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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4X2HA202104140057(第八批)河南电业公司为满足河南龙源地产的需要,在未申报环评许可的情况下,于2020年擅自在郑州市德风街违法建设自德风街至石化路的“高压入地”设施,2020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封,但是仅将德风街36号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墙外的违法工程拆除,2021年2月又在小区北门外路边重新施工。虽然多次投诉,但建设单位无视法规,继续施工,希望尽速对该工程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管城

回族区

其他污染 (一)“河南电业公司为满足河南龙源地产的需要,在未申报环评许可的情况下,于2020年擅自在郑州市德风街违法建设自德风街至石化路的‘高压入地’设施”问题。

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调查,该设施为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内容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于2013年12月20日由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香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3〕598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未提供环评报告)批复,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变电站工程于2016年12月主体建设完成,线路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工程环保手续齐全,环评手续合法有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认定,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2020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封,但是仅将德风街36号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墙外的违法工程拆除”问题。

经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调查,该项目于2020年9月在德风街与德信路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围墙外建设电缆终端塔,因距金盾小区4号楼过近,居民反映强烈,多次投诉,管城回族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群众投诉高度重视,指派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建设单位提供了下述材料:1.郑规选字第410100201211020 号《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关于220千伏香草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河南省环保厅关于郑州香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3〕598号);3.《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市区220kV香草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郑环审〔2015〕163号)。为了平息事件,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要求企业在完善相关手续前暂停施工,并积极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对该案件的调查。同时,配合办事处、社区,多次对龙源地产公司、电力公司、投诉人等进行协调。2021年2月3日,郑州市供电公司将金盾小区西侧的终端塔自行拆除。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认定,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2021年2月又在小区北门外路边重新施工。虽然多次投诉,但建设单位无视法规,继续施工”问题。

经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调查,后期电力公司将该项目北移至自己的地产项目土地内,并于2021年2月27日将环评手续及变电工程图纸在金盾未来花园小区两个出入口进行公示。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认定,该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郑州市供电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对原德风街至石化路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侧围墙处项目进行自行拆除。目前,该处未发现有违法建设,处于闲置状态,地面黄土已全部覆盖到位。

2.后期电力公司将该项目北移至自己的地产项目土地内,并于2021年2月27日将环评手续及变电工程图纸在金盾未来花园小区两个出入口进行公示。各相关单位将持续向不理解的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未办结无25D2HA202104150065(第九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建业香槟圣园1号楼前,陇海快速路装有声障屏,但是没有任何效果,依然噪声扰民,夜间渣土车从此处经过,噪声扰民严重。 管城

回族区

噪音2021年4月16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投诉中的“陇海快速路装有声障屏,但是没有任何效果,依然噪声扰民”问题,郑州陇海路高架桥于建成时已经安装声屏障,以确保将高架桥的噪声降到最低,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将于2021年4月22日开展入户安装检测设备,进行噪音检测,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检测完成,噪音是否超标扰民,有待检测完成后认定;投诉中描述的“夜间渣土车从此经过,噪声扰民严重”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严管示范路秩序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的实际,列入本通告综合整治范围的严管示范路为“九主五快”,陇海快速路属于五条快速路,在禁行范围,渣土车不允许上高架桥。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6日至4月19日,每晚十点开始,在投诉区域周边不定时巡查及现场盯守,并未发现有渣土车通行,经排查周边,未发现征迁及土石方外运工地。此问题不属实。部分属实 (一)2021年4月18日,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噪音检测专家到现场测评,要求噪音检测专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噪音检测标准进行检测;2021年4月20日上午,针对噪音检测问题,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二里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及居民委员会代表在社区开展座谈会,和居民沟通噪音检测相关工作;2021年4月21日,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安排具有检测资质的公司对涉及噪音的居民家进行入户踩点,要求检测公司出具噪音检测方案;2021年4月22日将开展入户噪音检测工作,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噪音是否超标扰民,有待检测完成后认定。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针对检测最终结果向居民进行通报。

(二)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市区夜班执法人员与管城回族区政法委进行对接,申请调取了陇海路4月7天内的监控录像,经过查看,未发现投诉中描述的夜间有渣土车从此路段通行。

(三)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严格要求辖区内清运公司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做到安全行使、文明行驶、避免扰民。

未办结无26X2HA202104150048(第九批) 郑州忠寰废弃油脂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石油路8号,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对该厂监管不力,任由企业肆意排污,污染环境。

1.允许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肆意排放,视而不见;该公司将餐厨垃圾和废动植物油脂回收后,26个生产加工池内装填加工原料,通过锅炉熏蒸的简单方法加工,跑冒的气体恶臭难闻。该公司只有2个加工池有集气罩,在环评验收时谎称该集气罩可以循环移动,实则该集气罩根本无法大距离移动,只能移动数米而且已经坏掉,满足不了26个加工池的集气要求。车间内有个大锅炉,就是普通锅炉,谎称燃烧柴油加热,柴油机放在墙角边落满灰尘,仅在环保检查时使用,夜间生产改用其他燃油。烟囱不敢冒烟,违规安装几节管道,渗入到池中,夜间从缝隙冒出,随意排放,没有加装任何除尘、防尘装置。废油脂腐败气味原本应通过水池加盖密闭,但该公司的水池均未做密闭处理,敞开透气,一到夏天蚊蝇孳生,恶臭难闻,能够扩散到周围几公里。按照环评要求,生产池加热油烟废气、储存池产生的恶臭,由2套集气罩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但是该公司的活性炭未曾使用,也不存在返厂循环利用,通过与活性炭厂家签订虚假合同(活性炭厂家肯定无回收台账),应付检查了事,如此知法犯法,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居然能大行其道。

