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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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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五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55X2HA202104220082(第十六批) 2016年连霍高速林带建设,征租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500多亩土地。在高速路两侧各建了200米的绿化带。村两委及办事处将村中即将成熟的500亩小麦清除,把建筑垃圾和黄土掩埋到基本农田内。

举报人希望了解: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土壤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达该区域现场进行核查。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目前,地表上未发现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针对群众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据高新区有关部门2019年3月8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连霍高速K588-K590段北部场地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部分地块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属违法行为。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8号)统一部署,规划建设的环城生态景观带。2018年冬季,根据省会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工作指挥部下发的《郑州市林业生态廊道及绿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其树种和景观效果进行了再提升。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和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已于2021年4月15日,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边基本农田进行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目前,因无法精确确定垃圾类型、具体位置和方量,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

部分

属实

高新区管委会处理情况如下: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垃圾探查及土壤污染鉴定结果出具后,高新区管委会将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由专业机构针对垃圾类型及数量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

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阶段性

办结

无56D2HA202104220072(第十六批)中原区西四环与陇海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7号院14号楼17楼 ,高铁噪音扰民。中原区噪音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属实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已办结无57D2HA202104220021(第十六批)郑州市新郑市梨河镇梨河村,新郑市永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工业废渣在厂区周围挖坑填埋;废水通过机井(大门口进去200米左右)流入地下,污染水源;影响村民身体健康。新郑市 大气

土壤

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该企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原因,于2021年3月初停产至今。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经“三级降膜吸收塔+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可闻见轻微气味,经查阅该企业近期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排放许可浓度限值。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工业废渣在厂区周围挖坑填埋”问题。

该企业的工业废渣为精馏工序产生的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每年产生量在1.5~1.8吨,存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运处置。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厂区周围土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挖坑填埋工业废渣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周围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废水通过机井(大门口进去200米左右)流入地下,污染水源”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有一个16米×8米×1.5米的应急池,用于安全应急使用。对该企业厂院内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机井,在企业东北方向厂界外30米处,有一口用于农田灌溉的机井;北侧200米处厂界外,有一口水井,供周围企业员工生活使用。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口井进行取水检测,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疾控中心对新郑市永兴工贸有限公司生活用水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要求梨河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已办结无58X2HA202104220032(第十六批)新郑市郑州兴中塑料彩印公司,地址在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梅山路东侧。该企业生产时,经常不开启环保设备,生产废气刺鼻难闻,特别是晚上生产影响周边。举报人称该企业存在废气直排现象,排放超标,违法生产。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印刷线自2021年4月19日停运检修,分切、制袋线正常运行,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安装有RTO设施收集处理。

(一)关于“该企业生产时,经常不开启环保设备”问题。

该企业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安装有RTO设施收集处理,印刷线及其配套的RTO设施安装有智能用电监控。生产时须先开启RTO设施,采用天然气辅助燃烧加热,产生的热量作用于印刷线,印刷工序才能正常运行,不存在“生产时经常不开启环保设备”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生产废气刺鼻难闻,特别是晚上生产影响周边”问题。

该企业位于富源路工业园,东侧为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机电安装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西侧为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郑州市申翔商贸有限公司,北侧为郑州豫安防腐保温有限公司,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无居民区。该企业建有密闭的厂房,印刷工序进行了二次密闭,配套RTO设施收集处理有机废气,生产时印刷车间能闻到刺鼻油墨味,车间外闻不到刺鼻漆味,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该企业存在废气直排现象,排放超标,违法生产”问题。

该企业废气通过RTO设备收集处理,不存在直排现象,印刷车间二次密闭,且已按照排污许可要求于2021年3月8日,完成本年度的自行监测,自行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不存在“废气直排,排放超标,违法生产”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要求龙湖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已办结无59X2HA202104220034(第十六批)新郑市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在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陈庄村。该企业噪声大,秋冬管控期间从不停产,环保设备不达标或不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监控不达标,设备不达标。新郑市噪音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该企业噪声大”问题。

该企业所有生产设备位于密闭的车间内,生产过程中原材料装卸和除尘器风机以及物料运输车辆会产生噪音。新郑市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白天最高值为59分贝,夜晚最高值为49分贝。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秋冬管控期间从不停产”问题。

2020~2021年秋冬季管控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3月15日,管控期间,红色预警期间停产,橙色预警期间减产50%,黄色预警期间不管控。管控期间用电量为614.0682万度,9月,正常生产期间用电量为6211.2905万度,日用电量为310.5645万度,10月,正常生产期间用电量为4623.9387万度,日用电量为231.1969万度,管控期间日用电量为6.8229万度,远达不到正常开炉生产用负荷。

2020年10月10日,该企业拟对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情况及环保设备进行提升治理。该企业于2020年11月5日,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递交了停炉报告,经查阅,废气排放在线监控平台显示,各排放口于2020年11月5日凌晨3点,在线数据显示停运。

该企业于2021年2月23日,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递交了开炉调试报告,至3月25日陆续恢复正式生产。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环保设备不达标或不使用,废气排放超标”问题。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配备有5套袋式脉冲除尘器,企业使用环保设备无相关强制标准要求,根据生产工艺及生产配套需求,有组织排放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即可。该企业生产过程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有废气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控,并且实时同河南省生态环保厅监控中心联网,生产过程中环保设备不使用,废气排放在线监控数据将异常高,排放量超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标准:10毫克每立方米),后台监控会报警并有相关记录,截至目前,在线监控数据无异常记录。4月2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4月27日,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均达标。该问题部分属实。

(四)关于“监控不达标,设备不达标”问题。

按照要求该企业需要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河南省生态环保厅监控中心联网,监控设备由河南牡丹联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该公司安装5套废气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均通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核查验收。

该企业使用的在线监控设备及后期运维由河南牡丹联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该环保科技公司的在线监控设备获得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要求新村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已办结无60X2HA202104220092(第十六批)河南省国有企业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十四个分公司,近一百个收费站的污水处理工程形同虚设,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有的甚至直接污染淮河、黄河、南水北调等河流水源。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是2019、2010年实施的,在公司法人房益林的干预下,工程质量极为低劣,多次验收均不能达标,工程验收组公然用瓶装纯净水来检测,水质才得以过关。市交通局水 4月25日、26日,针对举报件反映收费站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不达标、乱排放等问题,郑州市交通局积极协调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境15个收费站点进行了实地检查核实。经查:除沟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未建设独立的污水处理站外,其余14个收费站均提供了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污水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检查时,未发现“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有的甚至直接污染淮河、黄河、南水北调等河流水源”等问题。

综上所述,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境15个收费站点实地核实情况与举报反映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不达标、乱排放等问题不符。

不属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配套污水处理站无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规章制度和运行记录不完善、接驳市政管网无水质检测报告等问题,联合检查组向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议,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诚恳接受,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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