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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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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批)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2HA2021041600591.郑州高新区西四环与连霍高速下站口南50米路东水泥路口往东300米路南,废品收购站,小铲车干活时冒黑烟,泡沫粉碎机噪音、气味、粉尘污染。2.莲花街与创新大道交叉口往北25米路东两家废品收购站,散乱污,路两边脏乱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大面积黄土裸露,扬尘污染。高新区 大气

土壤

噪音

案件交办后,高新区组织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联合调查处理。

1.关于郑州凯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问题

经查,该废品收购站从事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家电、废玻璃等废旧物资回收、暂存、分类、打包、销售,主要设备有废纸打包机2台、瓶砖打包机1台、泡沫压块机1台。废品经分类打包后销售外运,不进行拆解、水洗等加工。该企业有铲车一台,出厂日期为2017年10月,为国三排放标准,符合郑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车要求。铲车经现场发动测试,不存在冒黑烟情况。一台泡沫压块机位于厂区后方一密闭车间内,检查时该机器未启用。经核查,泡沫压块机在运行过程中确有噪音及少量泡沫碎屑产生,因其设立在单独房间内,该废品收购站周边1000米内无居民住宅,故噪音对环境影响较小。废品收购站现场存在废旧物资分类堆放混乱、作业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该废品收购站未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范围内。

2.关于莲花街创新大道北侧两家废品收购站及黄土裸露问题

经查,其中一家废品收购站没有任何相关手续,从事废塑料、废瓶子、废玻璃等废旧物资回收,现场不进行加工处理,未发现收集危险废物现象,无废水、废气产生,但现场存在废旧物品露天堆放、摆放混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另一家实为林场苗圃,并非废品收购站。从莲花街到该废品收购站的农村土路两边存在黄土裸露现象。

部分

属实

1.针对郑州凯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由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对其下达停业整改单(编号20210418001),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

采取措施:一是将现存的废品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尽快转运销售处理;二是对作业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将车间泡沫碎屑、纸屑及粉尘彻底清扫,确保车间干净整洁。目前,高新区环保安监局执法大队及双桥办事处工作人员轮班值守,督促整改,要求于4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无名废品回收站存在的问题:一是取缔该废品回收站点,将现存的废品尽快转运销售处理,清空现场;二是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截至目前,该地点废品、垃圾、彩板房等已全部清理整治完毕,黄土裸露、扬尘问题已得到解决。

未办结2D2HA202104160055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镇政府旁边,梧桐春晓工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薛店镇莲花路附近,施工噪音,扬尘污染。新郑市噪音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一)关于“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薛店镇莲花路附近”问题。

2021年4月15日,新郑市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将建筑垃圾倾倒至薛店镇包嶂山村,被新郑市城市综合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倾倒位置位于薛店镇莲花路附近,是包嶂山村集体建设用地。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施工噪音”问题。

施工工地机械设备较多,存在施工噪音。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扬尘污染”问题。

现场调查时,存在建筑垃圾未覆盖现象,施工方洒水降尘不及时,易引起扬尘。该问题属实。

属实 (一)新郑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新郑市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新综执责改通字〔2021〕第1-2-02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垃圾清运施工。同时开展立案调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综执罚决字〔2021〕第1-2-026号),罚款已交到位。

(二)该案件反映施工噪音问题。新郑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4月19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工地噪音进行检测,将对检测结果出具具体意见。

(三)新郑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河南鲲鹏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新综执责改通字〔2021〕第2-2-052号),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防尘措施,同时开展立案调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综执罚决字〔2021〕第2-2-052号),罚款已交到位。

阶段性

办结

无3D2HA202104160056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辛集村炎黄大道南侧200米,垃圾处理厂气味难闻。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难闻的气味主要来自于污泥本身和发酵工序。厂界周边近距离及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轻微异味。

废气主要通过“生物除臭+水浴除臭系统”和移动式雾炮除臭装置喷洒除臭剂进行处理。现场调查时,发酵车间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水浴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后腐熟车间已经密闭,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雾炮除臭装置喷洒除臭剂进行处理。经查阅,郑州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7日对新郑市润源有机固废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并比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显示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

