任郑根法为了个人利益,用垃圾土将河道填埋,导致雨水无法排出村外,给村民的房屋和庄稼地造成严重危害。新郑市其他污染、土壤 2021年4月15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村东头有一条天然河道,是周边村庄的唯一泄洪通道”问题。

经新郑市水利局确认:根据新郑市河道蓝线规划公示,该问题区域不在蓝线范围内,不属于河道,距黄水河河道直线距离约3公里。经新郑市新村镇土地分局确认:举报件中反映的问题区域土地性质为林地。

(二)关于“原村主任郑根法为了个人利益,用垃圾土将河道填埋,导致雨水无法排出村外,给村民的房屋和庄稼地造成严重危害”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反映的区域为村庄内部荒沟的一部分,面积约2.5亩,紧邻穿村而过的乡村公路,由于前期不断发生群众私自向荒沟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象,为改善全村人居环境,经水泉村两委研究决定:由水泉村两委指定三个村民组长将荒沟的临路区域进行填埋平整,填埋平整作业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到3月21日。荒沟填埋后使村内雨水外排不便,荒沟四周无庄稼地,两侧有部分民房。

部分属实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已组织人员对填埋地块开挖排水通道,解决暴雨天气周边区域的排水隐患,并将原村民私自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对填埋地块进行平整,抢抓绿化季节,播撒草籽,栽植树木,避免黄土裸露,进一步美化环境。 阶段性

办结

无17X2HA202104130030 1.位于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小司行政村村西头与李沟接壤处马路北侧(该加工点旁边有个村民垃圾中转箱)有一家无名废塑料粉碎加工点,该加工点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及污染处理设施;

2.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华阳寨村,位于新郑快速路与Y021道沿Y021道向东1000米左右,在Y021道路北边离Y021道路向北有100米左右有两家无名废塑料加工点,均无相关手续及污染处理设施。

新郑市其他污染 问题1:位于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小司行政村村西头与李沟接壤处马路北侧(该加工点旁边有个村民垃圾中转箱)有一家无名废塑料粉碎加工点,该加工点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及污染处理设施。

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

2021年4月7日,新郑市郭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此处废塑料粉碎加工点,不符合规划要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当日对其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当日将生产设备和大部分原料、产品清除。

接该举报问题后,新郑市于2021年4月14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何运军塑料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没有生产设备,对剩余的少量原料进行清除。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问题2: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华阳寨村,位于新郑快速路与Y021道沿Y021道向东1000米左右,在Y021道路北边离Y021道路向北有100米左右有两家无名废塑料加工点,均无相关手续及污染处理设施。

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

2021年4月9日,新郑市郭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该举报件所反映的两家无名废塑料加工点,均不符合规划要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分别为戎保昌塑料加工点和游庆叶塑料加工点,并分别下达了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当日,戎保昌塑料加工点将生产设备和大部分原料、产品清除,游庆叶塑料加工点将生产设备和大部分原料、产品清除。

接该举报问题后,新郑市于2021年4月14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戎保昌塑料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没有生产设备;游庆叶塑料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没有生产设备。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情况:2021年4月15日,该举报问题反映的小司村废塑料粉碎加工点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除到位。下一步,新郑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已取缔企业的监管,严防反弹。

问题2处理情况:2021年4月15日,该举报问题反映的华阳寨两家废塑料粉碎加工点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除到位。下一步,新郑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已取缔企业的监管,严防反弹。

已办结无18X2HA202104130018郑州新密市曲梁镇草岗村,该村存在家具厂违法生产(租用马建生厂房),气味十分难闻,南车间和后院西车间无任何生产手续,有做家具、做印刷的,环保所崔所长、张队长二人收取保护费,充当保护伞,村民多次举报,没有结果。新密市其他污染、大气 问题1:郑州新密市曲梁镇草岗村,该村存在家具厂违法生产(租用马建生厂房),气味十分难闻。

2021年4月15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部分生产工序处于生产状态,木工切割工段正在作业,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粉尘未进行有效收集;喷漆工段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明显难闻气味。该公司2021年4月5日委托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0.07mg/m3,均未超标(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日常环境监管情况: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曲梁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生产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两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年产10000套家具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检查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关于群众反映“南车间无任何生产手续,有做家具、做印刷的”问题。

