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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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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2HA202104230058郑州市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第七组最南边,有一个炼铝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巩义市大气 2021年4月24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孙某某炼铝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问题。

经现场核实:孙某某炼铝厂建设的主要生产设备是地埋式化铝锅2个、配套设备1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袋式除尘器2台。现场检查过程中,该厂未生产。群众反映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问题属实。

(二)影响农作物生长问题。

孙某某炼铝厂东、西、南侧均为企业,北侧为大门,紧邻村路,村路北为农田,村路两侧长有两排杨树,长势良好;道路北侧为农田,种有小麦等农作物,长势良好。目测农作物生长未受影响,群众反映的“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不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4日,巩义市回郭镇政府组织对孙某某炼铝厂进行了取缔、清理;当天已取缔、清理到位。

2021年4月26日,对其负责人孙某某涉嫌违法的其他行为,移送巩义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已办结巩义市回郭镇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柏峪村党支部书记刘甲某、柏峪村村委委员刘乙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镇包村干部王某给予谈话提醒处理。2X2HA202104230095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绿城水岸名苑小区鸿园物业常年在小区院内东南角设置生活垃圾堆放点,没有做到日产日清,污染环境。金水区土壤 2021年4月2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绿城水岸名苑小区内东南角堆放的是居民房屋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无生活垃圾,现场覆盖完好。经了解,由于小区住户较多,二手房交易和租赁频繁,经常会有居民装修房屋,物业公司为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和方便小区居民,将装修垃圾统一收集堆放在此,并派有专人管理,日常覆盖完好,定期找清运单位集中清理,最近一次清运装修垃圾的时间是4月17日。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约谈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清理东南角堆放的装修垃圾,做好清理中的防尘措施,并保证以后对装修垃圾进行装袋、统一堆放并覆盖,做到日产日清,禁止露天、长时间堆放。

2.要求物业公司继续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增加保洁频次,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小区环境优美。

截至4月25日下午,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无3X2HA202104230093 反映马明善倒渣土一事,在绿色郑州看到的调查结果,有以下意见:

1、马明善拉煤矸石占地近7亩多,往东还占用几十亩耕地,难道就煤矸石占得算耕地,其它就不算了;

2、倒渣土占地(李家门)80多亩,都是滩里优良土地,事实现场都在为什么说没有;

3、租用马家门、王家门土地近50亩(在黄沙坡)有群众举报,上级追查,他用黄土略盖一下,栽上几棵小树苗,也叫复耕吗?

4、因为拉煤矸石修路占地20多亩,调查结果是临时走车,上边没有硬化,叫复耕。临时路光路基用石头、渣子铺了近1米厚,如临时须投资这么大吗?近1米厚的石头和渣土不清走,土地复耕能长庄稼吗?

5、马明善与乡个别领导,对举报问题大化小、小化了对抗逃避责任;

6、对赵东风、马明善占用耕地举报一事,被举报人并未认识到非法占地问题,当天督察组走后继续拉渣。17号晚上安排人到雪中组雪观芳家,用脚和棍棒敲打家门,威胁、恐吓、打击举报人。

7、马明善在我们村非法购买土地建公墓,多次给相关部门举报都不了了之,土地部门调查结果是属实。

新密市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1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调查。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马明善拉煤矸石占地近7亩多,往东还占用几十亩耕地,难道就煤矸石占得算耕地,其它就不算了”问题。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煤矸石堆存场所位处岳村镇火石岗村小梁门组土地,郑志凯将其收购的煤矸石集中堆放在此处(占地面积约为6.4亩),后转卖给他人使用。目前,该处堆存的煤矸石正在组织清理;向东方向地块上存在村民零星堆放物料现象,岳村镇政府已组织村民予以清理,待全部清理完成后进行复垦。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倒渣土占地(李家门)80多亩,都是滩里优良土地,事实现场都在为什么说没有”问题。

经新密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现场核实,2017年11月,新密市明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火石岗村土地150.17亩(土地属性为老宅子用地、荒沟和少量耕地),并于2017年11月2日租赁给郑州市侯寨居民闫保云使用(土地位置:东至李家门土地庙西,西至李观义老宅,北至吕娥妞北路,南至马家寨底),主要用于填平荒沟(废弃物大部分为渣土,掺杂少量建筑垃圾),并进行合理使用。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现该地块内李家门组4.3亩耕地和2.4亩建设用地上存在堆放渣土现象,剩余143.47亩土地保持原状。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三:关于群众反映“租用马家门、王家门土地近50亩(在黄沙坡)有群众举报,上级追查,他用黄土略盖一下,栽上几棵小树苗,也叫复耕吗”问题。

经新密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现场核实,岳村镇火石岗村马家门组、王家门组(在黄沙坡)、白寨镇王寨河村傲顶岗组近7.5亩土地是郑州市京津冀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工况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7日通过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验。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问题四:关于群众反映“因为拉煤矸石修路占地20多亩,调查结果是临时走车,上边没有硬化,叫复耕。临时路光路基用石头、渣子铺了近1米厚,如临时须投资这么大吗?近1米厚的石头和渣土不清走,土地复耕能长庄稼吗”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临时道路原为火石岗村王门组通往马门组的农耕小路,全长600余米。2011年,为方便群众田间劳作出入,经火石岗村委协商后,对该临时道路予以加宽;2020年底,在村主干道整修期间,火石岗村委再次对该临时道路进行整修,整修后道路占地面积约为3.4亩。鉴于此道路为连通田间作业的主要农耕道路,复耕后将给村民田间劳作出入带来不便。针对此项问题,岳村镇政府要求火石岗村委依程序召集村组代表集体开会商议,一致同意后予以实施。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五:关于群众反映“马明善与乡个别领导,对举报问题大化小、小化了对抗逃避责任”问题。

