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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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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二版)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9X2HA2021042401074月14日举报的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林地被污染。办件过程中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属于弄虚作假。2018年举报该问题时,城市管理局开会进行了整改工作布置,森林公安对污泥破坏19亩耕地进行了鉴定。经开区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5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经调查分析,此次举报问题为举报人认为第四批公示的“2018年该问题交办时,经调查核实,污泥临时堆放点在祥云办事处前王村(南场)东岗次生林地处。该区域污泥为中原环保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堆放,现状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与举报人反映的“2018年举报该问题时,城市管理局开会进行了整改工作布置,森林公安对污泥破坏19亩耕地进行了鉴定”面积不相符,认为公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属于弄虚作假。

经查,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受理该污泥毁坏林地案件后,于2019年4月对原倾倒污泥场地采取实地勘验、钻孔取样和GPS拐点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污泥占用林地原始面积为19.446亩(不属于耕地)。

因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时核查现场与2016年污泥倾倒初期地表原始状况有很大改变,污泥堆放原场地已基本被倾倒的土方所覆盖,所以公示中表述的“现状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与“森林公安对污泥破坏19亩耕地进行了鉴定”并不冲突,且森林公安鉴定意见属后期森林公安介入鉴定结果,属地办事处及区办案人员并不知情。所以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

部分属实针对污泥后期处理时的现状与倾倒初期有较大差距,为消除群众顾虑,此次受理该举报问题后,由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及祥云办事处配合,再次组织对污泥清理后区域及原存放地域进行全域检测。如检测结果达标,将对问题区域进行复林复绿,如检测结果不达标,将对原污泥存放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目前,该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办结无10D2HA202104240061郑州市经开区朝凤路远大理想城34号楼楼下,小区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在此处,臭气难闻。经开区土壤 2021年4月25日上午,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经调查,该小区34号楼下东侧10米左右毗邻区有一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小院,该场所由远大理想城物业河南永恒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建于2010年5月,小区物业日常作为小区内居民装修建筑垃圾转运及部分生活垃圾处置转运场所。垃圾中转房无大门,无密闭措施,且院内停放几辆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车辆。因该临时垃圾中转场所距离居民居住楼体较近,有风及天气炎热情况下存在垃圾异味飘散问题,影响周边环境,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为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要求小区物业停止在该处进行垃圾转运及垃圾收集车辆停放,并对现场杂物进行清理。截至2021年4月26日,该场所垃圾及杂物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告知小区物业禁止在此进行垃圾转运工作。同时,由明湖办事处远大社区加强后期监管,确保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已办结无11X2HA202104240067 反映陇海高架未来路上桥口段噪音扰民的问题:

1.建业香槟圣园2010年交房,2013年陇海高架开工建设,建业香槟圣园建设在前,陇海高架在后,小区一号楼距离陇海高架仅仅20米左右,距离上桥口更是10米左右距离。

2.一年365天,每天从早到晚都是车水马龙,噪音不断,夜间无法正常休息。

3.陇海高架夜间经常有渣土车、大货车、厢式货车、摩托车等经过,大大的增加了噪音,经常在熟睡中被一声巨响吵醒。

4.希望高架桥居民区路段进行全封闭,如果还是无法更好的降低噪音,可以采取居民楼统一更换隔音窗户。

管城

回族区

噪音2021年4月25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建业香槟圣园小区位于陇海高架桥玉凤路上桥口附近,小区楼体距离高架桥较近,陇海快速路是郑州市规划的城市主要快速路之一,每天过往车流量较大,交会车辆较多,主要为家用轿车。该路段立交桥上两侧已安装隔音板,但是上桥口两侧并没有隔音设施。该路段存在车辆限速标志,陇海高架桥二层由西向东方向在紫荆山路陇海路西侧有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志;桥下南北两侧下桥口匝道周边均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标志。陇海快速路(紫荆山路至中州大道段)南北两侧上桥口均设置有禁行标志,明令禁止重型货车及大型车辆在立交桥上行驶。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河南正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交通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陇海高架噪音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属实 (一)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

1.转发《关于下发郑州市公安机关联合查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已下发《交警四大队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交警四大队开展“黑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严管示范路区域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5.7”统一行动的通知》,并启动交警四大队联合治超专项执法工作,针对高架桥、快速路路段渣土车等工程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向交警支队申请对上桥口周边安装违法鸣号抓拍设施。

3.设在陇海路玉凤路的管城网格19号高峰岗,在平峰时期没有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和查处力度。

4.安排铁骑中队民警在白天上班时间对陇海高架桥上进行巡查,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5.加强高架桥上下两层的车辆违法处罚力度,特别是禁行车辆的处罚力度,并且禁止任何大货车上桥行驶。

(二)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接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召开“关于陇海高架噪音问题推进会”。市政工程总公司表示,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将道路中缺失的隔音墙设立,将道路中间的缝隙填补,对原有声屏障扣板进行加固加垫,降低噪音。目前,市政工程总公司已开始进行加固加垫。

(三)二里岗办事处:

1.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维稳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情绪进行安抚,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并进行反馈。

2.与业主代表沟通,了解居民诉求并告知业主代表相关各部门目前所做的工作,希望得到居民的理解。

阶段性办结无12D2HA202104240065新郑市新村镇新村大道润弘制药厂,夜间拉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新郑市 大气

