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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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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三版)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7X2HA202104240049有人开山开矿,采铝矿石在山头挖去了20多亩耕地,;采石灰石破坏几十亩耕地;粉粹石子污染环境,破坏土地;放炮震坏房子。巩义市 生态

土壤

(一)关于群众反映采铝石破坏耕地20多亩的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薛庄村一组(马沟)现有两家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企业,开采矿种均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群众反映采铝石破坏耕地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采石灰石破坏几十亩耕地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查询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伟开采分公司矿区范围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范围,并对比土地利用现状图,两矿占用土地情况如下:

1.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范围共计73.7亩(包含矿区范围38.7亩)。为尽快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损毁区域恢复至可利用状态,2020年7月,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编制了《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该矿启动了恢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该矿大部分地块已植树复绿,其余区域正在恢复治理中。

2.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伟开采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范围共计129.69亩(包含矿区范围88.66亩,矿区范围大部分位于恢复治理区域内)。为尽快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损毁区域恢复至可利用状态,2020年9月,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编制了《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伟开采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该矿启动了恢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该矿大部分地块已植树复绿,其余区域正在恢复治理中。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采石灰石破坏几十亩耕地不属实,两矿矿区范围未占用耕地,恢复治理区域占用耕地3.6亩。目前,两矿均正在进行恢复治理。

(三)关于粉碎石子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情况,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伟开采分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

经查阅相关资料:上述2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勘查其主要产污工段,破碎车间、原料车间均建设有高压喷淋车辆冲洗装置,输送机皮带建设有水喷淋装置,破碎、筛分工段采取全密闭措施并配套建设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其中,主要产尘点位破碎工段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国控平台联网,实时监控颗粒物排放数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企业生产期间的自行监测报告,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现场调取该企业破碎工段排气筒历史在线监控数据,没有发现有颗粒物超标现象。群众反映的“粉碎石子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属实

关于采矿用地的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由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多年来,国土资源部一直在探索矿业用地政策的改革,2005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在中铝广西平果铝业探索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批复要求:“采矿用地涉及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不再实施征收,不转变土地用途,维持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采矿用地实行临时使用方式,由采矿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补偿合同,科学编制采矿用地复垦方案,分区分片实施,采矿作业完成后,采矿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复垦,交还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200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明确:“坚持谁破坏、谁复垦是土地复垦工作的基本原则。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被破坏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建设过程中被破坏的农民集体土地,复垦后能用于农业生产的,交还当地农民使用,不实行国家征收。”2016年,河南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27号)规定:“探索改革矿山用地方式,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可通过租用方式解决矿山临时用地问题,采矿结束后恢复原有土地性质。”

依据上述政策规定,采矿企业采取租用方式使用土地符合政策规定,下一步,巩义市将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治理方案要求,督促其加快恢复治理进度。

已办结无18D2HA202104240058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镇政府往西1.5公里S316公路南边,中王庙村2组农耕地内,村民(郑俊英)在此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在农耕地内违规建设住房。新密市土壤 2021年4月25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关于在中王庙村2组农耕地内,村民(郑俊英)在此倾倒大量生活垃圾问题

经现场核实,郑俊英倾倒生活垃圾的区域在S317道路改造工程100米征迁范围内,目前,该工程尚未动工;现场倾倒约有0.5吨生活垃圾。

问题二:关于村民(郑俊英)在农耕地内违规建设住房问题

经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郑俊英房屋建设地址位于岳村镇中王庙村2组,土地性质为农耕地,建设规模为一层简易临时房结构,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该处房屋已有多处自然破损坍塌。

部分属实 (一)新密市岳村镇政府组织人员对郑俊英倾倒垃圾进行清理。目前,生活垃圾已清理到位,土地已进行平整;

(二)新密市岳村镇政府对郑俊英违法建筑住房予以拆除并落实复耕措施。

已办结无19X2HA202104240060和兴泡沫厂生产时产生的气味非常难闻,废弃没有处理,对附近群众正常生活影响很大。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

(一)关于“生产时产生气味难闻、废弃没有处理”问题。

因企业停产,现场调查时没有闻到难闻气味,没有发现废气未处理现象。经现场查看,该企业生产设备和原料均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上方设置有集气罩,生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3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要求企业开启污染防治设施,能正常使用。

经查看新郑市用电监管系统,显示该企业于4月1日开始至今未产生生产用电。经查阅该企业生产期间的检测报告,其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标准。因企业未生产,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对附近群众正常生活影响很大”问题。

