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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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3只大鵟、6只红隼、2只红角鸮,还有刺猬、八哥、雉鸡……昨日,郑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联合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在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小学开展 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随后,20只(头)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由民警和师生放归大自然。 今年4月21日~27日是我省“爱鸟周”,今年“爱鸟周”活动主题是:爱鸟护鸟,万物和谐。结合“爱鸟周”宣传活动,郑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全市查处各类渉林违法犯罪案件情况。据悉,近年来,全市森林公安共查处各类渉林违法犯罪案件800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万余人次。根据花园口小学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该负责人还给孩子们讲解了日常如何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离你们学校很近的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和候鸟迁徙的通道和栖息地,也是咱们郑州的一张城市名片,你们一定要懂得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与它们和谐相处。” “这个眼睛圆圆的鸟是什么?”“这只鸟的嘴巴好尖啊,它是什么鸟?”……面对孩子们的疑问,郑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第三派出所负责人一一解答,并介绍了民警是如何从猎捕分子手中救下一这些受保护野生动物的。 随后,十几名师生代表来到黄河湿地一空旷处进行野生动物放归。据悉,此次放归的20只(头)野生动物均是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救助或是被救护站收治的,如今它们已经完全康复。 孩子们表示,这次活动不仅让自己认识了红隼、大鵟等受保护动物,而且懂得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以后一定提高警惕,遇到有人猎捕野生动物或看到受伤的小动物,一定拨打110求助。 除了昨日的野生动物放归活动,郑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还于4月27日上午邀请花园口小学的20名师生走进警营,参观警察书屋、荣誉室、涉案动物制品保管室等场所。 在警察书屋,整齐的书架、琳琅满目的书籍深深吸引了孩子们,民警勉励他们要培养热爱书籍、喜爱读书的良好品质,好好读书,成就未来。在涉案动物制品保管室,民警向同学们介绍了陈列的动物制品标本,并告诉同学们:“非法猎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次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森林警察在保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职责和使命,认识到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危害,增长了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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