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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9X2HA202104250096荥阳市刘河镇分水岭村荥阳市鑫鑫机械有限公司,占压黄庄南头组耕地建厂房,离村庄只有20米,环评造假与事实不符,无组织排放废气,气味刺鼻,经常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现在该企业还在违法扩建,扬尘污染严重。荥阳市 大气

噪音

2021年4月27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机加工区域正在生产,铸造工序处于停歇状态。

针对“离村庄只有20米”问题,经核实,荥阳市鑫鑫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刘河镇分水岭村,该公司外界西侧为窝张村,目测距离最近住居民点直线约为1公里。厂界南侧为石庄村,目测距离最近住居民点直线约为200米。厂界北侧为分水岭村南头组,目测距离最近住居民点直线约300米。厂界东侧为庙王公路,但该企业厂界东南侧距离最近居民目测约为150米。按照相关环保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基本能够满足卫生防护条件。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环评造假与事实不符”问题,经核实,该企业为迁建项目,于2020年办理有环评手续,环评手续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荥环审〔2020〕73号),2021年1月25日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8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1827296361936001Q)。环评手续符合要求。同时,执法人员对照环评报批情况,对比企业进行逐一核实。经对该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工艺、产品与审批报批情况逐一比对,没有发现存在私自添加或减少主要生产设备等情况,生产工艺符合批复要求,没有擅自变更工艺或工序等违法行为,产品与批复一致。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气味刺鼻”问题,经对现场核查,在对企业厂区检查时没有闻到刺鼻气体。在对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检查时,看到该企业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3套,车间密闭,安装有喷淋洒水装置,检查时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异常。在对熔炉融化工序和浇铸工序检查时发现铸造工序暂未使用,处于停歇状态,但该生产工序车间存在一定气味,初步核实为铁块高温加热后进行浇铸脱模过程中高温铁水与铸模用的铁砂产生接触时会有气味产生,气味排放在该生产车间。在对企业该车间检查时,发现厂房密闭符合要求,但车间大门管理不到位,工人进出时大门经常处于开放状态,可能会造成气体无组织排放。同时,此执法人员查阅了该企业最近时期的环境检测报告,2021年1月25日河南析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环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出口浓度等排放情况达到排放要求。同时,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气味刺鼻”问题,经荥阳市监测站于2021年4月27日对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也符合排放标准。根据调查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经常夜间生产噪声扰民”问题,经核实,为节省成本和利用阶梯电价,该企业夜间会阶段性地启动铸造环节,该工序中会使用行吊,行吊运输中铁块摩擦时会有噪音产生。同时,该行吊位于车间内部。根据河南析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的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虽然噪声显示不超标,但可能影响个别群众正常休息。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该企业还在违法扩建”问题,经核查,该企业正在建设的2号车间长87.9米、宽40米(实际建设24米),2号车间符合环评建设要求,为该公司的预留场地,不属于违法扩建。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实,扬尘主要来源于2号车间建设工地。目前,2号车间主体工程已完工,车间内约有三分之一未硬化,未硬化区域已全部使用土工布进行覆盖。2号车间北侧有一空地存在黄土裸露现象,有风时可能会造成扬尘污染。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调查结论:该企业离村庄最近距离150米左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经对该企业环评和现状比对,没有擅自变更工艺或工序及主要设施情况;检查时该企业生产厂区无气味,生产车间密闭到位,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但铁块高温加热后进行浇铸脱模过程中高温铁水与铸模用的铁砂产生接触时会有气味产生,但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不超标;行吊位于车间内部,运输铁块时会有噪声产出,但噪声检测不超标;该企业新建的2号车间,环评批复用地为预留用地,可以作为厂房建设;2号车间北侧有一空地存在黄土裸露现象,有风时可能会造成扬尘污染。

部分

属实

荥阳市要求企业对车间进行改造,加强车间大门的密闭措施,进一步做好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注意晚上生产管理,不得露天作业,减小噪声污染。对2号车间未硬化地面确保覆盖到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已办结无10D2HA202104250073郑州市巩义市西村镇罗口村,巩义市富中冶金材料厂,投诉人对于编号:D2HA202104190034公示结果不满意,投诉人称结果不属实,怀疑有人泄露检查信息,该工厂已经提前转移煤料,以及加工废铝灰问题真实存在。巩义市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6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对巩义市富中冶金材料厂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燃煤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怀疑有人泄漏检查信息,该工厂已经提前转移煤料”问题,经查:巩义市案件办理落实组接到第13批D2HA202104190034案件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10时42分,10时55分完成案件审核派发,11时36分进入巩义市富中冶金材料厂现场勘查并完成“视频1”的录制和上报。从接到案件到现场勘查,时间不足1小时。经调阅先后2次现场勘查笔录,未发现有燃煤存放和转移煤料问题,群众反映的“怀疑有人泄漏检查信息,该工厂已经提前转移煤料”问题不属实。

