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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六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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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六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八版)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8X2HA202104220087反映中铝河南分公司用河南晟瑞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在巩义市西村镇圣水村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耕地,露天采矿一事。多次向巩义市,郑州市有关部门反映,目前,破坏情况依旧存在,并没有得到解决。早在2017年8月开始至今,该公司在圣水三组露天私挖滥采铝矿,致上千亩良田被毁,水利设施全部被破坏。三组二亩二分大蓄水池,150米水渠,500立方群众吃水池子被毁。严重破坏生态平衡。由于采矿,矿坑下挖130多米,造成上百万立方矿渣运送山顶,顺山坡下延,导致山上大面积植被破坏,环境破坏程度不堪入目,加之运送过程产生的噪音,扬尘让群众苦不堪言,顺山坡流的矿渣是十分可怕的泥石流隐患,下游上百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听老板们说,他们有的是钱,不管有啥事都能摆平。巩义市 生态

噪音

土壤

(一)关于群众反映采矿破坏耕地,毁坏良田千亩和水利设施问题的调查情况

1.采矿破坏耕地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西村镇圣水村三组庙里河,属圣水兴旺铝矿第八系统,此前为老采坑。2017年1月,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与河南晟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巩义市圣水兴旺第八系统矿山施工外委工程合同》后,该系统重新启动。2018年、2019年因采矿许可证延续等原因停工。期间,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委托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编制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一期)》,并于2020年1月下达恢复治理通知,后因新冠疫情,直到2020年6月,河南晟瑞实业有限公司开始对圣水兴旺铝矿第八系统排渣场及矿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第八系统排渣场及矿坑压占、损毁土地面积共计168.21亩,经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排渣场约144.26亩,压占地类分别为耕地52.81亩、建设用地33.71亩、林地 57.74亩;矿坑23.95亩,所占用地类分别为建设用地5.39亩、耕地17.96亩、设施用地0.6亩。截至目前,该系统已对排渣场大部分区域进行恢复治理,治理面积95.2亩,矿坑目前暂未实施恢复治理。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采矿破坏耕地部分属实。

2.水利设施破坏问题。由于圣水村三组蓄水池时间久远,设施老化,供水困难,且该蓄水池及水利设施位于圣水兴旺铝矿第八系统排土场西北侧。2017年,圣水村委要求河南晟瑞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和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对该蓄水池及设施迁建。经圣水村委和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协调,圣水村委与河南晟瑞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由河南晟瑞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出资100余万元用于蓄水池及设施重新建设,该管道与蓄水池已于2017年9月完工,目前,该蓄水池结构完整,可正常供水。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采矿造成蓄水池及水利设施破坏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采矿剥离物堆放存在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渣堆为圣水兴旺铝矿第八系统排渣场,该排渣场总面积144.26亩。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因矿产资源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破坏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复地形地貌,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已编制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一期)》,将第八系统排渣场纳入圣水兴旺铝矿一期恢复治理范围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已形成5个台阶,完成治理面积95.2亩,恢复地块已耕种,边坡已播撒草籽,其余区域正在恢复治理中。另,下游附近村民居住区域位于排渣场的西北侧,最近直线距离270余米,排渣场已进行消坡减荷。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排渣情况属实,但已实施工程治理,不会产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三)关于扬尘污染的问题

经查,圣水兴旺铝矿第八系统在恢复治理过程中虽然采取了洒水抑尘等措施,但由于治理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水源缺乏,恢复治理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车辆在泥结石道路行驶过程中存在颠簸扬尘。综上,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关于采矿用地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由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多年来原国土资源部一直在探索矿业用地政策的改革,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批准在中铝广西平果铝业探索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批复要求:“采矿用地涉及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不再实施征收,不转变土地用途,维持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采矿用地实行临时使用方式,由采矿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补偿合同,科学编制采矿用地复垦方案,分区分片实施,采矿作业完成后,采矿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复垦,交还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2006年,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明确:“坚持谁破坏、谁复垦是土地复垦工作的基本原则。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被破坏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建设过程中被破坏的农民集体土地,复垦后能用于农业生产的,交还当地农民使用,不实行国家征收。”2011年后,原国土资源部扩大采矿用地试点,推广中铝广西平果铝业采矿用地模式。2016年,河南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27号)规定:“探索改革矿山用地方式,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可通过租用方式解决矿山临时用地问题,采矿结束后恢复原有土地性质。”

依据上述政策规定,中铝圣水兴旺铝矿采取租用方式使用土地符合政策规定,但其一期恢复治理工程进展缓慢,2020年12月23日和2021年3月17日,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先后通知该矿整改。下一步,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恢复治理方案督促中铝圣水兴旺铝矿加快回填恢复治理。

(二)关于扬尘污染处理

针对圣水兴旺铝矿第八系统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存在扬尘防治不到位和道路扬尘问题,按照《巩义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扬尘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控尘办〔2021〕002号)要求,2021年4月6日,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扬尘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部署开展矿山扬尘污染源排查,4月14日,已将排查发现的圣水兴旺铝矿的扬尘污染问题上报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并书面告知中铝巩义分公司进行整改。

