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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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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八批)

(上接八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3X2HA202104140076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原村支书刘某独自霸占400余亩耕地,2020年3月至7月期间非法挖沙造成耕地破坏,2020年8月至今又将此宗耕地中的百余亩土地挖成大规模鱼塘(现正在施工期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新郑市生态、土壤 2021年4月15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所在400余亩区域内正在进行项目建设。经现场调查:

(1)关于该举报件反映的“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原村支书刘某独自霸占400余亩耕地”问题。

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宗地于2009年7月9日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新政土〔2009〕55号)批准,以划拨的方式交给部队使用,土地使用证号:新土国用(2009)字第081号,该宗土地为国有用地,没有发现和庄镇老庄刘村原村支书刘某独自霸占情况。

(2)关于该举报件反映的“2020年3月至7月期间非法挖沙造成耕地破坏”问题。

经查:该宗地为部队土地,2020年3月~7月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庄镇实行闭环管理,对村庄、道路进行封闭,没有发现该地块有挖沙、取沙情况。

(3)关于该举报件反映的“2020年8月至今又将此宗耕地中的百余亩土地挖成大规模鱼塘(现正在施工期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问题。

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百余亩土地实为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使用。2020年6月2日,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赵天伟)签订租赁协议,计划建设嘉农农耕研学基地,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土地平整,现正在地块东南侧进行鱼塘建设。

部分属实新郑市相关部门要求该项目对黄土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加强洒水降尘,并做好扬尘动态管控。截至2021年4月16日,裸露黄土已覆盖,已督促施工方加强厂区洒水降尘。已办结无14X2HA202104140080郑州市绿源山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惠济区管辖地黄河滩区长期存在的违法建设项目,在2020年8月被拆除后,至今拆除垃圾尚未清理,严重破坏黄河滩区生态环境。违建项目的建设资金是银行借款和上万群众的出借款,因违法建筑拆除该企业损失上10亿元,银行贷款和群众借款无法偿还。惠济区其他污染、土壤 2021年4月15日,惠济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郑州绿源山水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农业生产,在园区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惠济区在滩区治理过程中,将绿源山水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列入治理台账。2019年8月13日,该公司因涉及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案资产被公安机关查封,2020年,该集资案基本查清,惠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绿源山水下发相关执法文书,由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分批次依法对绿源山水的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拆除。

2020年8月,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将该公司及其会议室中心等建筑物查封,由于拆除房屋里面的钢梁、钢筋等有价值的物品,需要通过评估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所得收入汇入专案组指定账户,残值处置完成后才能做进一步处理,导致垃圾暂时无法清理。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11日,惠济区政府针对该问题召开了专项主题会议,要求简化清运程序,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始组织评估和清运工作。由于违法建设和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针对该问题,建议诉求人员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目前,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过半,下一步,惠济区将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4月21日前完成垃圾清理工作。

阶段性办结无15X2HA202104140068蒋海旺(音译)挂靠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在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与超化镇崔庄村交界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Ⅰ采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偷挖青石、煤炭,私自占用耕地100亩。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炸药炸矿导致附近村民房屋损坏,还曾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举报人要求蒋海旺做出赔偿,修复耕地与房屋。新密市生态、噪音 问题1:关于群众反映“蒋海旺(音译)挂靠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在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与超化镇崔庄村交界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Ⅰ采区,偷挖青石、煤炭,私自占用耕地100亩。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炸药炸矿导致附近村民房屋损坏,还曾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举报人要求蒋海旺做出赔偿,修复耕地与房屋”问题。

2021年4月15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Ⅰ采区,偷挖青石、煤炭问题

经查,该矿1号采区在矿区范围之内,符合开发利用方案,于2020年4月经市政府验收同意复工复产,在施工过程中挖出共生矿:青石、黑渣石、皮沙石,部分堆放在矿区料场,部分自用,无开采煤炭现象,此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Ⅰ采区,私自占用耕地 100 亩问题

经查,该矿1号采区共占超化镇崔庄村土地约50余亩,施工方在采区开采范围内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采矿结束后予以复垦,复垦后交付村民耕种,此行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此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Ⅰ采区,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

经查,该公司从2020年11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从日常巡查看,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现象。此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Ⅰ采区,炸药炸矿问题