2021年4月1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曲梁镇政府进行联合现场调查,南车间内做木门加工,未办理相关手续,为“散乱污”企业。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问题3:关于群众反映“后院西车间无任何生产手续,有做家具、做印刷的”问题。

2021年4月15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该车间为纸制品加工,调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印刷生产设备、家具生产设备。反映有做家具、做印刷的问题不属实。

问题4:关于群众反映“环保所崔所长、张队长二人收取保护费,充当保护伞,村民多次举报,没有结果”问题。

该问题线索已移交中共新密市纪委新密市监察委员会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情况:针对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切割作业工序时产生的粉尘未进行有效收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下达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21〕030号),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对破裂的收尘管道进行更换,截至目前,收尘管道已更换到位。

问题2处理情况:2021年4月15日,新密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该木门加工厂进行取缔。截至4月17日,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问题3处理情况:关于后院车间纸制品加工问题,新密市将加强对该厂日常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无19X2HA202104130003二七区南彩路郑州实验外国语中学距离高铁线路太近,影响孩子白天学习和晚上休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高铁噪音问题。二七区噪音二七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郑州实验外国语中学北侧距离郑西高铁直线距离约50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高铁两侧各设置约50米宽的绿化带,高铁和学校之间是已建成的刘砦新居5号院小区和牛顿公馆两栋写字楼,刘砦新居5号院小区距离郑西高铁直线距离约100米,牛顿公馆两栋写字楼距离郑西高铁直线距离约400米。白天在学校现场能听到轻微高铁经过时的声音,夜间声音较为明显。属实2021年4月16日,二七区人民政府函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2021年4月18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办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达到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下一步,二七区将在高铁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乔木类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并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已办结无20X2HA202104130016郑州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小马村1.村支书靳某某非法倒卖国土资源,非法占有可耕地,该村西地、西北地、北地可耕地及防护林60余亩土地被非法倒卖,所有黄土以每车1000元~2000元价格倒卖给建筑公司(以黄沙充当建筑材料);2.村支书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工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到该村堆放及掩埋,分别掩埋于该村西地、北地、西北地及老村。航空港区土壤 2021年4月14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查,2020年 12 月,陈献恩在该地块内毁林开垦,面积2.205亩,开垦后的林地内,一部分种植树木,一部分种植草莓。位于小马村北地存在非法取土挖沙问题,面积6.971亩,目前,该地块当事人违法证据仍在调查中。位于张庄办事处西地未发现有非法破坏耕地问题。故张庄办事处小马村共核查发现非法破坏耕地9.176亩,举报“60余亩土地”部分属实。

经查,位于张庄办事处小马村西北地、西地发现有堆填掩埋的建筑垃圾,经查,发现郑州捷强实业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至此。北地、老村内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堆填。故举报“垃圾分别掩埋于该村西地、北地、西北地及老村”问题部分属实。

经张庄办事处纪检工委调查, 未发现靳志华有挖沙取土、填埋建筑垃圾行为,故举报“小马村村党支部书记靳志华非法倒卖国土资源、将垃圾清运到该村堆放及掩埋”问题不属实。经查,2018 年 4 月,张庄办事处要求各村加强采沙、取土等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小马村两委在开展此项工作时,未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巡查工作不到位,制止措施不得力,导致小马村西北林地毁坏2.205亩、北林地毁坏6.971亩及填埋垃圾问题。

针对举报件备注“2018重复件”,经查,2018年6月18日,航空港区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第19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56“郑州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小马村,村北有人倾倒垃圾,没有人清理”举报件,举报提及垃圾系张庄办事处小马村陈保良林地以及陈献恩承租宋庄村三组的林地所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混合垃圾,位于小马村西北角的树林内零散堆放,属他人偷倒所致,长约150米,宽约50米,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截至2018年7月26日,该处生活垃圾已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清运至二七区侯寨固废消纳场。故该举报件非2018年重复件。

部分属实针对小马村西北地违法破坏耕地问题,由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违法当时人陈献恩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小马村北地违法破坏耕地问题正在做进一步调查,确定当事人后,依法立案查处。针对郑州捷强实业有限公司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立案查处。 阶段性

办结

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纪检工委分别对小马村党支部书记靳志华、时任小马村委主任王文彦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