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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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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上接七版)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6D2HA202104180029二七区太康路与铭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地铁3号线(在建中)项目,施工噪音大,扬尘污染严重。二七区 大气

噪音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组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区域正在进行给水管道二期回迁工程,现场发现有一台发电机正在作业,施工场地部分物料黄土未覆盖,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降尘防尘措施。同时,自来水公司正在对供水主管道进行抢修,对原有管道进行破拆,破拆时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属实 一是责成地铁施工方对场区裸露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并增加覆盖区域,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是要求自来水施工单位在抢修中调整好施工时间,加快进度的同时减少噪音,把产生噪音的主要作业放到白天,将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已对该项目(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二七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无7X2HA202104180042郑州市区内设置的通讯信号塔辐射问题,现在郑州市区到处建设信号塔,随意设置,有中国铁塔公司郑州分公司安装的,也有移动、联通、电信自己联系个体安装的,非常混乱,设置的位置基本都是在居民区附近,辐射比较大。具体位置有:顺河路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信号塔、红旗路姚寨路口西50米路南信号塔、二七区联创家园和青秀佳苑中间小路上信号塔、汝河路前进路交叉口信号塔、丰庆路龙门路交叉口丰庆路绿化带内信号塔。 金水区

二七区

中原区

辐射 郑州市工信局接到交办件后,2021年4月20日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市通管办、市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市铁塔公司、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有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随后,市工信局会同上述有关单位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郑州市于2020年12月发布了《郑州市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指导5G基站布局建设。信号塔建设项目均需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按要求对信号塔进行辐射检测,确保基站设施电磁辐射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经核实,本次举报件涉及的顺河路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信号塔、红旗路姚寨路口西50米路南信号塔、汝河路前进路交叉口信号塔3座信号塔不存在或已拆除;二七区联创家园和青秀佳苑中间小路上信号塔、丰庆路龙门路交叉口丰庆路绿化带内信号塔2座信号塔符合规划位置要求,均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且辐射指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不属实下一步,郑州市将加大基站规划的宣传力度,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兼顾人民群众的通信需求和健康诉求,做好5G基站建设工作。已办结无8D2HA202104180016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路39号旭日龙园小区南边,修建地铁3号线时挖的两条沟,至今未修复,造成小区居民出行不便。 郑东

新区

其他污染接到该案件后,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位于康平路商都路西100米路北旭日龙园南门存在两条沟,长8米、宽30厘米、深3厘米,系地铁3号线道路还路工程所用电缆沟。因为工程施工工序要求,施工单位无法立即对两条沟进行填埋。现阶段已满足工序要求,施工单位预计四天内完成沟填充及路面硬化。属实 问题核实后,郑东新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第一、要求施工方在该项目醒目位置摆放道路恢复工程公示牌,使附近居民能第一时间知道整改方案、整改时间,取得居民谅解。

第二、由商都路办事处负责,针对此问题成立整改工作组督促整改。目前,施工方已于4月23日完成沟填充及路面硬化。

第三、由商都路办事处牵头,开展自检自查行动,对于因工序要求不能及时完工,从而对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其尽快完工。

已办结无9D2HA202104180007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九组南边200米左右有一铝石矿井,在地下放炮开采,导致居民住房破损。新密市其他污染、生态 2021年4月20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李堂沟西耐火粘土矿位于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九组南边200米左右,主井两个,风井一个,为基建矿井,该矿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该矿在基建过程中,经新密市公安局审批,由第三方公司使用炸药进行井下送巷作业。来集镇政府对李堂村九组居民的住房逐一排查,共排查出有9户居民的房屋存在部分破损现象。

部分

属实

1.新密市公安局对该企业炸药使用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管。

2.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按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

3.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来集镇政府要求该企业配合做好附近9户居民破损房屋破损原因的鉴定工作,依据鉴定结果处理。

阶段性办结无10D2HA202104180008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小韩庄村南边第三道街内,村民在此私搭乱建,垃圾随意堆放,气味刺鼻,造成村民出行不便。新郑市 土壤

大气

2021年4月19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区域的建筑是附近居民临时私自搭建的杂物储存间,用于临时存放生活杂物,不存在垃圾随意堆放问题,气味刺鼻是因该区域建有一旱厕。 部分

属实

4月21日,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私自搭建的杂物间和旱厕进行集中拆除,4月22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孟庄镇将加强对周边街道管理,发现私搭乱建立即清理,实现动态清零。同时组织环卫工人,对小韩庄第三街道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出行。

已办结无11X2HA202104170090(第十一批)根据《郑州日报》4月15日第7版已经刊登出来的受理编号:D2HA202104080004公示结果,除了对新郑市承认在南水北调二级水源保护区修建坟地是违法的,并说会对马国选依法依规依纪处理的意见认同外,其他反馈内容、其他问题均需要辨明是非,2015年9月7日开始,新郑林业部门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2019年1月3日,新郑民政、土地、自然资源联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后面有个明确要求是于2019年4月3日前将该违法公墓限期拆除,但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新郑市其他污染 (一)关于2015年9月7日开始,新郑林业部门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问题。

第二批公示处理情况为:2016年6月22日,新郑市林业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委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进一步调查:新郑市林业局于2021年4月16日重新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墓地进行实地测量,核对林地数据库,认定地类,对未处罚地块重新进行立案处罚,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新郑市林业部门下达的责令通知时间为2015年9月,实际为2016年6月,所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2019年1月3日,新郑民政、土地、自然资源联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后面有个明确要求是于2019年4月3日前将该违法公墓限期拆除,但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问题。

第二批公示情况为:2019年1月3日,新郑市民政局、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近期,对反映内容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2021年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

目前,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收集立案材料,依法进行处理。经过现场调查,该两处墓地涉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村(1400多座坟头)、小王庄村(572座坟头)约2000座坟头,根据实际情况,因涉及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两个村的坟墓太多,需要管城回族区做大量的群众工作,目前,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还未找到合适选址,暂时无法迁移、拆除。“至今仍未迁移、拆除坟地,恢复原貌”问题属实。

部分

属实

1.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已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依法执行。

2.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林业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未办结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已对马路德、常国顺、马军选违规签订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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