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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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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四版)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3X2HA202104240063 1.新郑市和庄镇歹庄村,三联印刷厂,夜间生产,气味难闻。该厂违规焚烧固废,废水顺着地下道直排,污染地下水;

2.印刷厂院内有一食品加工厂,油烟味刺鼻,污水直排;

3.印刷厂院内还有一汽车制造厂,夜间喷漆,漆味刺鼻,多次举报无果,每次检查都提前停产。

新郑市 大气

问题1:新郑市和庄镇歹庄村,三联印刷厂,夜间生产,气味难闻。该厂违规焚烧固废,废水顺着地下道直排,污染地下水。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夜间生产,气味难闻”问题。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因原料供应问题于2021年3月24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查看用电监管系统显示,该企业3月24日—4月23日平均用电量20kW,确为停产状态。经询问企业负责人,该企业平时仅有白班,没有夜班,夜间没有生产。企业生产废气经光氧催化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不超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该厂违规焚烧固废”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横切、模切工序产生的纸张边角料,放入固废暂存间暂存,由签订的废品收购方进行收购。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废水顺着地下道直排,污染地下水”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未发现“废水顺着地下道直排,污染地下水”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印刷厂院内有一食品加工厂,油烟味刺鼻,污水直排。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食品加工厂”问题。该食品加工厂名称为河南闽盛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三联印刷厂院内。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油烟味刺鼻”问题。该企业2020年12月22日通过环评审批,于2021年4月初建成。建成有密闭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正在调试,配套安装的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烘焙车间内有轻微气味,厂区内无刺鼻油烟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污水直排”问题。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刷机器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核查时,企业正在调试生产设备,未产生生产废水,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印刷厂院内还有一汽车制造厂,夜间喷漆,漆味刺鼻,多次举报无果,每次检查都提前停产。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印刷厂院内还有一汽车制造厂”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汽车制造厂名称为河南莱茵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和庄镇炎黄大道东段1号“新郑市三联印刷厂”院内。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夜间喷漆,漆味刺鼻”问题。经查,该企业为车辆改装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喷漆工序,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和喷漆痕迹。群众反映“夜间喷漆,漆味刺鼻”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多次举报无果”问题。经查,该企业2019年3月成立以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共受理关于该企业“12369”环保热线举报件1起,编号为:410184-20190820-001276,办理结果已经上报“12369”环保热线平台,群众反映“多次举报无果”的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每次检查都提前停产”问题。经查阅档案显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20年3月29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均在生产,无环境违法行为。群众反映“每次检查都提前停产”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要求和庄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加强对上述三家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已办结无24X2HA202104240065郑州市新郑市梨河镇中博钢制品有限公司,每天从厂区散发出来的气味难闻,周围居民的门都不能开。该厂无手续。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每天从厂区散发出来的气味难闻,周围居民的门都不能开”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退火工序正在生产,产生废气的工序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和退火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该企业位于梨河镇韩城路工业区,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现场未闻到难闻气味,经走访附近村民,反映没有闻到难闻气味。经查看该企业近期自行委托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排放符合标准。2021年4月25日、26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先后对该企业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做进一步处理。

(二)关于“该厂无手续”问题。

经查,该企业于2018年2月办理了新郑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18年3月30日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示。该企业于2020年3月20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03月30日至2023年03月29日止,该企业的环保手续齐全。

该企业于2004年7月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新土集用(2004)216号,不存在违法占地问题。

部分属实下一步,新郑市梨河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已办结无25X2HA202104240062新郑市和庄镇神州路东侧新郑市吉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中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不知道是否有环保手续。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生产中气味刺鼻”问题。

4月25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因周日倒班调休未生产。该企业废气主要为涂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RTO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未闻到刺鼻性气味,厂界外未闻到刺鼻性气味。查阅该企业自主委托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浓度限值。

4月26日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RTO正在运行,厂区内有轻微气味,厂界外无刺鼻性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产生的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企业位于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区。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其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排放许可浓度限值。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不知道是否有环保手续”问题。