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4月1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取样检测。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

办结

无4D2HA202104160052举报人反映1.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水库监测点安装不合理。2.英才街思念食品厂,3月16日公示,监测废水、废气合格,举报人不认可,需要定期监测,进行公示。3.冷链车停放英才街,占道。4.二期田园路以东,后期不适合再建,周边都是居民区。惠济区 其他

污染

问题1:惠济区岗李水库监测点安装不合理。

经查,国家于2016年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进行事权上收,岗李水库点位是郑州市9个上收点位之一,上收后由国家统一运维。目前,该站点日常管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社会运维机构进行日常的巡检及质控检查。

问题2:英才街思念食品厂,3月16日公示,监测废水、废气合格,举报人不认可,需要定期监测,进行公示。2021年4月17日,惠济区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该企业为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批复,审批文号为(郑环验〔2017〕21号)。经现场核查,2020年4月8日,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郑州市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烟气达标现场核查意见》,完成低氮锅炉改造。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批复中显示(二)废气:天然气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气,采用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集水井、水解酸化池、污泥脱水间等恶臭单元全部封闭,恶臭气体经风机引入碱(NaOH)喷淋塔+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食堂油烟分别经专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郑州思念食品已于2021年3月16日,委托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CJDHJ20210126),根据报告显示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出口、除臭系统排气筒、噪声检测结果均未超标。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3:冷链车停放英才街,占道。

经查,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厂内及周边无大型停车场,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冷链运输车进厂需要办理手续,需要在英才街排队等待。该问题属实。

问题4:二期田园路以东,后期不适合再建,周边都是居民区。

经查,根据郑州市政府于2008年12月26日批复的《河南惠济区经济开发区(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被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建设单位于2011年2月22日取得国有土地证(郑国用〔2011〕第0069号),为出让工业用地。

部分

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该站点为国控站点,郑州市无权对岗李水库监测点位置进行变更,将逐级向上级反映。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3月16日公示,监测废水、废气合格,举报人不认可,需要定期监测,进行公示”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4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常规噪声、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监测,采样时间2021年4月19日,监测周期为7个工作日,预计2021年4月26日完成监测分析工作,待监测结束后,立即在厂区大门显著位置公示监测情况。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持续加强排查,依法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问题3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和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将会加大对该路段的管理和执法力度,通过不断治理和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逐步减少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还路于民。

问题4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地块东侧为员工宿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西侧现为空地。

已办结无5D2HA202104160058郑州航空港区冯堂办事处前里村,建4000多平方米的矿泉水厂房,无手续,违规占地。 航空

港区

其他

污染

2021年4月16日,航空港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调查,该公司于2012年3月,经中牟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批准面积为4000平方米。该公司《年产200吨纯净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8月13日,经中牟县环境环保局审批同意,批复编号:牟环建表(2012)29号。不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年产200吨纯净水项目办理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环评批复。下一步,航空港区将加强辖区内工业企业排查力度,针对自查和群众投诉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改彻底、改到位。已办结无6D2HA202104160057新郑市龙湖镇王喜村11队50多亩地,村委毁林毁地,村民无法种植果树。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该举报件反映的宗地位于王许村北侧,反映的区域地面存在建筑。建筑经由2018年12月的龙湖镇王许村两委研究建设农贸市场和储存冷库会议与2019年4月25日王许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两次会议同意与河南正光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农贸市场。2019年6月9日,由王许村第3、第11村民组共35户村民将共计45.56亩土地租于正光公司,土地租赁期限为十年,用于建设新时代农贸交易中心项目。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该宗地占地类型为:耕地(34.98亩)、园地(9.07亩)、建设用地(1.51亩),不涉及林地。举报问题反映的“毁地”问题属实,“村委毁林”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2019年7月8日,新郑市龙湖镇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处现场存在钢结构厂房14处,其中已建成11处,正在建设中3处,均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在当日对正光公司下发通知书要求依法拆除,并恢复原有地貌。由于正光公司对处理决定拒不履行,2020年1月3日,新郑市龙湖镇再次对其下发通知书督促依法拆除,然而正光公司对新郑市龙湖镇处理决定依然拒不执行;2020年1月13日,新郑市龙湖镇依法对正光公司在王许村第3、第11村民组租用土地上建造的3处钢结构厂房强制拆除,剩余地表建筑物由王许村督促拆除。

