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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X2HA2021042801521.郑州市航东发展有限公司占用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碾芦行政村土地611.2亩,其中有34亩土地建为墓地;2.碾芦行政村村支部书记田国妞,违规违纪违法破坏耕地,近800多亩耕地、林地被挖砂贩卖毁坏后,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掩埋;3.田国妞以牡丹油用项目基地建设项目为名,征用碾芦村第四村民组农用地70亩,但负责该项目的郑州博恒绿化实业有限公司并未种植油用牡丹,而是破坏农用地30多亩用于建设大仓出租,属于破坏农用地违章建设;4.田国妞受马强(又名马书强,系时任孟庄镇政府党委书记)指使,毁坏碾芦村槐林地96亩用于建设商混搅拌站;5.田国妞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把原中国中铁八局桥梁厂300亩左右的耕地卖给商户建房;6.2012年,郑州市航海农贸有限公司与碾芦行政村二、三、七组村民组长签订林果种植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村民代表签字,且合同中约定不得改变土地原貌,不得私自转让。但该公司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600多亩土地转于豫发集团锦荣悦汇城公司,而豫发集团对600亩土地的开发对土地造成了永久性破坏。新郑市土壤 问题1:举报的郑州市航东发展有限公司实为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赵九生,成立日期:2010年03年08日,公司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的销售;生态农业的种植、养殖技术研发;桶装水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2012年与新郑市孟庄镇碾卢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关于34亩土地建立墓地的问题,该地块在很早以前就有零星的坟地存在,具体时间无从考证,后碾卢村与东杨社区签订协议,将该地块租给东杨社区。因东杨社区监管不力,有农户陆续将故人以树葬的形式葬于此地。2012年受到碾卢村群众反对,碾卢村、东杨社区、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解除原协议。因原协议作废和碾卢村干部调整,原协议没有保存,以补充协议为准。目前该地块种植了松树、柏树和杨树等树种,还有一些零星的坟头,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立案调查。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2020年6月24日,时任孟庄镇碾卢村党支部书记田国妞,因套取各类补偿款和收取预付租金未入三资账户等问题,被新郑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再担任村里任何职务,举报“碾芦行政村村支部书记田国妞,违规违纪违法破坏耕地”问题,部分属实。经碾卢村委会核实,“近800多亩耕地、林地被破坏”与事实不符。2020年,排查中发现该村有非法挖沙贩卖现象,新郑市公安局抓获卢玉洁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并经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案件与田国妞无关。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郑州博恒绿化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文学,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苗木花卉、雕塑、假山、喷泉施工;果树种植;房屋租赁。2014年,该公司与碾卢村第四、五、六村民组签订流转土地合同,流转碾卢村85亩一般耕地,用于种植高档花卉苗木。目前,该公司种植梨树15亩、桃树10亩、牡丹10亩、月季15亩,闲置土地35亩,与反映的70亩地不符。关于建设“大仓”出租的问题,“大仓”于2015年在该流转地块内建设,由于违反合同规定,当年已自行拆除。目前“大仓”所在位置已种植月季15亩,并对月季进行围挡,是月季育苗地,不属于违法占地。与反映问题不符。 问题4:2013年9月,原孟庄镇党委书记马强已调任。2014年,郑州亚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苗木花草培育基地)与碾卢村一组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92.93亩土地用于苗木、花草种植。该公司于2015年曾在该流转土地上非法建设无名商混搅拌站,已于当年拆除。目前在该村内及周边未发现建有商混搅拌站现象。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5:中铁八局作为石武高铁配套建设项目单位,于2009年占用该村218亩地作为临时建设用地。后因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顺应新郑市发展,在桥梁厂原址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并在该桥梁厂西侧征地28亩,由镇政府“统一规划”、市场运作、农户商户经营。2015年,现任中央主要领导曾到该园区观摩视察,并对“双创”工作给予肯定。为了助推碾卢村乡村振兴,发展壮大集体产业,该园区物业管理转由辗卢村村集体承担,收益由村集体所有。故并非田国妞私自卖给商户用于建房。此问题不属实。 问题6:该举报的郑州市航海农贸有限公司实为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与问题1为同一公司。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曾于2012年与碾卢行政村签订(农业生态观光百果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委托书,签订过程中有田保国、卢广举、卢健敏、卢新学、田军强代表签字,合同中明确不改变土地原貌。反映的把600多亩土地转于豫发集团锦荣悦汇城公司一事并不存在。该区域占地611.2亩地,与问题1为同一地块。同时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为了防止黄土裸露造成扬尘污染,对南水北调施工堆放的活土进行了植被绿化,并对园区内道路进行了硬化。该园区道路设施于2019年3月11日被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2019年4月19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违法用地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意见,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郑州市第三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文件,新郑市发改委批复文件、立项的建设项目文件,故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对道路不予处罚的处理意见。2020年3月,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孟庄段绿色廊道绿化工程通过孟庄镇碾卢村民委员会流转240亩用于绿化廊道建设。目前,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还拥有约370亩土地,该公司在陡坡狭窄地势部分种植适宜树种、果树及花草,在平坦较缓地势种植粮食、经济作物。