2.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污水横流的现象,置若罔闻;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项目环评与项目实际情况对照会发现诸多环评设备设施在环评验收后几乎都弃之不用。过滤地沟油的废水应该按要求存放于防渗透的收集池,因造价太高,收集池满足不了要求,该公司不仅未对收集池做防渗透处理,还将产生的恶臭废水自然排放,该厂房北侧与院墙相隔的空地积满了恶臭废水、废渣,待自然蒸发,诸多树木已经被腌渍后枯死。该公司谎称生产废水送至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渗透液分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实则仅仅在环保检查期间运送了数车,后期都是趁夜色到周边空旷农地、废气沟渠偷偷排放,私自影印修改合同和台账应付检查。

3.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渣污染物以及偷埋了事的行为不督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等制品,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油渣、食物残渣,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固废应及时清运,滤渣每天运输至郑州博凯利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而公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清掏出的油渣均露天堆放。含硫酸的酸性残渣过多无法处理,该公司在院内空地靠西位置挖了一个深坑,进行了简单粗暴的掩埋,未做任何防渗透处理,直接污染地下水源,上面覆盖了一层1米厚的黄土,企图掩人耳目。

管城

回族区

水 2021年4月16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对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投诉内容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企业有《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限限公司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固审〔2010〕04号文)》《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郑环验〔2016〕66号)》,办理有排污许可证(9141010407420396XN001U)。

问题1:现场有29个储存池、8个加热罐,生产工艺为油水预分离的原料经过过滤泵入罐内,通过蒸汽加热使油水分离。29个储存池,均安装密封盖进行密闭,配备10套集气罩,按照环评要求,能够满足生产车间的废气收集。现场调查集气罩可进行移动,收集后的废气经2套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分别委托河南华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市环境检测站对该企业进行检测;该企业于2020年6月委托光远检测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委托河南茵泰格检测公司、2021年3月委托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带有MA的检测报告,均显示未超标。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有1台燃油锅炉,锅炉燃料为甲醇,日常检查中可正常使用,安装有水雾除尘装置,锅炉产生的烟气经水雾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经核查,该企业的废气处置设施使用活性炭进行过滤,并进行更换,与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合同书并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综上所述:(1)“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肆意排放,视而不见”不属实。(2)“该公司将餐厨垃圾和废动植物油脂回收后,26个生产加工池内装填加工原料,通过锅炉熏蒸的简单方法加工”不属实。(3)“跑冒的气体恶臭难闻”属实。(4)“该公司只有2个加工池有集气罩,在环评验收时谎称该集气罩可以循环移动,实则该集气罩根本无法大距离移动,只能移动数米而且已经坏掉,满足不了26个加工池的集气要求”不属实。(5)“车间内有个大锅炉,就是普通锅炉,谎称燃烧柴油加热,柴油机放在墙角边落满灰尘,仅在环保检查时使用,夜间生产改用其他燃油”属实。(6)“烟囱不敢冒烟,违规安装几节管道,渗入到池中,夜间从缝隙冒出,随意排放,没有加装任何除尘、防尘装置”不属实。(7)“废油脂腐败气味原本应通过水池加盖密闭,但该公司的水池均未做密闭处理,敞开透气,一到夏天蚊蝇孳生,恶臭难闻,能够扩散到周围几公里”不属实。(8)“按照环评要求,生产池加热油烟废气、储存池产生的恶臭,由2套集气罩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但是该公司的活性炭未曾使用,也不存在返厂循环利用,通过与活性炭厂家签订虚假合同(活性炭厂家肯定无回收台账),应付检查了事,如此知法犯法,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居然能大行其道”不属实。

问题:2: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厂区内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环评批复中的污染治理设施均能正常使用。过滤后的废水由放渗透的废水收集池储存,与环评批复一致,并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厂房北侧与院墙相隔的空地未发现树木枯死,没有恶臭废水、废渣现象,生产产生的废水原由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渗透液分公司处理,该企业有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渗透液分公司出具的废水收集证明;2019年12月改由新郑市双湖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未发现废水偷排放情况,该企业有新郑市双湖水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水收集证明。

综上所述:该项问题不属实。

问题3: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渣污染物以及偷埋了事的行为不督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等制品,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油渣、食物残渣,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固废应及时清运,滤渣每天运输至郑州博凯利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而公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清掏出的油渣均露天堆放。含硫酸的酸性残渣过多无法处理,该公司在院内空地靠西位置挖了一个深坑,进行了简单粗暴的掩埋,未做任何防渗透处理,直接污染地下水源,上面覆盖了一层1米厚的黄土,企图掩人耳目。

调查内容:根据该企业的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和现场检查,生产工艺及原料不涉及硫酸等制品。在生产过程中,清掏出的油渣均装在黑色垃圾袋进行封存,交由邯郸市邯山如峰废油脂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签订有废油渣回收合同;对该公司院内空地靠西的位置进行检查,并用挖掘机对举报覆盖了一层1米厚的黄土的位置进行挖掘,深度达1.8米,挖掘后未发现投诉中所说的对废弃油渣进行深坑掩埋情况。

综上所述:该项问题不属实。

问题4: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对该厂监管不力,任由企业肆意排污,污染环境。

调查内容: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原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其进行正常监管,并联合南曹街道办事处(原南曹乡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分别对2018年8月和2019年4月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已经处罚完毕,分别处罚了壹万元整和壹万叁仟元整。

综上所述:该项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现场核查情况,管城回族区要求该企业对废水池进行提标改造,并加装污染防治设施;对生产车间进行精细化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废气逃逸;环保污染设施持续运行,使车间保持负压状态。已要求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南曹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并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管企业严格按照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未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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