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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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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九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3X2HA202104300059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柿树湾村一组荥密路路东耕地内非法建设石料加工厂,被取缔后政府回复说已经复耕到位,但是实际上遍布石子,根本无法耕种,之前承诺的土地赔偿款也无人支付了。新密市其他污染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交办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调查。

关于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柿树湾村一组荥密路路东耕地内非法建设石料加工厂,被取缔后政府回复说已经复耕到位,但是实际上遍布石子,根本无法耕种”问题

经调查,2021年4月17日,米村镇柿树湾村已对该地块完成复耕,调查组在该地块内未发现遍布石子现象。因受农作物种植季节性因素影响,米村镇柿树湾村已对该地块播撒花卉草籽进行绿化,防止复耕后出现扬尘问题。

关于群众反映“之前承诺的土地赔偿款也无人支付了”问题

经调查,该地块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用地规划区,地块前期已经由华夏幸福于2018年4月起租用,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该地块租金和地面附属物款项已完成支付,2021年4月至今,该地块租金和地面附属物款项暂未支付。经米村镇柿树湾村村委会与项目方沟通,未支付的土地租地金拟于2021年6月完成支付。

部分属实已要求米村镇柿树湾村村委会及时与华夏幸福项目方沟通,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确保相关款项支付按照时间节点落实。 阶段性

办结

无24X2HA202104300056郑州市新郑市光大国际环保新能源公司南院墙外有一家大型洗砂厂,24小时洗砂,物品从不覆盖,扬尘大,洗砂污水往深沟里排,沟里有几个大渗坑,噪音扰民。新郑市 水

大气

噪音

2021年5月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现场没有发现洗砂设备,不存在生产噪音扰民情况,现场堆放有砖渣废料未完全覆盖,易引起扬尘。现场没有发现渗坑,不产生污水。

部分属实2021年5月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许文举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并联合辛店镇政府督促其对砖渣废料进行清理。截至2021年5月3日,许文举已将其砖渣废料清理完毕。已办结无25X2HA202104300060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古城社区东城门口向北80米路东有个土岭,在3米高土岭里边有个隐藏的非法石料加工厂,一直未被取缔。荥阳市其他污染 2021年5月1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该料场内堆放有石子和矿渣物料,约300吨,少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场地未硬化,料场周围未发现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查,该堆料场土地属崔庙镇郑庄村集体土地,占地面积5.2亩,其中,耕地1.14亩,村庄建设用地4.06亩。举报石料堆场属实;无生产设备,石料加工不属实。

部分属实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朱三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将堆放物料自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崔庙镇政府要求朱三于5月3日前将场内堆料清理到位。

截至5月3日,朱三已将场内堆料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无26X2HA202104300058郑州市新郑市赵家寨煤矿北边150米左右绿色围挡院子内有2套洗砂设备,一直生产2年多了,污水乱排,扬尘污染大。新郑市 水

大气

2021年5月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发现场内存放有沙石和传送设备,没有发现洗砂设备,没有发现污水乱排现象。现场堆放的沙石未见任何抑尘措施,易引起扬尘。

部分属实 1.新郑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

2.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下一步,将视当事人违法情节及清理整改情况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已办结无27D2HA202104300046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小区,南边高铁经过噪声扰民。对4月29日的公示结果存在疑问,第三方检测噪声的公司名字不知道是什么,六个噪声检测点具体在哪里没有公示;第三方检测公司是按照四B类的标准检测,但是小区是属于一类区域,认为不合理。中原区噪音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中原区高度重视该问题,进行多次专题研究,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4月26日上午,相关负责人员专程赴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市铁路局答复。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委托河南大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所选点位均为靠近最南侧地点)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以来,工作专班连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进一步商讨征求降噪措施。属实 一是中原区持续积极加强与市铁路局的对接沟通,协调降噪措施事宜。