经查,该企业于2013年2月4日通过环保审批,文号为郑环建表〔2013〕22号,一期项目于2015年8月17日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文号为新环验〔2015〕12号,二期项目于2019年12月3日进行自主验收,在“环保之家论坛”进行公示,2019年6月18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9年06月18日起至2022年06月17日止。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同时,新郑市要求和庄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企业规范运营。已办结无26D2HA202104240037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小区南边,高铁经过噪声扰民,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开发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测噪声的位置是在离高铁最远的1号楼,并不是在离高铁最近的居民楼测的,想知道测噪声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是最远的距离;公示结果说种树,实际没有任何效果。中原区其他污染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部分属实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负责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28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已办结无27X2HA202104240059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柏庙村第八村民组,柏庙河自然村冯沟水库东侧,原本干涸的河床里种植了大量杨树,前两年被砍伐,约有一万多棵。举报人要求严肃问责相关领导。上街区生态 2021年4月25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调查核实,上街区峡窝镇柏庙村第八村民组河沟底原有村民种植的杨树,此处地势低洼,因夏季雨水多,易存水,致使许多树木浸泡死亡,上街区柏庙村第八村民组于2016年8月11日向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为该村民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准予采伐杨树857株,实际采伐857株,涉及采伐面积0.53公顷。林木采伐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符合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履行了工作职责。

针对举报件反映的“砍伐”问题属实;砍伐数量约“一万多棵”不属实。

综上所诉,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上街区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处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已办结无28X2HA202104240064新郑市观音寺镇十里铺村,万发防水材料厂,无手续,昼夜生产,气味刺鼻。多次反映无果。新郑市大气 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无手续,昼夜生产,气味刺鼻”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场院已空置,现场无设备,无原辅材料。经了解,该企业仅能查询到注册登记信息。2015年5月,该企业在接到新郑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关闭新郑市万发防水材料厂的决定》后已经按要求停产至今,不存在“昼夜生产,气味刺鼻”。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经新郑市观音寺镇调查,未发现类似举报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鉴于该厂多年来已无实际经营行为,新郑市观音寺镇将督促该厂负责人注销其营业执照。已办结无29X2HA202104240054新郑市郭店镇寺洼村无名木材加工点,无手续,影响居民休息。新郑市噪音 4月25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该加工点已停止生产,现场堆放有大量的原材料木板及碎木屑,没有发现生产设备。经了解,郭店镇司洼村村民司玉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店镇司洼村第六组自己的责任田经营该加工点,在木材加工时会产生一定噪音。

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认定,该加工点共占地7.03亩,其中,6亩为基本农田,1.03亩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

属实 1.4月19日,郭店镇政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加工点,于当日对其下发了《新郑市郭店镇限期取缔通知单》,该加工点已于4月20日将生产设备自行拆除,剩余成品正在自行清理。

2.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25日对该加工点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当事人限期清理。目前,该加工点正在自行清理中,下一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视当事人违法情节及清理情况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已办结郭店镇纪委对村干部诫勉谈话。30X2HA202104240045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西胜岗过街院内脏乱差,地面积尘严重,一楼饭店油烟排放污染,打不开窗户,违章占用公共空间,望核实。金水区大气 2021年4月25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院内有乱扔的破旧家具等少量杂物,路面老化严重、破损,存在积尘。故“院内脏乱差,地面积尘严重”问题属实。

2.各饭店灶头数与油烟净化装置引风机风量相匹配,符合相关规定,油烟净化器均清洗到位,油烟经净化后通过烟道通至楼顶排放,不影响楼下居民。故“一楼饭店油烟排放污染,打不开窗户”问题不属实。

3.“违章占用公共空间”所指违建位于胜岗过街院大门西侧道路上,是一个洗车房,为王鹏私人搭建。现场检查时王鹏不在此处,负责人王锦华(王鹏的表哥)表示,他和王鹏已知晓此事,并已开始自行拆除违建。故“违章占用公共空间”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针对“院内脏乱差,地面积尘严重”问题,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该院内床箱、木板等杂物进行了清理,对院内及过街楼门口地面进行了打扫和冲洗,对各单元门口的小广告进行了粉刷,目前,该院各卫生死角已打扫清理干净。

2.针对“违章占用公共空间”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和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将监督当事人对违建进行拆除,截至4月29日已完成拆除工作。

已办结无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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