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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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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七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3X2HA202104270100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黄一组处,江山路西,邵庄村北有家加油站,涉嫌“官伞保护”侵占农用地,违建,多次查办,无结果。望彻查,取缔,恢复地形原貌。惠济区土壤 2021年4月28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郑州中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江山路加油站办理有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和集体土地所有证,正常营业。占用古荥镇集体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属于违规用地。

属实 2014年12月9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该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6457元。

针对违规用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已向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惠济区将加大对此类问题巡查力度,防止违规占地行为。

阶段性办结目前,已向惠济区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相关案件线索,对涉嫌“官伞保护”侵占农用地进行调查。14X2HA202104270055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大师姑村南头路西有十来家废品站,都清理完了,就剩下4个航吊(已拆除)未拉走,他们占用基本农田,害怕督导组走后又开始经营。航吊向西走到头有三个彩板房,是个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走有个废品站,路边拉东西。荥阳市 大气

土壤

2021年4月28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现场区域无大门,院子周边仅余部分简易围挡,现场有3个已拆除的行吊设备未运走,检查时有人员正在进行清运。举报反映行吊未拉走问题属实。

针对“占用基本农田”问题,通过大师姑村委干部了解,该场地及周边之前为荒沟,多年前该村村委承包给该村一组村民杨梅英,后杨梅英将该深沟填平对外租赁,租户多从事废品收购。经进一步调查,该处之前存在的废品站均无任何相关手续,占用土地属于集体用地,现状已经成为可耕地,对此,广武镇政府及大师姑村委对该违法占地进行了清理拆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在该院北侧有三间简易房,除旁边养鸵鸟的邻居,暂时在东边一间临时居住外,其他两间简易房无人居住,无生活设施。最西边简易房内堆满杂物,工作人员在靠近门口处将杂物搬开,发现一个用编织袋封盖的油罐口,经用长棍下探,该油罐内已经没有油,仅在底部有少量残留,经辨认为柴油。因为该油罐埋在地下无法判断大小,仅可以确定罐内没有柴油。在该临时房内没有通电、没有加油设施,未见电源设备,未见废品。举报反映彩板房和地下罐体情况属实,加油站和废品站不属实。

部分属实截至4月30日,荥阳市相关部门已联合组织人员、车辆,举报反映行吊、彩板房、罐体全部清除到位。已办结无15X2HA202104270051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村霸刘遂军破坏400余亩耕地,破坏百余亩鱼塘,偷采地下水资源,建设石料厂。之前举报后,新郑市相关部门要求停止施工,恢复耕地。检查过后,涉黑保护伞唐永刚、李俊霞从容其继续破坏耕地至今未停工。还违法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唐永刚不作为,更是以部队土地为由任其施工。新郑市 生态

土壤

2021年4月28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村霸刘遂军破坏400余亩耕地”问题。

该问题反映的400余亩土地使用权属部队,土地使用证号:新土国用〔2009〕字第081号,该宗土地不属于耕地。目前,该宗地被郑州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法定代表人赵天伟。4月30日,经新郑市公安局调查,暂未发现刘遂军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破坏百余亩鱼塘,偷采地下水资源”问题。

2020年6月2日,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部队与郑州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拟建设嘉农农耕研学基地。该项目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新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现场调查时,发现宗地内鱼塘项目已开工建设,基本成型,现场发现一眼机井,抽水管口径为50mm,该机井建于1985年前后,当时用于部队农田灌溉,现在该机井主要用途为农田灌溉。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建设石料厂”问题。

现场调查时,现场没有深坑,未发现地表以下挖深坑安装大型粉碎石料机器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之前举报后,新郑市相关部门要求停止施工,恢复耕地。检查过后,涉黑保护伞唐永刚、李俊霞从容其继续破坏耕地至今未停工”问题。

该举报案件为第三次重复举报,依照工作职责,新郑市和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前两次(第八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140076、第十四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200059)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分别为“新郑市和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要求该项目对黄土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加强洒水降尘,并做好扬尘动态管控”和“工作人员已督促该项目负责人对黄土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加强洒水降尘,并做好扬尘动态管控”,并没有要求该项目停止施工、恢复耕地,不存在继续破坏耕地至今未停工。该问题不属实。

(五)关于“还违法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问题。

举报人在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后,又于近期前往和庄镇政府反映相同问题,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故使该举报人的以上行为将其身份信息泄露。该问题不属实。