二是拟邀请3家检测机构,由业主代表参与,对其他噪声敏感点进行检测。

三是工作专班及时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已办结无28X2HA202104300066郑州环保垂改后基层单位的文明奖被取消,工资标准降低。市生态环境局其他污染 (一)文明奖被取消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5月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文明办、相关区县(市)分局进行核实了解,目前,环保垂改所涉及的原区县(市)环境保护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人员划转后,精神文明单位的核定工作正进行中,待核定工作完成后,精神文明单位奖才能按照规定发放。

按照精神文明单位核定工作程序,一是由市文明办牵头,区县(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对涉及12个分局的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垂改前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和精神文明单位等级进行核定,核定后按照《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机构编制及人员划转事项的通知》(郑编〔2020〕79号)和郑州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相关规定,确定涉及分局的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机构精神文明单位等级;二是市财政局按照市文明办核定的最终结果及相应等级标准核发精神文明单位奖,发放时间从2021年4月份起算。

当前,市文明办正在积极推进涉及分局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垂改前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和创建等级的核定工作,为了使相关单位尽快了解相关政策规定,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座谈会,12个分局负责垂改的人员参加会议,会上,郑州市文明办创建处负责人就市生态环境局涉及分局的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单位等级核定及文明奖发放工作中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各区县(市)分局人员4月份精神文明单位奖,待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补发。

(二)工资标准降低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5月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涉及分局相关人员核实了解,目前,环保垂改所涉及的原区县(市)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人员划转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郑办〔2019〕20号)明确:“人员上收后,工资待遇全市统一标准,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保垂改工作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1〕17号)要求,一是由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核定具体工资标准,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最终上划人员总数和批复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发放时间从2021年1月份起算,具体执行从第二季度开始(第一季度核算后补发),派出机构在郑州市本级参保。二是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由于环保收费政策取消,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差额供给及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含上收的已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全供人员工资标准〔含财政应承担的“五险二金”,有拖欠的区县(市)应补齐后再划转〕,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列入市级财政专项预算。各分局公用经费参照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局属单位公用经费的人均标准,根据实有上收人数核定。

目前,符合划转条件的人员,4月工资已按照郑州市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津补贴,部分工资项目、奖金待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发放。

(三)调查结果

群众反映“郑州环保垂改后基层单位的文明奖被取消,工资标准降低”问题部分属实。

垂改前涉及12个分局的精神文明单位奖和工资标准是按照当地区县(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垂改后将按照郑州市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部分不符合发放精神文明单位奖的个人,将不再发放精神文明单位奖,工资也将会有所变化。4月,按照郑州市工资标准发放的是基本工资和津补贴,部分工资项目、奖金(包含精神文明单位奖)待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补发。

部分属实下一步,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配合郑州市有关部门早日落实相关分局的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奖和有关工资待遇;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稳定工作。已办结无29X2HA202104300051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京珠石雕城金汇石材经常露天切割,噪音大,扬尘大。新郑市 噪音

大气

5月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经常露天切割”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石材切割工作均在该企业标准化密闭车间内完成,采用红外线切割设备进行水切。院内没有发现相关切割设备,仅存放着石材原料和成品,没有露天切割工作迹象。

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噪音大”问题。

该企业在进行石材切割工序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生产工序均在标准化密闭车间内,通过密闭车间进行隔音降噪。现场调查当天,新郑市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厂界噪声排放符合标准。

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扬尘大”问题。

该企业能产生粉尘的工序为切割和打磨/抛光工序,所有生产工序均在标准化密闭车间内进行:1.切割工序采用红外线切割设备进行水切,切割时利用水流喷射,清理切口,不会出现扬尘污染现象。2.打磨/抛光工序在标准化密闭车间二次封闭区域内进行,区域内安装有水洗式除尘器,在打磨/抛光时,通过风机运转后形成的吸力使得打磨/抛光时产生的粉尘流向除尘柜水帘过滤器进行净化,不存在扬尘现象。另外,该企业安排有洒水车专一对厂区内及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工作人员现场未发现扬尘大现象。

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新郑市薛店镇将进一步加强对金汇石材公司日常监管和巡查,发现露天切割、扬尘污染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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