(二)加工固废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加工废铝灰问题真实存在”的问题,经现场勘查:本次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正在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原料车间内存放有工业铝灰,原料粉碎车间有铝灰加工工序。经查阅环评审批手续,显示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中有工业铝灰,原料经粉碎磨粉后进入回转窑煅烧,经烧制后的产品,利用过程不产生“废灰”。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中将原一般固废的工业铝灰增加至危险废物名录中(废物代码:321-026-48),同时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也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进行了明确,即“点对点”定向利用原则,“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群众反映“加工废铝灰问题真实存在”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下一步,巩义市将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企业做到“减存量”,对巩义市富中冶金材料厂现存工业铝灰采取企业日报告、执法人员周巡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新增、转卖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必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已办结无11D2HA202104250048郑州市新密市米村乡拐峪村一组馒头嘴下的山谷、朱家庵村宋石窑小组东河,村支书(慎有安)在此偷偷填埋大隗镇垃圾处理厂的化学垃圾,无人清理。投诉人对于此案件编号:D2HA202104070006公示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部门敷衍了事,公示结果造假,这两地垃圾至今未清理,要求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其责任。新密市土壤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村支书(慎有安)在米村镇拐峪村一组馒头嘴下的山谷填埋大隗镇垃圾处理厂化学垃圾问题

经新密市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2021年1月13日,为妥善处置解决群众信访投诉,由米村镇政府牵头,组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米村镇拐峪村民代表、信访投诉人等,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对填埋物取样检测。

2021年1月18日,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米村镇拐峪村倾倒项目勘查检验结论》,初步判断该掩埋废弃物为废塑料杂物垃圾。

2021年3月1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固化大队牵头,组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米村镇政府、信访投诉人等,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填埋物再次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属于危险废物。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村支书(慎有安)在朱家庵村宋石窑小组东河填埋大隗镇垃圾处理厂化学垃圾问题

2021年3月16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取样检测。

2021年4月6日,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数据表明,其中一个点位样品具有浸出毒性和毒性超标。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2021年4月11日,米村镇政府按照处置技术规范对填埋的主要废塑料杂物垃圾转运至新密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对剩余的杂物垃圾启动清理工作,清理后落实覆土绿化、栽植树木措施;对群众反映村支书(慎有安)在此偷偷掩埋大隗镇垃圾处理厂化学垃圾问题,由新密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新密市公安部门联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问题二:2021年4月11日,新密市米村镇朱家庵村民委员会委托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处置方案对有毒性和毒性物质超标点位及周边废物进行收集、运输、转移、处置,目前已完成收集、运输、转移;对此处垃圾填埋场其他点位渣土等垃圾落实覆土绿化措施。对群众反映村支书(慎有安)在此偷偷掩埋大隗镇垃圾处理厂化学垃圾问题,由新密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新密市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后,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无12X2HA202104250083村附近有一个超化煤矿的煤矸石山,现在有一家公司建小破碎厂,以治理煤矸石山的名义,把煤矸石挖出来破碎成石子出售;每天昼夜不停挖煤矸石,晚上开始破碎,铲车钩机轰鸣作响,噪声扰民;煤矸石灰也污染严重。新密市 噪音

大气

2021年4月2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群众反映关于“村附近有一超化煤矿的煤矸石山,现在有一家公司建小破碎厂,以治理煤矸石山的名义,把煤矸石挖出来破碎成石子出售”问题。

经排查,超化煤矿的煤矸石山附近有两家企业,分别为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和新密市慧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调查: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手续齐全。该加工厂出具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的用电电费票据,表明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调查时,该厂院中有一处煤渣原料没有覆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新密市慧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原郑州多乾建材有限公司库房,建设年处理80万吨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硬化车间地坪阶段,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存在把煤矸石挖出来破碎成石子出售的现象。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每天昼夜不停挖煤矸石,晚上开始破碎,铲车钩机轰鸣作响,噪声扰民,煤矸石灰也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为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委托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矸石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该工程于2021年4月8日开始动工。根据治理方案,需要开挖矸石堆放区域顶部煤矸石,将高度由69.68米降低为40米,在开挖过程中,存在有铲车钩机轰鸣作响,噪声扰民等现象。施工作业有2台钩机、1台铲车、8辆渣土车,并配备有4台移动雾炮机,周边设置有围挡及喷淋设施,目前处于矸石山整形工程施工阶段。治理区西北方向有6户居民。其情况为:2018年11月2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经超化镇人民政府鉴证,与治理区西北方向超化镇杏树岗村十六组155户村民签订房产补偿协议,目前149户已搬迁安置在杏树岗新农村幸福苑小区,剩余6户在安置区的房屋已建好,但因家中老人上下楼梯不便,暂未搬迁。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超化镇政府杏树岗村委做好未搬迁居民解释工作,引导抓紧6户居民搬迁至安置区。

