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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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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五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0D2HA202104290071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小区南边,高铁经过噪声扰民,今天看到最新的公示信息,在5号院和6号院之间取了6个点进行检测,说是符合四类环境标准,但是小区范围内属于一类环境,不适用于四类标准,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希望能在离高铁最近的一排楼检测噪声。中原区噪音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中原区高度重视该问题,进行多次专题研究,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负责人员专程赴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市铁路局答复。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选取汇泉西悦城南侧6个点位(所选点位均为靠近最南侧地点)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以来,工作专班连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进一步商讨征求降噪措施。属实一是中原区持续积极加强与市铁路局的对接沟通,协调降噪措施事宜。二是对其他噪声敏感点进行检测。三是工作专班及时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已办结无21X2HA202104290098泰宏国际城18号院,紧邻高铁线80米左右,高铁基本两至三分钟一趟,噪音特别大。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到业主家中测量噪音是否超标,如果超标请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二七区噪音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泰宏建业国际城18号院位于徐兰高铁郑西线跨南水北调特大桥上行侧(北侧),高铁与院中间是金沙江路和50米宽的绿化带。2021年4月26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计统部联合到徐兰高铁郑西线跨南水北调特大桥两侧泰宏建业国际城16号院、18号院、20号院附近进行调查,调查发现高铁两侧建设有高铁公园,小区范围内桥梁地段桥面设置有混凝土栏杆,桥面部分地段设置有声屏障。高速列车通过时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属实 一是2021年4月25日,二七区人民政府已函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在铁路沿线居民区域(锦绣家园小区—泰宏建业国际城16号院段约2公里范围内)加装隔音板,并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是人和路街道办事处4月3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泰宏建业国际城11、16、18、19、20、21号6个院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束后将进行结果公开。

三是为尽可能减小高铁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反馈意见称“高铁桥梁桥面声屏障属于轨旁设备范畴,由于有大风、暴雨、动车风压、桥梁频繁振动等因素影响,增设桥梁声屏障存在很大的风险”,由于现场桥梁无法采取增设声屏障措施进行降噪,集团公司拟计划5月份采取打磨高铁钢轨的方式进一步降低高铁噪音,督促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严格按标准做好钢轨打磨工作,将高铁噪音降低到最小值。

阶段性办结无22X2HA202104290048新密市曲梁产业聚集区,工信大道北段向东约300米,有一条无名路,路面扬尘极大。新密市大气 2021年4月30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条道路过往车辆较多,路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浮灰,有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曲梁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条道路进行机扫保洁,要求坡刘村委每天对该条道路进行清扫,并加强路面洒水,每天不得少于4次。已办结无23X2HA202104290057新郑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厂里废渣掩埋地下,污水排放到地下井里边,导致水源严重污染,上千亩土地不能种植和养殖,地下井水不能饮用,致多名村民死亡。因管理不善引起厂里爆炸。新郑市土壤 4月3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厂里废渣掩埋地下”问题。

该企业的废渣为精馏工序产生的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每年产生量在1.5—1.8吨,存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运处置。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厂区周围土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挖坑填埋工业废渣情况。

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污水排放到地下井里边,导致水源严重污染”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已于今年3月初停产至今。经调查:1.该企业无生产废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该企业院内未发现有水井及机井,在企业东北方向厂界外30米处,有一口用于农田灌溉的机井。北侧200米处厂界外,有一口水井,供周围企业员工生活使用。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4月2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两口井分别进行了取样检测,目前检测报告结果还未形成。

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上千亩土地不能种植和养殖”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西侧为107国道,东侧有一处20米宽荒沟,荒沟东为农田,西边为企业,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农田内均种植着小麦,未发现该企业周围“上千亩土地不能种植和养殖”现象。

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地下井水不能饮用”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厂界外北侧200米处公共水井及企业内生活用水都在正常使用。同时,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4月2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周边的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新郑市疾控中心已于4月25日对该企业生活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目前,两个检测报告均未形成。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五)关于“致多名村民死亡”问题。

经与该村委沟通及调查询问,该村村民近年来均为自然死亡,没有因为饮水问题导致意外死亡现象。

该问题不属实。

(六)关于“因管理不善引起厂里爆炸”问题。

经新郑市公安局、应急局调查,未发生过爆炸等重大意外事故。

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公安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根据土壤和水质检测结果,制定进一步处理措施。阶段性办结无24X2HA202104290012 登封市对于受理序号X2HA202104150035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表示不满意。

1.垃圾场只做了简单的治理,路面也没有修缮完好,依然难以通行;

2.东面近30米高的垃圾堆主体没有完全治理,垃圾裸露,底部没有补救措施;

