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四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0D2HA202104290043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前程大道与青年路交叉口东北角,郑东新区新城小学西侧,有一个工地(安置区),黄土裸露未覆盖,车辆经过未冲洗,没有围挡,导致扬尘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郑东

新区

大气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对于举报中提到的“黄土裸露未覆盖”问题,施工现场确有部分黄土未覆盖完整。对于举报中提到的“车辆经过未冲洗”问题,施工现场存在两个出入口,均设有冲洗设备,但存在冲洗设备部分损坏,冲洗不到位的情况。对于举报中提到的“没有围挡,导致扬尘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底交付安置房915户,已交付区域即项目南侧、西侧原施工围挡拆除约300米,改为正式铸铁围栏。东侧、北侧设置有高度约2.3米围墙。施工现场因覆盖不全存在扬尘问题,和围挡没有直接关系。 部分

属实

(一)5月1日,该项目已完成问题整改,场区内裸露黄土已全部覆盖,冲洗设备已修复并正常使用。场区西侧、南侧已加装围挡,确保施工现场密闭管理。

(二)举一反三,加大对建筑工地巡查力度,严要求、勤督促,确保工地严格按照要求施工。

已办结无11X2HA202104290118君赵小学北邻超辉驾校占用农业生产用地,存在耕地改变用途,望调查处理。 航空

港区

土壤2021年4月30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案件进行核实核办。经调查,该土地承包人刘合宗在其承包土地上硬化2.53亩作为练车点使用,地类为耕地,现场核查时,该驾校已自行拆除2.06亩,剩余0.47亩正在拆除中。属实截至目前,该驾校违法占用2.53亩耕地已自行拆除完毕,并恢复种植。已办结无12X2HA202104290141举报郑州惠济区北建材二手车市场与北建材种子市场。对环境污染极其严重。惠济区 其他

污染

问题1.举报郑州惠济区北建材二手车市场对环境污染极其严重。

2021年4月28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北建材二手车市场商户主要从事二手车经营销售及相关产业,建筑主体完好,经营商户都在商铺内独立经营,道路干净有序,无垃圾积存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现象,市场内及周边不存在有污水、河沟、噪音及其他环境污染等现象。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问题2.举报郑州惠济区北建材种子市场对环境污染极其严重。

2021年4月28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北建材种子市场主要从事以瓜蔬种子为主的销售经营,建筑主体完好,经营商户都在商铺内独立经营,道路干净有序,无垃圾积存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现象,市场内及周边不存在有污水、河沟、噪音及其他环境污染等现象。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下一步,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惠济市场分中心将按照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市场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力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对市场重新科学规划、高质建设、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优化和完善,提升市场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经营氛围。已办结无13D2HA202104290032郑州市巩义市河洛镇,五龙社区后面的五龙村内的耕地,被巩义市镇政府占用,建设住宅楼,砍伐树木,毁林毁草,破坏环境。巩义市 生态

土壤

经查,巩义市河洛镇城中村改造项目(伊洛鑫苑二期)建设单位: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巩义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9〕巩义市不动产权第002115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镇﹝2019﹞178号),占地总面积12084.37平方米,建设位置:巩义市河洛镇五龙村、古桥村,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915.58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410181202100003号。目前现状:基坑已开挖。群众反映“盖住宅楼”问题属实。

经了解,该项目用地于2019年8月6日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867号),完成土地征收,将耕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后经公开挂牌出让,由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摘牌,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将用地范围内涉及群众的附属物清点完毕,附属物补偿款已兑付到位。群众反映“占用耕地,砍伐树木,毁林毁草,破坏环境”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将配合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已办结无14X2HA202104290078郑州新郑市辛店镇岳庄村附近,郑栾高速新郑西下站口向东300米,S343路边有家中国石油加油站,没有手续,现在已经建成,准备开业。新郑市 其他

污染

2021年4月3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该加油站于2014年2月通过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河南省力源石化有限公司新郑岳庄加油站,目前,已基本建成,仅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土地手续,无营业执照,无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营业条件。现场营业厅无任何经营设备,4台加油机用封闭箱封存。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辛店镇督促该加油站将加油机拆除,并在全部手续都办理完毕后及时到辛店镇政府进行报备。阶段性办结无15X2HA202104290052新密市青屏办事处周楼社区居民反映:原周楼村七组与原耐火材料厂(现在已废弃)之间无市政施设,露天排放,在市中心位置,臭气熏天,多次举报,至今未治理。新密市 水

大气

2021年4月30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处空地上有一段长约30米的污水排放管渠,因下水管道损坏导致生活污水外露,有少许异味。 部分

属实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已用长30米、直径300厘米波纹管从北向南把原排放渠重新连接到市政污水管网内,修复此段污水外露问题,现场已全部整改到位已办结无16X2HA202104290061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李庄村锦艺农业猪厂臭气熏天,气味十分难闻,污水随意排放。新郑市 大气

2021年4月3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处于正常营运状态。目前存栏约1700头生猪,占地大约5000平方米,现建设猪舍21栋(8米×21米13栋,8米×30米7栋,40米×25米1栋)。猪粪清理入堆粪场(10米×30米),堆粪场上架有顶棚,底部硬化,四周打有围堰,粪便晾干后拉走肥田。

(一)关于“臭气熏天,气味十分难闻”问题。

经核查,该养殖场猪舍通风,猪舍粪便及时清理,保持猪舍干燥,堆粪场加装有顶棚,场区四周设置绿化带,厂区能闻到轻微气味。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污水随意排放”问题。