2021年4月18日,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王许村组织人员,出动铲车、钩机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破除硬化地面,清除建筑垃圾,要求王许村加快清理地表砖渣、石灰,拆除地表违建物并尽快清运建筑垃圾。预计所有拆除工作将于4月23日完成,所有复耕工作将于拆除后三日内完成。

阶段性

办结

新郑市龙湖镇纪委就王许村违建拆除不彻底问题,对王许村现任7名干部诫勉谈话。7X2HA202104160036 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程某私自在自家耕地建房,破坏耕地。

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彭某破坏基本农田,租赁给他人经营垃圾废品回收站,影响村容村貌。

惠济区 其他

污染、

土壤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程某私自在自家耕地建房,破坏耕地。

2021年4月17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二组程某建设的自建房屋紧邻古广路,为三层砖混房及钢结构仓库,程某现场出示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和《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豫0108行审88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程某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进行核实,并查阅1994年至1996年档案资料,未查到程某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资料记录,但国土地籍数据库显示该地块1993年至2014年为耕地类别。

综上所述,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彭某破坏基本农田,租赁给他人经营垃圾废品回收站,影响村容村貌。

2021年4月17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21年4月13日,古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古广路两边违法建设、废品收购站进行了集中整治,废品收购站占用的是一般耕地,并非基本农田,只是简单的存放废品,无对土地进行取土、建设等行为,并在当天督促村干部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搬离。2021年4月17日,古荥镇政府工作人员检查时该废品收购站已基本清理完毕。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将对程某的自建房用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防破坏土地现象。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古荥镇政府加强辖区废品收购站管理,对于脏乱差、无手续的限期搬离,坚决禁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该地块限期复耕、复种。

下一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阶段性

办结

无8X2HA202104160058郑州新郑市辛店镇北靳楼村,该村食品生产企业排放恶臭气体及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有郑州龙润食品有限公司(污染最严重)、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市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郑州旗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四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市千百味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市大生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调查情况如下:

1.郑州龙润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该企业主要生产油炸食品,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配套安装有5套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有轻微气味,经查看,该企业生产车间内存放有大量鱼皮干、鱼干(原材料),散发鱼腥味道。已督促该企业将鱼皮干、鱼干装入编织袋存放于车间内二次封闭的仓库内,以减少味道的散发。经查看该企业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能够达标排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2021年4月1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

2.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该企业涉气产污环节为膨化食品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配套建设有油烟净化设施,查看近期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废气能够达标排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2021年4月1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不属实。

3.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为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不具备生产能力。该问题不属实。

4.新郑市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新郑市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该企业主要生产果冻,原材料主要为果冻粉等。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配料→蒸煮(电加热)→冷却→包装→入库。生产工序中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该问题不属实。

5.郑州旗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郑州旗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车间门窗紧闭,物品堆放在封闭车间内。该企业主要产品为固体饮料、中药饮品等。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烘干(电烤箱)→包装入库。生产工序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该问题不属实。

6.郑州四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郑州四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未安装到位,不具备生产条件,无生产迹象。该问题不属实。

7.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该企业涉气产污环节为烘焙工序产生的油烟,配套建设有油烟净化设施,查看近期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废气能够达标排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2021年4月1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不属实

8.新郑市千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新郑市千百味食品有限公司,车间未发现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该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该问题不属实。

9.郑州市大生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时,郑州市大生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车间门窗紧闭,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该企业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显示该企业生产工序不涉及废气污染物排放。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2021年4月1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对生产工艺中涉及气体排放的郑州龙润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下一步将根据检测报告进行进一步处理。同时,要求涉气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 阶段性

办结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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