未发现对该土地进行破坏开发,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问题1:1.孟庄镇加强村民殡葬教育宣传工作,推进文明殡葬,移风易俗。2.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反映的该地块已立案调查。 问题2:新郑市孟庄镇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挖沙现象,严防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 问题3:新郑市孟庄镇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郑州博恒绿化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经营。 问题4:新郑市孟庄镇及碾卢村加大对村庄的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发生破坏土地的情况。 问题5:新郑市孟庄镇加强园区管理,发展新郑市特色产业,鼓励农民实现家门口创业就业,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问题6:新郑市孟庄镇对郑州航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流转合同约定从事种植,坚决杜绝破坏农用地违章建设现象。 阶段性 办结 无2D2HA2021042800631.中牟县大孟镇耿石屯村黄河农场北边,无名无证的破碎大块水泥的工厂,扬尘污染严重。2.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养鸡场,养殖污水乱排。3.中牟县新圃街路东,青少年活动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到活动中心旁的工地里,扬尘污染严重。4.耿石屯农场西牛厂内有一个炒沙厂,散乱污,无环评手续。5.中牟县万邦水果市场西北角,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倾倒于此,黑臭水体,异味难闻。中牟县 大气 土壤 水 2021年4月30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核查组逐一进行核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牟县大孟镇耿石屯村黄河农场北边,无名无证的破碎大块水泥的工厂,扬尘污染严重 经核查,该料场已于2021年2月停产,4月30日,现场核查时未生产,碎石生产线正在拆除,工厂已断电;存放物料的厂棚被风刮烂约50平方米,厂棚外的物料部分未覆盖。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此问题部分属实。 (二)中牟县黄店镇李村养鸡场,养殖污水乱排 经核查,该养鸡场建设2座污水收集沉淀池,每年会进行蛋鸡处理,在处理完毕后需要对鸡舍进行深度清洁(每年1—2次),清洁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流入化粪池后,通过抽粪车抽出,排放到农田或用于鸡场内部苗木施肥浇灌。养殖污水未乱排。此问题部分属实。 (三)中牟县新圃街路东,青少年活动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到活动中心旁的工地里,扬尘污染严重 经现场查看,青少年活动中心旁为一处无名空地,部分土地正在走征收程序,目前不属于施工工地,空地周边已建围挡。现场发现地面堆积建筑垃圾,属地政府已使用防尘网覆盖到位;未发现生活垃圾填埋问题;但因大风原因,造成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此问题部分属实。 (四)耿石屯农场西牛厂内有一个炒沙厂,散乱污,无环评手续 经核查,该炒沙厂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现场有一组炒沙生产线,属于“散乱污”企业。此问题属实。 (五)中牟县万邦水果市场西北角,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倾倒于此,黑臭水体,异味难闻 经核查,中牟县万邦水果市场西北角,现场存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和果蔬垃圾,其中建筑垃圾300余立方米,主要是附近工地项目夜间将建筑垃圾偷倒此处,生活、果蔬垃圾约10立方米,主要是万邦水果市场商户腐坏的果蔬垃圾倾倒此处,产生臭味;核查组现场未发现黑臭水体。 此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针对问题1,中牟县控尘办已要求该料场立即整改,4月30日当天,该料场已对物料覆盖到位,破损的厂棚修补完毕。 针对问题3,中牟县控尘办要求广惠街办事处对垃圾进行全覆盖,杜绝二次污染。截至5月2日,已覆盖到位。 针对问题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和万滩镇联合执法,要求该炒沙厂立即按照“两断三清”整治标准取缔到位。截至4月30日,厂内设备、原料、场地已清理完毕。 针对问题5,中牟县城管局、广惠街街道办事处要求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建筑垃圾、生活果蔬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分拣的建筑垃圾运送至中牟县北部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使用垃圾专用收运车辆运送至东兴环保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5月4日前,生活垃圾清理完毕,5月10日前,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同时,引导商户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期进行清运。 阶段性 办结 无3X2HA202104280118登封市委市政府在城区西侧,少林大道与登封大道以西,建设大周封祀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涉嫌违法占用耕地,滥伐树木,污染环境。登封市 生态 土壤 2021年4月29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登封市委市政府在城区西侧,少林大道与登封大道以西,建设大周封祀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涉嫌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项目施工区域共占地面积127659.53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6385.88平方米;林地面积78872.8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8137.61平方米;交通用地面积4263.22平方米),因该项目目前只进行绿化升级改造,占地部分只进行了平整,没有任何建设行为。今后如需开工建设,将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所以不存在涉嫌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滥伐树木”问题 经调查,该项目区域大部分面积生长有乔木树种,中间有一条东西走向土路(原有的土路),空闲土地面积约20亩。该区域前几年发生火灾时部分林地被破坏,在场地清表过程中,当地住户对部分烧死的树木进行了变卖清理。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现有树木重新规划设计、提升绿化美化效果过程中,将符合规划设计的树木保留在原地,不符合规划设计的树木移植到项目周边。 