经新郑市新建办走访周边梨河镇三里岗村沿街多家门店后,经文南社区和群众代表确认,没有发现对附近群众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现象。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在该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就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新郑市新建办督促该企业强化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在复产前对环保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运行正常方可复产,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阶段性办结无20X2HA202104240061力上桃花源施工工地,大面积黄土和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喷淋措施不到位;室外电焊,污染环境。新郑市大气 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力上桃花源施工工地,大面积黄土和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扬尘污染”问题。

该举报件反映的力上桃花源施工工地,据调查,为力上桃花源C、D区项目,现场调查时发现该项目区域约有800平方米未覆盖到位,黄土裸露和建筑垃圾堆放问题主要集中于正在施工区域和道路,易引起扬尘污染问题。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施工现场喷淋措施不到位”问题。

现场调查时发现该施工区围挡喷淋水管因损坏,没有开启。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室外电焊,污染环境”问题。

该工地距离新郑市新区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约1公里,为新郑市重点管控工地,新郑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在日常巡查中曾多次发现该工地存在类似问题。该问题属实。

属实 1.新郑市新区管理委员会于4月25日,对力上桃花源C、D区项目下发停工整改告知单,并安排专人盯守现场进行整改,于当天将该施工区黄土裸露和建筑垃圾覆盖到位,喷淋系统已正常使用,并进一步强调禁止发生室外电焊作业行为,后期将对该区域做好常态化管理。

2.新郑市控尘办于4月25日对力上桃花源C、D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该罚款已缴存到位。

已办结无21X2HA202104240050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所选的位置正好在中原路边上,边上还有高铁通过,危险性比较大,周边距离很近的还有饭店。垃圾处理厂产生很多墨绿色的水,也不处理,直接存在垃圾厂一个池子里,或者偷偷用拉水的罐车,利用下雨天气,偷偷的排到下水管网里。巩义市水 2021年4月25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处理场周边调查情况

经调阅资料,2006年1月,河南省建设厅出具了《关于巩义市大黄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豫建综计〔2006〕1号),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垃圾填埋场场址方案,场址位于城市东部,紫荆街道办事处大黄冶村东柏沟内。2006年4月,河南省建设厅出具了《关于巩义市大黄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豫建城〔2006〕54号),同意巩义市大黄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2006年6月,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取得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巩义市大黄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文号为豫发改设计〔2006〕678号。2009年7月,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同年9月投入运行,之后因社会经济发展,在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东西侧建设了中原西路和郑西高铁。

郑西高铁工程约于2006年施工,2010年通车,中原西路约于2012年开始施工,2017年通车运行。在相关设施规划、建设及运行阶段,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未接到相关单位反映的安全性问题。经现场调查,距生活垃圾处理场300米左右附近有1家饭店,该饭店属于附近工厂员工食堂,不对外营业,距填埋区1000米左右有对外营业饭店,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未对附近饭店安全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所选的位置正好在中原路边上,边上还有高铁通过,周边距离很近的还有饭店”问题属实,“危险性比较大”问题不属实。

(二)渗滤液处置情况调查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垃圾厂池子”为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生活垃圾渗滤液原液呈现深褐色,与举报颜色为墨绿色不符,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50869-2013)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经实地勘察,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未出现渗滤液外渗现象,调节池已进行膜覆盖,渗滤液未露天存放。群众反映“垃圾处理厂产生很多墨绿色的水,也不处理,直接存在垃圾厂一个池子里”不属实。

经现场了解,2020年9月起,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为减轻渗滤液调节池库容压力,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4月19日,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以购买服务形式对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处理后废水经自检及第三方检测,均达到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大部分废水用于填埋区降尘,少部分经罐车运输到巩义市新兴路与S237交叉口污水井进行排放,废水经污水井连接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场,经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场二次处理后排放。群众反映“偷偷用拉水的罐车,利用下雨天气,偷偷的排到下水管网里”不属实。

部分属实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2021年5月完工,6月投入使用,届时,将对处理后的废水按要求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无22D2HA202104240026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石岭头村五组最南边空地上面,有一个私人养猪场(上百头猪),污水随意排放,气味难闻。登封市 水

大气

2021年4月25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石岭头村五组最南边空地上面,有一个私人养殖场(上百头猪)”问题

经现场调查,养殖户赵永杰目前存栏11头成猪和9头小猪仔。距上百头猪差距较大。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污水随意排放,气味难闻”问题

经现场调查,养殖户赵永杰建造的猪舍属于全密闭型,在猪舍内建有蓄粪池,因存栏数量太少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被周边住户免费运走用于农地施肥。不存在污水随意排放和气味难闻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该问题,登封市将加强对全市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养殖场(户)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养殖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坚决搞好养殖场(户)场区内外环境卫生,对养殖活动中存在的污染事件立行立改,坚决杜绝畜禽养殖业出现污染事件,推动农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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