新密市公安机关未接到该企业递交的有关炸药使用申请,也未对其审批炸药;反映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问题,经新密市公安部门调查,截至目前,未接到相关报案出警记录及村民被该矿工作人员或负责人恐吓威胁的警情。此问题不属实。

(五)关于群众反映的要求蒋海旺做出赔偿,修复耕地与房屋问题

经查,超化镇涉及的崔庄村无民宅受损现象;苟堂镇排查栗树岗村,其中有2户李福德、李新又反映自家房屋受损,经现场勘察,是否真正受采矿影响尚不能确定,由苟堂镇政府协调处理。

问题2:关于群众反映“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与超化镇崔庄村交界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偷挖青石、煤炭, 私自占用耕地 100 亩。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炸药炸矿导致附近村民房屋损坏,还曾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举报人要求蒋海旺做出赔偿,修复耕地与房屋”问题。

2021年4月15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偷挖青石、煤炭问题

经查,该矿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中挖出有零星青石,采取采高垫低或就地掩埋方式进行处置,无开采煤碳现象。此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私自占用耕地 100 亩问题

经查,该矿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共占地70余亩,其中,超化镇50余亩,苟堂镇20余亩,2020年11月已覆土覆绿完毕。

(三)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

经查,该工程于2020年11月已覆土覆绿完毕,不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此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群众反映的新密市苟堂西铝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炸药炸矿问题

经查,新密市公安机关未接到矿方递交的有关炸药审批申请,也未对其审批炸药。反映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问题,经新密市公安部门调查,截至目前,未接到相关报案出警记录及村民被该矿工作人员或负责人恐吓威胁的警情。此问题不属实。

(五)关于群众反映的要求蒋海旺做出赔偿,修复耕地与房屋问题

经排查,超化镇涉及的崔庄村无民宅受损现象;苟堂镇排查栗树岗村,其中有2户李福德、李新又反映自家房屋受损,经现场勘察,是否真正受采矿影响尚不能确定,由苟堂镇政府协调处理。

部分属实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矿的巡查监管。已办结无16X2HA202104140061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政府西腰村委租用刘唐村村委土地(该片土地之前是郑州市的198亩涵养林地)建设无证小区,白寨镇政府毁坏林地。举报人诉求:1.恢复土地面貌;2.拆除违建小区(西腰小区)。新密市生态 2021年4月15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刘堂新型农村社区使用的土地,之前为2005年郑州市林业局建设的“郑州市森林生态城”项目租用土地,其林木所有权属为郑州市林业局下属的“郑州森威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了白寨镇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需要,2012年10月23日,白寨镇人民政府以《白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急需移栽林木的报告》(白寨政文〔2012〕90号)文件的形式,向郑州市林业局提出申请报告,对全镇规划建设6个新型社区,占用土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刘堂新型农村社区即是其中之一,社区占地52.8公顷,即792亩,其中,涉及郑州市林业局租地造林面积370亩(现西腰社区租用刘堂村的土地涵盖在其中),2012年11月5日,郑州市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同意了该移植申请,2012年11月12日,在郑州市林业局和郑州森威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督、新密市白寨镇政府和新密市林业局共同配合下,开始对涉及白寨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刘堂社区、油坊庄社区、镇社区、韦沟社区4个社区内租地造林范围内的苗木移植工作。其中,刘堂社区当时实际移植面积为256亩(西腰村98.2亩占地面积包含在其中),主要树种为大叶女贞、雪松、红叶李、合欢等十余个树种,移植的苗木全部用于2012年冬季新密市重点生态廊道建设,涉及新密市刘寨、曲梁等十个乡镇、办事处。苗木移植后,郑州市林业局不再租用该土地,归还了原所在村委会集体土地,退出了租地造林项目。

关于刘堂新型农村社区无证问题,依据《新密市“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2011~2030)》,刘堂社区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的白寨镇5个新型农村社区之一,2013年5月实际开工后,土地、建设手续不完善。

经调查,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政府西腰村委租用刘唐村村委土地,建设无证小区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白寨镇政府毁坏林地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白寨镇刘堂新型农村社区虽被新密市规划为合村并点的新型农村社区,但是至今未完善合法土地手续,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立案调查,立案编号:白寨〔2019〕006号。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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