3.治理过程中,垃圾再次占压周围耕地,答应群众的占地补偿还没有发放;

4.边督边改公开表格中登封市调查核实称临时垃圾堆放,与事实不符。

举报人提出以下诉求:

1.限期完成方案编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垃圾堆要做彻底的无害化处理,之后要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2.强化环境监测,保证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3.按照原本的合同赔偿周边农民的损失。

登封市土壤 2021年4月30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再次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该问题与第九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35为同一问题。

(一)关于反映“登封市对于受理序号X2HA202104150035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表示不满意。1.垃圾场只做了简单的治理,路面也没有修缮完好,依然难以通行”问题

根据第九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35整改落实情况,该垃圾填埋场表面堆放的垃圾已清理完毕,清运时车辆通行的简易道路已修通,原来覆盖的垃圾正在按照计划清运中,该举报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东面近30米高的垃圾堆主体没有完全治理,垃圾裸露,底部没有补救措施”问题

东面垃圾高约18米,正在按照计划清运整改中。清运结束后将对该处进行复耕复绿。清运过程中存在垃圾裸露问题。该举报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治理过程中,垃圾再次占压周围耕地,答应群众的占地补偿还没有发放”问题

经调查,在对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清运的过程中,需垃圾车通行,因此对原来的原生产道路进行扩宽,临时占用群众土地约0.3亩,扩宽道路时已与被占用耕地所有人达成口头补偿协议,补偿款正在发放中。该举报属实。

(四)关于反映“边督边改公开表格中登封市调查核实称临时垃圾堆放,与事实不符”问题

经调查,该垃圾填埋场是大金店镇垃圾分类处理场建成投用前的临时垃圾堆放点。该举报不属实。

(五)关于诉求“限期完成方案编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垃圾堆要做彻底的无害化处理,之后要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问题

大金店镇政府已针对该垃圾填埋场制定处置方案,明确由大金店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常豪杰牵头,大金店镇村镇规划办具体负责整改。已签订清运协议,预计5月19日前将该处覆盖的垃圾全部清运至登封市市政管理局垃圾处理场。并在完成清运后对该处进行复耕复绿。

目前,该垃圾填埋场已完全停止使用,大金店镇政府已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杜绝非法倾倒现象。该举报部分属实。

(六)关于诉求“强化环境监测,保证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标准”问题

针对第九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35问题整改落实时,大金店镇政府已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后进行土壤和大气检测,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七)关于诉求“按照原本的合同赔偿周边农民的损失”问题

经现场调查,大金店镇政府没有与周边农民签订过因该垃圾点对周边农民造成损失而进行赔偿的合同。该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已于5月3日将占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到位,目前正在按照计划对该处垃圾填埋场覆盖的垃圾进行清运。在清运过程中已要求大金店镇村镇规划办加强监管,做好清运中的安全和环保等工作。并同时要求大金店镇村镇规划办和雷村村委做好监管,杜绝非法倾倒现象。阶段性办结无25X2HA202104290081金水区北站路7号院的居民反映小区里主干道的污水井,每次到排水量大时就会涌出,污水全部流到主干道上让人无法行走,多年来都是这样。金水区水 4月30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时院内无污水积存。经走访院内业主了解,由于该院1、2号楼雨污水管道在前期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装备分公司施工中受损,导致下大雨时或大量室内用水外排时污水不能正常流通,从管道内涌出。中铁七局对此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此现象频发。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4月28日,西彩社区委托清污公司对污水管道内污水进行抽取,目前院内无积水。

2.4月30日,南阳路街道办事处致函中铁七局,函请其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彻底解决该院污水外涌现象,保障居民生活环境。中铁七局已对原有的雨污管道进行疏通清理。

截至5月3日,群众反映问题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无26X2HA202104290053新郑市郭店镇建华建材,运输车辆出入厂区从不冲洗,昼夜生产,车辆严重超载,路面扬尘极大,沿路抛洒石子,石沫及混凝土等材料。新郑市大气 2021年5月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厂区内部道路硬化,配备有清扫车,物料进出通道安装有车辆冲洗装置。企业门前道路老郑新路路面存在少量积尘和石沫。经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建华建材(河南)有限公司所有出厂货物全权委托河南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运输。经对出厂车辆的出货单、现场车辆证件、驾驶员证件等进行检查,现场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出厂有经工商和质监部门检验认证的地磅,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情况。经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周边道路进行执法巡查,未发现有货运车辆沿途抛洒遗漏现象。

部分属实新郑市要求郭店镇、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公司货运车辆监管力度,同时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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