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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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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一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2HA202104170070郑州市二七区工人路401号滨河名家7号楼楼顶,违章建筑养鸽子问题。投诉人称4月17日已经投诉过该问题,公示结果称已经整改完毕,实际未整改。二七区其他污染 问题涉及的鸽子简易房位于二七区滨河名家小区7号楼,属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房主房屋为双层复式结构。房主系郑州市信鸽协会会员,2016年入会,持有中国信鸽协会会员证,发证单位为郑州火车头信鸽协会。房主在自家第二层楼顶使用铁皮和铁丝网搭建简易鸽棚一处,鸽棚距楼顶地面约50厘米,饲养信鸽26只。现场发现有密闭粪桶,户主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鸽粪,将鸽粪装入桶中密闭保存运走,在鸽棚内可闻到轻微的异味,鸽子发出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休息。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问题第五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79为同一问题,属于二次举报,鸽棚已于4月15日拆除到位。二次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无已办结无2D2HA202104170052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610号一楼西户(住宅房),2018年是个饭店,一年后饭店搬走了,当初文庙街居委会和楼上居民达成共识,饭店离开时拆除烟囱以及下水管道,居委会未执行,至今未拆。登封市其他污染 2021年4月18日,登封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饭店在租赁期间,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文庙街居委会和举报饭店所在居民楼上的住户未签订任何协议,属于饭店和房东的个人行为。

该饭店在2019年少林大道升级改造期间已搬离,搬离时未将排烟管道拆完,遗留一段烟囱,约15米长,饭店搬离时感觉烟囱不能重复使用没有利用价值,为节约成本就没有拆除带走,该房屋已闲置两年,无烟体排放。下水管道为该处居民一楼住户生活污水排放通道,无其他污染物排放。

部分属实登封市政府组织人员对该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后,现场制定两条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对遗留的废弃烟囱进行拆除,于4月19日已拆除到位;二是对周围存在的下水管道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下水管道现用于该处居民一楼住户唯一生活用水排放通道,无其他污染物排放,因此无法拆除。已办结无3X2HA202104170084 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门组前任小组长魏素红,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如下:

1.在任期间,低价变卖国家土地资源,非法开采矿石资源,牟取私利,影响村庄附近环境;

2.在任期间,收受贿赂,放任渣土车在村庄附近倾倒建筑垃圾。

新密市土壤、生态 2021年4月18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在任期间,低价变卖国家土地资源,非法开采矿石资源,牟取私利,影响村庄附近环境

经调查,魏素红,200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门组组长,现任该村监委会委员。经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其在担任组长期间,没有非法开采矿石资源,不存在变卖国家土地资源。

举报魏素红原任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门组组长属实,低价变卖国家土地资源,非法开采矿石资源,牟取私利,影响村庄附近环境问题不属实。

(二)在任期间,收受贿赂,放任渣土车在村庄附近倾倒建筑垃圾

针对该问题,新密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对该村民组周边进行了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倾倒渣土现象,同时,又现场走访了该组现任组长、村民代表和部分村民,均表示没有发现村庄附近有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新密市岳村镇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魏素红涉及违纪行为进行了核实,经调查,魏素红在担任组长期间,没有收受贿赂行为。走访群众没有反映魏素红放任渣土车在村庄附近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该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无已办结无4D2HA202104170064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油脂化学厂院内违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噪声扰民。金水区大气、噪音 2021年4月18日,金水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河南守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良酷油化厂创意双创孵化园区内承租方河南新宝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改造装修过程中违规建筑施工。金水区执法局已于4月14日下午,对该公司施工行为核查,无任何相关施工手续,要求该公司停止施工并张贴自行拆除公告,限期拆除,举报时该违建已停止施工。故“油脂化学厂院内违规建筑施工”问题部分属实。

2.4月17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黄土裸露约100平方米未覆盖,建筑垃圾及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未覆盖,50米以上道路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导致产生扬尘问题。金水区执法局要求其立即整改。4月18日,针对“扬尘污染”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再次复查该工地,发现该厂区内建筑垃圾未覆盖,黄土裸露面积超200平方米,50米以上道路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故“扬尘污染”问题属实。

3.4月17日,针对施工噪音的问题,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4月19日,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噪音不超标。因此,“有施工噪音”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

1.金水区执法局对违规建筑施工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2.4月17日,金水区住建部门对该工地下达《扬尘污染防治督查执法建议书》,将案件移交执法部门,并督促其对黄土裸露区域进行全面覆盖,对场区道路进行冲洗清扫,降低扬尘。

3.4月17日,执法部门针对前期举报“黄土裸露,扬尘大”问题进行调查,向该工地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21〕第20211507号)。4月18日立案,下达《立案审批表》(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330号)。4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综执法罚字〔2021〕第1485号),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4月19日,金水区执法局针对复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对工地建设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下达《立案审批表》(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338号)。4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综执法罚字〔2021〕第1487号)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4月21日,已依法结案,完成整改。

已办结无5D2HA202104170046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东路东边,1.奥兰和园小区北门北边10米,原为农药厂旧址(现已拆除)地块,农药味道刺鼻,投诉人希望尽快治理,其还想知道奥兰和园小区地块是否达标。2.奥兰和园小区南门地铁6号线夜间施工,工地作业时灯光亮度太高。 管城

回族区

大气 2021年4月18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

(一)1.原农药厂地块:为消除未修复污染地块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管城回族区自然资源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及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检查、督促。2020年6月15日,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对该地块存在的问题向郑州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人民政府批示:“市土储中心依法履职,立即启动污染地块的监测、管控及剩余土壤修复工作。”2020年8月11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人民政府批示:“由市工信局、国资委牵头成立专班推动此项工作,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土储中心、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协助配合推进。”由于该修复项目于2019年4月被迫停工,截至目前,该地块未完成全部修复,现场检查时偶有气味散出。

2.奥兰和园小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阅了奥兰和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土壤检测报告,报告中各项数据均在正常范围内,奥兰和园小区地块达标。

(二)奥兰和园小区南门地铁6号线工地: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航海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查看,施工场区存在一处夜间照明设备,高4米,亮度高。

部分属实 (一)1.农药厂地块: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专班集体研究制定修复方案,尽快重新启动土壤修复工作。

2.奥兰和园小区地块达标。

(二)奥兰和园小区南门地铁6号线工地: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及航海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将高亮度照明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阶段性

办结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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