噪音

土壤

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夜间拉建筑垃圾”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项目目前正处于拆除阶段,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尚未开始,不存在夜间拉建筑垃圾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项目配备有4辆雾炮车,因拆除工程作业面较大,产生部分扬尘未得到有效遏制。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新郑市城管局委托河南省翔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噪声进行了检测,数据显示夜间在55分贝以下,白天在70分贝以下,未超出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该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未扰民。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郑州辰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已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并在场区采取抑尘措施。

2.新郑市控尘办对郑州辰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壹万元,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中。

3.新村镇政府已要求郑州辰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破拆作业时间(8:30至17:30)进行施工,将加强对该项目的夜间巡查,禁止夜间破拆作业,确保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

已办结无13X2HA202104240102 反映郑州市惠济区环保局垂改工作人员划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郑州市惠济区环保局通过公开招聘向社会招聘10名(现剩余9名)硕士环保专业工作人员,区政府将人员分配至惠济区环保局工作至今。惠济区环保局多次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报人员情况,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一直不予明确回应。目前,人员划转已经结束,9名环保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没有被上收。

举报人要求:如果该9人不符合划转条件,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明确回复,请惠济区政府妥善安置这9名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其他污染 1.经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原惠济区环保局)了解,2016年,惠济区政府公开招聘10名(现剩余9名)环保专业工作人员,并安排到惠济区环保局工作,但该9名人员编制一直在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并不属于惠济区环保局人员。

2.《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郑办〔2019〕20号)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省环保垂改有关政策要求,以环境保护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16〕21号)确定的冻结时间2016年2月22日为截至点,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截至点前列入改革范围内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在编在册)全部划转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2016年2月22日后,除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划转人员和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同意、以及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的招录、调动、任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上划,由当地政府负责妥善安置。”

这9名环保专业工作人员编制不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原惠济区环保局),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在划转范围。

属实惠济区政府按照国家、省市环保改革精神和要求,对这9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已办结无14X2HA202104240083登封市颖阳镇裴塘村村民李建广超范围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登封市国土违规办理宅基地证,致使相邻面积重叠。李建广违建堵住邻居北门,影响下水道,导致污水横流。登封市水 2021年4月25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登封市颖阳镇裴塘村村民李建广超范围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房”问题

经调查,李建光(被举报人李建广实名为李建光)提供了1992年登封县土地管理局出具的其父李永占(已故)的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上使用面积348平方米,经登封市资源规划局实地测量,李建光实际占地371.96平方米,存在宅基地面积超占问题。超占土地为该村集体土地,与相邻面积不存在重叠。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登封市国土违规办理宅基地证,致使相邻面积重叠”问题

经登封市资源规划局查阅原土地管理局的档案室资料,查阅到李永占宅基地办理资料,李永占宅基地依法依规取得,不存在违规办证问题。李建光超占土地为该村集体土地,与相邻面积不存在重叠。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反映“李建广违建堵住邻居北门,影响下水道,导致污水横流”问题

登封市颍阳镇裴塘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是登封市2018年的污水处理项目之一,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建成投用,主要收集处理来自农户的厕所及厨房等生活污水。为防止污水随意排放,群众在改厕和改厨过程中,可以通过施工人员将生活污水引入污水管网处理系统。

李建光住宅坐南朝北,与住宅坐北朝南的住户两家房屋“背靠背”,不存在堵住邻居北门问题。两家污水均通过自家门前的污水管网汇入主管网,因此不存在污水横流问题。

部分属实登封市颍阳镇政府按照现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对李建光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安排专人负责,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已办结无15D2HA202104240064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张青现占用村民基本农田(十亩)建了厂房,对外是养殖,实际准备出租。新郑市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张青现占用村民基本农田(十亩)建了厂房”问题。

现场调查时,麻线张村村民张庆现未经批准,擅自在麻线张村东地占用部分土地建养殖厂,现场已建成0.87亩养殖棚。经查:该土地为张林现耕地,张庆现租用,未签订租赁合同,口头承诺每年给予张林现1300元。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该区域为1973.55平方米(2.96亩)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手续属非法占地。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对外是养殖,实际准备出租”问题。

现场调查时,现场有张庆现饲喂的肉羊17只,未发现出租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孟庄镇麻线张村张庆现非法占地建养殖厂问题,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6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拒签、留置送达)要求拆除非法建设养殖厂。目前,张庆现涉嫌违法建设的羊棚已拆除恢复原貌。已办结2021年4月27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麻线张村党支部书记张伟峰、党支部委员张敬进行诫勉谈话。16D2HA202104240063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和第一大街交叉口向东50米,青青美庐小区,14号楼8号,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搭乱建,正在建设,噪音、扬尘污染。(私人建电梯)经开区 大气

噪音

2021年4月25日上午,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经调查,该小区14号楼8号门前,存在已完工的电梯井一处,长宽约2米×1.5米,深约1米,系房屋业主个人修建行为,未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初期开挖时存在噪音和扬尘问题,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前期,明湖办事处人居环境办公室已及时发现该处私自加装电梯施工行为,并联合中铁社区责令业主停止施工并恢复原貌。现场核查时未施工。

属实为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明湖办事处立即行动,对小区居民私自开挖的电梯井进行填埋,上层铺设砖块并进行水泥硬化,恢复门前路面原貌,同时,对施工区域内路面展开保洁。截至2021年4月27日,该区域电梯井已回填硬化完毕,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保洁。下一步,所属社区将联合物业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出现。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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