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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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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九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3D2HA202104260011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与德润路交叉口,地铁6号线、8号线,小营站施工工地,灯光太亮,影响居民休息。郑东新区其他污染 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当晚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冠景君悦湖居民小区东侧260米为一个作业基坑,该作业基坑坑道长200米、宽25米、深30米。

该地铁项目为了保证晚上基坑基础施工,在南北朝向坑道地面两侧,每间隔20米设置1台距地面3米高的白炽灯,白炽灯每台功率2千瓦,共设置了10台,符合夜间施工照明标准。但部分灯光光线散射到楼体,居民夜晚休息会受到影响,举报人所反映“灯光太亮,影响居民休息”情况属实。

属实 核实后,郑东新区管委会制定以下措施:

(一)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影响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照明灯;

(二)督促施工单位把全部照明灯移到作业基坑内,减少灯光直射居民楼问题,目前已全部移装到位;

(三)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积极与群众沟通,取得群众理解。

已办结无24X2HA202104260012新密市桥沟村有一家郑州君玉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拉货车辆沿路抛洒物料,道路积尘严重。新密市大气 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调查。

问题一:新密市桥沟村有一家郑州君玉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期间粉尘污染严重。

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已落实密闭措施,配套安装的脉冲袋式除尘器、雾森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均能够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内有两台铲车正在进行原料转运作业,转运作业过程中存在部分粉尘经车间窗户直接无组织排入环境现象。

该反映问题属实。

问题二:拉货车辆沿路抛洒物料,道路积尘严重。

经现场调查,由于部分货物运输车辆苫盖措施落实不到位,且道路清扫不及时,路面存在积尘现象。

该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一)新密市已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对生产车间严格落实密闭措施,确保配套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对该公司生产时部分粉尘直接排入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二)新密市已责令该公司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运输车辆苫盖措施,减少物料抛洒;建立完善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管理制度,维护周边居民良好生态生活环境。

已办结无25D2HA20210426000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郑路175号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在院内最西部平房上面,安装巨型中央空调外机,噪音扰民,多处平房为违规建筑,投诉人要求将外机、平房拆除,远离居民区。2、新郑路175号1号楼楼顶有人在此养殖鸽子,鸽子已被拉走,但棚子还在,投诉人要求将棚子拆除。管城回族区噪音 2021年4月27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问题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路175号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在院内最西部平房上面,安装巨型中央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经现场核查,该空调为夏季和冬季使用,当前尚未使用,并且在空调主机外围3面有降噪隔音板。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已于2021年4月27日联系第三方对空调开机后的噪音进行再次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居民区噪音排放标准,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多处平房为违规建筑,投诉人要求将外机、平房拆除,远离居民区。”

经现场核查,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后院东、西、北三侧有平房14间共计400平方米,该建筑为1983年5月建成,当时政策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资料因年代久远现已无法查证,为教育局固定资产,非违规建筑。

违规建筑投诉不属实。

问题三:“新郑路175号1号楼楼顶有人在此养殖鸽子,鸽子已被拉走,但棚子还在,投诉人要求将棚子拆除。”

经现场核查,鸽子棚仍然存在,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一)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协调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将空调提前开启,并邀请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此处进行空调开机后的噪音检测。经检测报告显示:该建筑物6层1号楼1单元2楼东户噪声检测第一点位(开窗)检测数值为55dB(A),第一点位(关窗)检测数值为45dB(A),第二点位1单元4楼西户(开窗)检测数值为48dB(A),第二点位(关窗)检测数值为44dB(A),第三点位2单元2楼走廊(开窗)检测数值为49dB(A),第三点位(关窗)检测数值为48dB(A),1号楼1单元2楼东户噪声检测第一点位白天(开窗)检测数值为54dB(A),第一点位(关窗)检测数值为46dB(A),第二点位1单元4楼西户(开窗)检测数值为50dB(A),第二点位(关窗)检测数值为48dB(A),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声环境功能区噪音排放昼间(6:00~22:00)不超过60dB,夜间(22:00~6:00)不超过50dB,检测结果不超标。

为了进一步提高降噪效果,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要求郑州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对此处再设置一层隔音降噪设施,同时对空调外机进行保养从而减少噪音。

(二)关于投诉中描述的“新郑路175号1号楼楼顶有人在此养殖鸽子,鸽子已被拉走,但棚子还在,投诉人要求将棚子拆除”问题,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已对当事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已办结无26X2HA202104260013新密市超化镇境内双洎河河道沿岸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新密市土壤2021年4月27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沿双洎河逐段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双洎河龙潭村南岸河堤发现倾倒废石渣子等杂物。属实 1.超化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龙潭村南岸河堤倾倒废石渣子等杂物进行清理,截至2021年4月28日,已清理整治到位。

2.新密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大双洎河管护力度,严格落实《新密市河库巡护员管理办法》《关于对河(库)巡护员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巡护队伍建设,履行好河库管护职责,及时清理整治河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漂浮物、枯枝、动物尸体等污染物,保持河道环境干净整洁。

已办结无27X2HA202104260011新密市苟堂镇张寨村王寨沟组,有一条小十字路,路口盖有一个铁皮房,用于生产水泥。该处土地系一名社员的责任田,现租给他人建厂。举报人称责任田不允许建房盖厂,且水泥厂污染环境。新密市土壤 2021年4月27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郑州禾之润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该处土地系一名社员的责任田,现租给他人建厂。举报人称责任田不允许建房盖厂问题

经查阅相关资料:郑州禾之润农业专业合作社占用张寨村王寨沟组土地约1.2亩,该地块属于村集体所有(地类:设施农用地),不属于责任田;2003年,张寨村委将该地块地上附着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村王寨沟组村民王树乐,王树乐在旧址上改造建成一养殖场。2018年,王树乐和本村其他村民共同注册成立了郑州禾之润农业专业合作社,将养殖场改造成库房,用于育苗、育种、农机储存、农产品储存等。

该问题不属实。

(二)用于生产水泥,且水泥厂污染环境问题

经调查,2019年12月,王树乐将建成的库房转租李金涛用于加工干混砂浆。安装有2台混料机,厂房内堆放有水泥、石英砂及成品。该加工点生产工艺:水泥、石英砂—混合搅拌—成品。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停运状态,对厂房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环境污染现象。

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责令当事人立即对库房内的2台混沙搅拌机设备和堆放的袋装水泥及袋装石英砂进行清除;对库房存在的积尘进行清扫和保洁。现已清除和保洁完毕。

2.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防在该库房内进行非农设施作业。

已办结无28X2HA202104260010新密市西大街下庄神村和煤矿院内有一家沙石料场,露天堆放煤矸石、砂子。新密市大气 2021年4月27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神和煤矿院内存放约有15000吨煤矸石,其东南角堆存约有2000吨沙子,均已覆盖,但部分抑尘网破损。

属实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西大街办事处要求下庄河村对存放的煤矸石和沙子进行了加密覆盖,并加强日常监管,避免出现扬尘问题。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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