现场未见污水随意排放现象,养殖场东侧两个大约600立方米的发酵池,养殖废水引入发酵池,发酵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辛店镇督促养殖场负责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对堆粪场的粪便及时清运,减少气味扰民现象的发生。已办结无17X2HA202104290059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的始祖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曾经在无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5年,现在已停工,当时评估结果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应恢复环境原貌,可是至今未见拆除。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3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的始祖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曾经在无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5年”问题。

2005年10月5日、11月10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同年分别下发《关于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05〕72号)、《关于郑州祖龙实业有限公司新郑市始祖山文化旅游风景区“华夏第一祖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05〕77号)文件,同意新建“华夏第一祖龙”项目。2013年11月4日,新郑市文物和旅游局向新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新郑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的请示,2014年3月13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新郑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新政文〔2014〕31号),原则同意由郑州汉林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郑市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祖龙项目至今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现在已经停工”问题。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7年至今全面停工。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关于“当时评估结果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应恢复环境原貌”问题。

经过核查,新郑市林业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反馈未收到相关评价结果。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可是至今未见拆除”问题。

经现场调查,现场未拆除。该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

属实

新郑市林业局于2021年4月8日向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发出了《关于加强具茨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要求对龙头位置等私搭乱建破坏生态情况进行整改。

由于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已纳入旅游和景区有关规划,建设位置在具茨山山脊之上,龙头部分成为新郑市知名景点。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根据初步评估,认为拆除后不仅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且至今未收到要求拆除的评估报告和行政强制措施。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向新郑市政府提出申请,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等有关人员,召开有关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民主评议会议,专题研讨保留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根据评议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阶段性办结无18D2HA202104290045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1号院,从去年开始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至今未完工,小区内尘土飞扬,环境脏乱差。金水区大气 4月29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查办。

(一)“从去年开始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至今未完工”问题调查情况

经核查,整体施工预计至2021年5月下旬结束,该问题属实。

(二)“小区内尘土飞扬,环境脏乱差”问题调查情况

经核查,目前小区雨污网管及线路入地工程已全部结束,正在进行路面施工。从施工现场来看,大部分路面工地覆盖完整,个别地方黄土裸露未覆盖到位,少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由于这几天郑州遇大风天气,施工场地路面积尘较多,导致尘土飞扬。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保障办和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1.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立即整改,对未覆盖到位的黄土裸露部位安排人员覆盖,并做好巡查。安排人员及车辆对院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并安排保洁人员及时做好清扫。安排专人每天早、中、晚分时段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易起尘施工随时开启雾炮降尘。

2.要求项目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争取在5月下旬完成整体施工,早日还居民一个干净卫生、和谐美丽的家园。

已办结无19D2HA202104290059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投诉人对于编号:D2HA20210410010公示结果不满意。1.原村长:沈新立,在村子基本农田内建设厂房,公示结果显示为十几亩,实际用地为60多亩。2.在程庄一组原来窑坑内,倾倒生活、建筑垃圾(6、7亩地)至今未清理。3.现任村长书记:程天增,建设的商混站至今还未拆除。4.村内蜂蜜厂对面,村内的集体土地(原来的苹果园地)现被村委会租给个人建设厂房出租,占地100多亩,但是公示结果显示为不属实。惠济区土壤 问题:1.原村长:沈新立,在村子基本农田内建设厂房,公示结果显示为十几亩,实际用地为60多亩;

2021年4月30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针对问题“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原村长沈新立在基本农田上建仓库和厂房”,经现场核查,沈新立是原程庄村村长。2006年1月18日,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与沈新立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该地块共计63.5亩土地租赁给沈新立使用。该地块为村庄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2006年2月建设厂房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约17亩。

综上所述,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在程庄一组原来窑坑内,倾倒生活、建筑垃圾(6、7亩地)至今未清理;

2021年4月30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村委会的领导让人在基本农田上倾倒建筑垃圾,以此获利”,范围指向不明。经现场核查,本次涉及问题土地为村民承包地,为水浇地,属于农用地。因历史上取土,逐渐形成低于周边土地的土坑,长期以来每逢雨季容易水淹,导致无法正常耕种。2016年土地承包人张国喜和孔富海对该荒坑进行垫高,上面倾倒一些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目前,该土地上长满荒草。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现任村长书记:程天增,建设的商混站至今还未拆除;

2021年4月30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程庄村现任村支书兼村长为程天增。目前,商混站未拆除,停产。涉及商混站问题是:“现任村长兼书记程天增占用基本农田建商混站”,经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核实,该商混站占用土地为村庄建设用地和一般耕地,不占基本农田。2018年7月6日,已对郑州市惠济区程庄兴隆预制构件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55号)。目前,该企业已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认定占用耕地部分的建筑物拆除。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4.村内蜂蜜厂对面,村内的集体土地(原来的苹果园地)现被村委会租给个人建设厂房出租,占地100多亩,但是公示结果显示为不属实。

2021年4月30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涉及问题“村里把村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建仓库、厂房”,未指明其要反映的具体诉求。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本次问题涉及土地,其承包人为冯俊峰,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05年9月1日至2035年12月1日,承包面积104亩,厂房实际占地面积约20亩,为村庄用地,属于建设用地。2006年8月15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已对该地块中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问题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将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乱占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

问题2:古荥镇人民政府督促当事人清理土地上的建筑垃圾,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加强保护耕地的自我意识。

下一步,惠济区城管局加强巡查力度,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问题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将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和打击乱占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古荥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加强保护耕地的自我意识。

问题4:2006年8月15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已对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95220元,拆除708.47平方米新建建筑物。

下一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和打击乱占基本农田行为。古荥镇人民政府将加大排查辖区非法建设厂房、仓库违法行为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无

(下转六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