下一步,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法定职责,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西村镇政府督促中铝巩义分公司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大治理现场和道路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已办结无9D2HA202104220050登封市大冶镇新兴沟村11组东,无名养猪场,臭气难闻。登封市大气 2021年4月23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发现登封市鸿发畜牧养殖场存在粪污露天晾晒的情况,由于没有及时清运,存在臭气难闻问题。

属实 截至2021年4月24日,登封市鸿发畜牧养殖场晾晒的粪污已清理完毕,并对现场进行消杀处理,臭气难闻问题已整改到位。

登封市大冶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求该养殖户在今后生产活动中禁止粪污露天晾晒,做到粪污日产日清,不乱堆乱放,定期消杀,搞好场区内外环境卫生。

下一步,登封市督促养殖场(户)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养殖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坚决搞好养殖场(户)场区内外环境,对养殖活动中存在的污染事件立行立改,坚决杜绝畜禽养殖业出现露天晾晒、乱堆乱放等污染事件,推动农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已办结登封市大冶镇党委对大冶镇包村干部景焕平和新兴沟村党支部书记董志超给予全镇通报批评。10D2HA202104220049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和黄湾寨村交界处,政府要求大隗镇二三十家造纸厂的污泥和废塑料全部倾倒在两村交界处,致使村民的房屋裂缝,来检查时上面盖上一层土。新密市土壤 问题一: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和黄湾寨村交界处,政府要求大隗镇二三十家造纸厂的污泥和废塑料全部倾倒在两村交界处,来检查时上面盖上一层土”问题。

2021年4月23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新密市大隗镇现有20家造纸公司,20家造纸公司于2016年11月被新密市人民政府列入完善备案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整改,并由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编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主要生产特种纸、箱板纸、果袋纸等,目前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每个造纸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工艺为沉淀—起伏—生化—二沉—外排,造纸企业在进行碎浆生产时会产生废塑料,污水处理厂进行水处理时产生污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经专用管网输送至大隗镇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处理达标的废水经人工湿地最终排入双洎河。造纸企业产生的废塑料、污泥经收集后输送至该填埋场。现场调查时,该填埋场已种植农作物,没有发现有造纸厂污泥和废塑料。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致使村民的房屋裂缝”问题。

2021年4月23日,大隗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填埋场东南方约35米处有5户居民,属于大隗镇黄湾寨村上沟组居民,南侧、西侧为农田,北侧60米处有20户居民,属于大隗镇桃园村,均未发现居民房屋裂缝。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大隗镇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已办结无11D2HA202104220060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寨路和凌风街交叉口,港城793公寓,一部分是富士康员工宿舍,一部分没有完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外排。中牟县黄店镇黄店村,村委会统一收了村民自来水钱,至今没有通水。 航空港区

中牟县

土壤

问题1: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寨路和凌风街交叉口,港城793公寓,一部分是富士康员工宿舍,一部分没有完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外排。

2021年4月23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调查,该项目已完工部分用于富士康员工住宿,另一部分因承建单位破产,剩余水电、消防等工序未完工,已停滞,故“一部分是富士康员工宿舍,一部分没有完工”问题属实。因该项目已停滞,不产生建筑垃圾,现场未见新增建筑垃圾乱倒现象,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遗留碎砖和生活垃圾,故“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部分属实。调查中发现一处基坑,无排水入口,内有积存雨水,故“污水外排”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中牟县黄店镇黄店村,村委会统一收了村民自来水钱,至今没有通水。

2021年4月24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一)村委会统一收了村民自来水钱

黄店村自来水费,统一由黄店镇水厂水管员朱建民进行收费并直接按时交给水厂,不存在村委代收水费情况。

此问题不属实。

(二)至今没有通水

2021年4月19日,中牟县黄店镇黄店村贴出公示,4月20日起,村污水、天然气、自来水管道等工程陆续开工,为保障工程正常进行,需要关闭本村自来水阀门。

为便于管道施工,施工方与黄店村村委协商一致,每天7:00—19:00为施工时间,对本村供水阀门进行关闭,19:00后恢复正常供水,停水前由黄店村村委在群众微信群中告知村民停水时间,以便群众备水。

此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此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和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已对遗留部分碎砖、生活垃圾和基坑内积存雨水进行了清理。下一步,航空港区将加强区域内巡查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2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中牟县政府精细化管理,要求施工方分区域、分时段、以街道为单元停水,没有施工的街道,尽可能不停水。

二是加强宣传,在村里张贴公告,利用微信群、村内广播等渠道告知村民停水通知。

三是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施工方提高效率。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污水管道施工完毕,届时,黄店村将恢复正常供水。

四是做好群众解释安抚工作,向群众普及水费缴纳流程、缴纳途径。村民水费是由各村水管员统一收集后,向水厂缴纳。

阶段性办结无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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