该项目移植树木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森林法》规定,该行为属于滥伐树木行为,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反映“污染环境”问题 大周封祀坛遗址生态文化公园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限期恢复林地,苗木栽种已达工程总量的40%,当前正值绿化高峰期,正在加紧进行苗木更替、修复。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地块超2000平方米黄土裸露覆盖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登封市对该问题现场提出3条整改措施:一是由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占用土地的监管,严格土地审批手续,杜绝违法占地情况发生。二是登封市林业局要落实树木采伐的主体责任,加强采伐树木的监管,严格落实全市区域内树木采伐的审批手续,杜绝滥砍滥伐的事情发生。三是针对黄土覆盖不到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利用土工布进行苫盖,截至4月30日已经覆盖到位。已办结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少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建伟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滥伐树木问题,登封市林业局对林政稽查大队负责人王志敏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4X2HA202104280126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中牟县南仁村西大寺、孙拨庄黄河滩区域非法倾倒掩埋巨量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中牟县土壤 2021年4月30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核查组进行核准,此案件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第4批)编号X2HA202104100022重复,具体情况如下: 中牟县城管局联合雁鸣湖镇、狼城岗镇分别对举报问题中的孙拔庄黄河滩区域和南仁村西大寺附近,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生活垃圾倾倒,污染生态环境。 不属实无已办结无5D2HA202104280047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60号院居膳堂饭店,排放厨房油烟、异味难闻,噪音扰民。二七区 大气 噪音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委托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饭店油烟、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测。经调查,该饭店各类证照齐全,安装有静电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设备2017年4月20日经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合格。该饭店与郑州铭远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油烟管道清洗合同,现场有清洗记录、台账,记录比较完善,油烟管道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21年3月9日,有清洗合同和清洗照片。经检测,郑州市二七区居膳堂私家菜馆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出口的油烟去除效率为50%,依据《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型》(DB41/1604-2018)油烟去除效率为≥90%,未达到油烟去除效率40%。该饭店油烟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现场检查发现下水道油污较多,现场可闻见异味,需要及时清理。排烟烟道沿饭店后墙外侧安装在楼顶,位于小区院内,烟道距离小区居民楼约10米,在油烟净化装置和排风扇工作状态下会产生一些声音。不达标排放的油烟和油烟净化装置与排风扇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属实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要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对该饭店负责人进行约谈,鉴于其油烟净化装置和排风扇已使用一定年限,严重老化,执法人员责令该饭店更换油烟净化装置和排风扇,并在排风扇上加装消音降噪装置,相关整改措施限3日内整改完毕。三是督促该饭店对后厨及下水道进行全面清洁。四是将加大用餐高峰期各类餐饮店的日常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已办结无6X2HA202104280161反映对新密市曲梁镇草岗村家具厂(租用马建松厂房)处理公示结果极为不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截至现在该位置后院西车间家具厂仍没有拆除,并且仍在非法生产;2.东车间虽有手续,但气味污染严重,百姓意见很大;举报人请求严查,追究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同时新密市委政府对此事漠不关心,任意交办,不问结果。新密市大气 2021年4月29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截至现在该位置后院西车间家具厂仍没有拆除,并且仍在非法生产”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后院西车间为库房,存放有原材料、成品门和成品门包装材料。现场未发现家具生产设备。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东车间虽有手续,但气味污染严重,百姓意见很大”问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于4月29日委托第三方(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有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执法监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依法依规处理。 此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举报人请求严查,追究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同时新密市委政府对此事漠不关心,任意交办,不问结果”问题 针对反映追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问题,中共新密市纪委新密市监察委员会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正在进行调查,待调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新密市委、市政府在办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把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无 (下转五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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