(六)关于“唐永刚不作为,更是以部队土地为由任其施工”问题。

4月23日,由新郑市武装部牵头,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沟通。另外,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该宗地管理权限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和庄镇工作人员已督促该项目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强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已办结无16X2HA202104270124东风路文博西路交叉口北侧百脑汇东北角是个废弃的建筑工地,里面有个大坑,里面仍的都是生活垃圾、废弃物、时间长了生活垃圾渗入地下,污染环境。金水区土壤 2021年4月28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废弃的建筑工地,里面有个大坑,里面仍的都是生活垃圾、废弃物”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该工地基坑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和杂物。由于该工地停工时间较长,基坑已遍布大面积野生绿草以及3米高的小树等绿色植物。基坑北侧是渠西路71号院,其中的三栋楼距离基坑10米左右。由于该小区有个别居民向基坑内抛扔生活垃圾,使基坑内出现少量生活垃圾堆积的情况。该问题属实。

(二)“生活垃圾渗入地下,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

社区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坑内的垃圾进行清理,不存在生活垃圾长时间堆积导致渗入地下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立即安排人员对基坑的生活垃圾和杂物进行清理,对有黄土裸露的部位进行全面苫盖。

2.对渠西路71号院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在楼院内张贴社区生活提示,告知居民不要再将生活垃圾从窗户向外抛扔。社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坚决杜绝问题反弹。

截至5月1日,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无17X2HA202104270063新密市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好,大多数都不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郑州新密市城关镇东瓦店村,从县城排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臭气刺鼻。新密市水 2021年4月28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关于“新密市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好,大多数都不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问题

经现场调查,新密市各乡镇已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未发现有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问题二:关于“郑州新密市城关镇东瓦店村,从县城排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臭气刺鼻”问题

经现场调查,从县城排出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途经城关镇东瓦店村的生活污水均排入污水管网,不存在直排河道现象,现场也未发现臭气刺鼻区域。

部分属实由新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各乡镇、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已办结无18X2HA202104270099 2021年4月18日受理来信举报,举报编号:X2HA202100601 ,举报内容:郑州市区内设置的通讯信号塔辐射问题,现在郑州市区到处建设信号塔,随意设置,有中国铁塔公司郑州分公司安装的,也有移动、联通、电信自己联系的个体安装的,非常混乱,设置的位置基本都是在居民区附近,辐射比较大。具体位置有:顺河路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信号塔、红旗路姚寨路口西50米路南信号塔、二七区联创家园和青秀佳苑中间小路上信号塔、汝河路前进路交叉口信号塔、丰庆路龙门路交叉口丰庆路绿化带内信号塔。

2021年4月27日举报人来信表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有的信号塔是突击拆除应付检查的,比如惠济区长虹路9号埃菲尔幼儿园旁边信号塔和普庆路宏明西路信号塔,都没有手续,没有环评,有辐射,举报人希望督察组能亲自去看看,防治突击拆除。

市工信局辐射 接到交办件后,2021年4月29日,郑州市工信局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郑州移动、郑州联通、郑州电信、郑州铁塔、惠济区、金水区、二七区等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随后,市工信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市通管办、郑州移动、郑州联通、郑州电信、郑州铁塔等有关单位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郑州市于2020年12月发布了《郑州市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指导5G基站布局建设。信号塔建设项目均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按要求对信号塔进行辐射检测,确保基站设施电磁辐射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经核实,2021年4月18日以来,在举报件所述位置没有发生突击拆除信号塔的现象。本次举报件新提出的惠济区长虹路9号埃菲尔幼儿园旁边信号塔、金水区普庆路宏明西路信号塔,均符合规划位置要求,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且辐射指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属实

1.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协调郑州移动、郑州联通、郑州电信、郑州铁塔等单位进一步规范5G基站建设工作;

2.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督,协调解决5G基站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加大郑州市5G基站规划的宣传力度,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5G基站建设兼顾人民群众的通信需求和健康诉求。

已办结无19X2HA202104270127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丰乐路北50米十二里屯村小区,院内垃圾堆积,污水横流,小区北面有一个工地,里面生活垃圾堆存有1米高,无人清理。金水区土壤 2021年4月28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院内垃圾堆积,污水横流”问题

该小区主干道路向北有一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经了解,该处垃圾为拆除违建时存留,有部分征迁建筑垃圾属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范围,院内未发现生活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的现象。故“院内垃圾堆积,污水横流”问题部分属实。

(二)“小区北面有一个工地,里面生活垃圾堆存有1米高,无人清理”问题

该工地内存在约1米高的黄土和少部分生活垃圾,但都处于覆盖状态。故“小区北面有一个工地,里面生活垃圾堆存有1米高,无人清理”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院内垃圾堆积,污水横流”问题

1.要求河南天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理院内违建拆除后堆积的建筑垃圾,并用防尘布覆盖清理出来的场地。

2.已要求施工单位对小区内的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监理做好监督工作。

(二)“小区北面有一个工地,里面生活垃圾堆存有1米高,无人清理”问题

要求河南天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北面工地垃圾及黄土进行清理覆盖。

截至4月30日下午,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无

(下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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