(二)针对新密市恒利达煤渣粉碎加工厂煤渣原料没有覆盖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2〕070号)。

(三)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化镇政府要求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应当严格遵循施工组织设计落实环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阶段性办结无13D2HA202104250049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裴沟村,杨河煤业裴沟煤矿,煤矿渣露天堆放,未覆盖,拉煤车辆沿路抛洒,扬尘污染。新密市大气 2021年4月2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1:关于“煤矿渣露天堆放,未覆盖”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煤矸石堆场有两处:副井煤矸石堆场位于新密市来集镇镇政府南边300米、来集村新农村东边80米,现场检查时,煤矸石堆场已全部采取抑尘网覆盖,安装喷淋设备及雾炮机防止扬尘污染;主井位于来集镇裴沟村,现场检查时,煤矸石堆场部分未采取抑尘网覆盖。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关于“拉煤车辆沿路抛洒,扬尘污染”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原煤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运煤通道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运输车辆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煤矸石堆场扬尘问题、车辆运输扬尘等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4月18日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致函,督促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来集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对主井煤矸石堆场用抑尘网进行覆盖。主井煤矸石堆场封闭工程已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预计2021年9月底完成全封闭式煤矸石堆场及喷淋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副井煤矸石堆场已全部覆盖到位,减少扬尘污染。

新密市控尘办要求该公司运煤车辆加盖篷布,防治煤炭抛洒。该公司已在道路两侧加装喷淋抑尘装置,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并制定运煤通道修补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成运煤通道修复硬化。

今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

阶段性办结无14D2HA202104250045郑州市高新区火炬路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本规划的是街头绿地,但是2012年至今一直是围起来的状态,也没有人管理。高新区其他污染2021年4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交办问题区域现场土工布覆盖、围挡围蔽,规划为公园绿地,属于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须水河东侧东路、火炬街两侧及街头游园绿化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该项目已于2016年经创新发展局立项批复,其中,火炬街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南区,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协调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沟赵办事处和原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完成南区建设并对外开放。交办问题区域(北区)于2020年完成方案重新调整和施工图设计,2021年施工图经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案具备实施条件,但原项目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属实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第一时间通知原项目公司,要求其在4月28日前完成此项目的甩项申请,同时,安排新施工单位于4月27日进场对可施工区域先行施工,紧抓当前短暂绿化施工季节,栽植适宜树种,在4月30日前解决场地无人管理问题,后续按施工蓝图有序进行施工建设。阶段性办结无15D2HA202104250038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南边高铁噪声扰民,今天看到处理结果,同样的问题处理方式不同,郑东新区高铁噪声扰民的问题,下一步措施是种树苗,测噪声分贝,协调铁路部门增加隔音设施,中原区只是种树,对结果不满意,建议种一些成年的树,安装隔音墙。中原区其他污染 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部分属实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负责人员专程赴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28、29日,工作专班连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进一步商讨征求降噪措施。已办结无16D2HA202104250032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与池北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欢河村红白理事会院内,有一个废品收购站,院内的叉车没有环保标示牌,废油漆桶、废机油壶污染土壤,院内加工塑料产生扬尘,气味难闻。高新区 大气

土壤

案件交办后,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该废品收购站名为郑州玥晨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高新区枫林路青杨街东北角5号楼1层17号,实际经营地址位于高新区西三环与池北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一处场院内,主要从事废纸、废泡沫板、废金属等废旧物资回收、暂存、分类、打包、销售,主要设备有剪切机1台、废纸打包机1台、叉车3台,废品经分类打包后销售外运,不进行拆解、水洗等加工。

2021年4月22日,石佛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废品收购站存在现场环境脏乱差、叉车未悬挂环保标识标牌等问题,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清理废旧物资,办理叉车环保相关手续。

4月26日,接到交办问题后现场调查时,该废品收购站正在清理各类废旧物资,叉车已悬挂环保牌照,符合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车要求。租用场院地面全部硬化,现场未见废油漆桶、废机油壶,仅有几个废涂料桶,未发现收集危险废物及污染土壤现象,车间内存放有废泡沫挤压打包成品及部分未打包泡沫,未发现存在塑料加工产生扬尘、气味难闻情况。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第三十九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该废品收购站未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范围内。

部分属实针对该废品收购站存在的问题,石佛办事处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现存的废品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尽快转运销售处理,整治期间不得继续进行废品收购;二是对作业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将车间纸屑及粉尘彻底清扫,确保车间干净整洁。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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