经核实,岳村镇在收到《关于做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进行核实查办,并按照要求上报整改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问题六:关于群众反映“对赵东风、马明善占用耕地举报一事,被举报人并未认识到非法占地问题,当天督察组走后继续拉渣。17号晚上安排人到雪中组雪观芳家,用脚和棍棒敲打家门,威胁、恐吓、打击举报人”问题。

关于“当天督察组走后继续拉渣”一事,经核实,此为新密市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清运车辆清理耕地上临时堆存物料,并非继续拉渣进料。

经新密市公安部门核实,2021年4月21日,家住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薛中组72号的李关芳(公安部门未落实到名叫雪观芳此人)报警称:在2021年4月17日晚上,有两人饮酒后在其家大门口用脚踹大门。经公安部门出警核实,此为李关芳之子李永超与赵东峰商业纠纷所致。经火石岗村村干部调解,李永超和赵东峰已于2021年4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该件反映问题与马明善无关系。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问题七:关于群众反映“马明善在我们村非法购买土地建公墓,多次给相关部门举报都不了了之,土地部门调查结果是属实”问题。

经郑州市、新密市两级民政部门及岳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地块性质为基本农田,存在坟墓两处。其中:第一处占地约0.3亩,经土地确权为马明善承包地,现场有两座坟墓,经查,属马明善家系祖坟;第二处占地约0.4亩,经土地确权为该村村民马丽(马明善之女)承包地,现场设立有五座墓碑,三座安葬为马丽婆婆家去世家人,两座安葬马丽婆婆家去世亲属,均不存在买卖关系,不存在购买土地建公墓情况。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新密市有关部门已责令郑志凯加快6.4亩耕地上堆放煤矸石的清理进度,待物料全部清理完成后复垦到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此环境违法行为已依程序立案查处。

(二)依据有关规定,新密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对4.3亩耕地上堆存渣土落实黄土覆盖措施,覆盖深度不得低于50厘米,达到复耕条件,目前已完成复垦;对2.4亩建设用地上堆存的渣土落实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三)新密市已责令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流转土地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属性,不得擅自在耕地上倾倒堆存垃圾、渣土等污染耕地物品。

阶段性办结无4X2HA202104230101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泊圣地长滩小区靠近龙湖西边的几家独栋别墅业主大肆破坏龙湖自然环境,在湖西边扒湖堤违建别墅地下房屋。新郑市其他污染 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龙泊圣地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施工行为。经了解,龙泊圣地长滩小区靠近龙湖西边的几家别墅分别为:长滩一期A37、A38、A39及长滩二期B01,均有房产证,所拥有的地下室属于建筑开发的一部分,由于几户业主购买的是二手房屋,接手时房屋地下室和墙体外表均有部分脱落和损坏,需要对墙体外表进行水泥外粉或贴瓷砖处理,几户业主在施工时均到龙泊圣地物业服务管理处进行报备,经龙泊圣地物业服务管理处允许后,先后进行施工。其中长滩一期A37、A38、A39几户业主已于2016年前完成施工,长滩二期B01现在玻璃破损正在更换。

经新郑市水利局证明,新郑市十七里河境内11公里均为自然岸坡,无堤防,不存在扒河堤情况。

部分属实下一步,新郑市水利局、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将对十七里河加强巡查,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湖堤和水环境行为。已办结无5D2HA202104230060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凯旋路交叉口,郑州一高西侧工地,工地夜间照明设备过亮,影响附近居民以及学生休息。中原区其他污染2021年4月24日,中原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为保证夜间施工安全,该工地将场内灯光集中在运行的45T龙门吊上,高度约12米。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设置有项目LED灯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办公区院内楼体有发光的CI标识。属实 2021年4月24日,西流湖街道办督促该工地在确保夜间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非必要时间关闭灯光,并调整照明设备照射角度,将照射范围缩小至工地围挡以内。明确专人在夜间对以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同时,督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对LED灯牌、发光的CI标识及场内照明设备进行调整,20:00后不再开启。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021年4月26日,西流湖街道办组织居民代表、学校代表、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区间土建施工03标工地项目代表、中建七局项目代表、中铁隧道局项目代表召开座谈会,向居民代表和学校代表反馈工地和项目部夜间灯光整改措施,并征求意见建议,居民代表和学校代表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已办结无6D2HA202104230059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西十里铺路交叉口西南角,风和朗庭项目工地,距离居民区过近,夜间偷偷施工,噪音扰民。中原区噪音2021年4月24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风和朗廷紫槿院项目能够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要求。据了解,该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有混凝土浇筑、模板切割等产生的噪音,交办情况属实。属实4月25日,桐柏路街道办事处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工地进行噪音监测,目前还未出具正式报告。桐柏路街道办事处充分征求周边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并与施工方进行协商,要求合理安排工序,在不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施工方承诺将施工时间定为7:00至20:00,并出具《承诺书》。目前,施工方已将《承诺书》张贴到周边楼院公示栏内,请周边群众共同进行监督。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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