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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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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30D2HA202105010052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黄河滩地公园,当地政府非法占用耕地,建造人工造湖。惠济区土壤经现场核查,天河路两侧区域属于十八门闸水利工程岗李水库库区,为上世纪60年代建设,用于枯河上游汛期排洪滞洪。该土地利用规划为坑塘水面用地,不属于耕地和基本农田。库区投入使用以来,一直为水库水面,后被产权单位河南水务集团公司分包给个人进行鱼类养殖。由于在河道内和水库库区进行水面养殖不符合相关规定,惠济区在进行黄河滩区整治工作中将其列为重点整治问题。目前,该库区已实施退渔复湿工程,并开展河道清淤工作,恢复滞洪调蓄功能。部分属实下一步,惠济区将加强黄河滩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三滩分治原则,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开展湿地复湿等保护措施。已办结无31X2HA202105010053举报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风景区下有多处违建别墅。新郑市生态 2021年5月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群众举报的位置曾经存在过违建别墅。《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办发〔2019〕22号)下发后,新郑市于2019年7月正式启动清查违建别墅工作,当年在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辖区共排查出3宗12栋违建别墅,建筑面积12206.1平方米,排查结果上报国家整治专项库,并对违建别墅进行了拆除,将所占土地进行了复耕。本次调查时未发现新的违建别墅。

部分属实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违建别墅行为。已办结无32X2HA202105010054 新郑市新村镇:

1.永盛包装,露天清洗废旧化学原料桶,工业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排;

2.永盛包装隔壁,有一磨砂机,昼夜工作,扬尘严重。

以上两家都将工业废水排放到东50米的河中,此河是周边居民的饮用水源地。

新郑市 水

大气

2021年5月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永盛包装,露天清洗废旧化学原料桶,工业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排”问题。

现场调查时,企业放假停产,经对厂区、生产车间及原料库进行排查,未发现露天清洗废旧化学原料桶情况。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淀粉糊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印刷机清洗废水,淀粉糊胶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印刷机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永盛包装隔壁,有一磨砂机,昼夜工作,扬尘严重”问题。

经调查,永盛包装西隔壁为新村镇征收的闲置土地,大门封闭;东隔壁为郑州欧普陶瓷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是球磨机、助燃风机、空气压缩机、天然气窑炉,未发现磨砂机。由于烧制陶瓷产品的特殊性,企业实施昼夜生产制。经现场查看,该企业配备有相应的抑尘装置,生产过程现场无扬尘严重情况。5月2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以上两家都将工业废水排放到东50米的河中,此河是周边居民的饮用水源地”问题。

经调查,以上两家企业东50米没有河道,群众反映的饮用水源地名为望京楼水库,距离新郑市永盛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1200米,距离郑州欧普陶瓷有限公司762米。郑州欧普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泥浆制备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调查人员对望京楼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以上两家企业将工业废水排入饮用水源地情况。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新村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无33X2HA202105010051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Z路(原文为Z,地图查找推测可能为祥云路或祥和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郑州优德工业陶瓷有限公司生产时有三根烟囱向外排放废气,未经处理,气味刺鼻。新郑市大气 2021年5月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企业生产工艺属于连续性生产,生产周期为46~50小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放假停产。

(一)关于“生产时有三根烟囱向外排放废气”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废气向外排放口(烟囱)共有2个,其中,一个为成型工序配套安装的脉冲式除尘器排气筒,另一个为3个烘干箱共用的排气筒。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未经处理”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主要产污环节为成型工序产生粉尘,经1套脉冲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配套安装有智能用电监管设施,经查询智能用电系统,未发现异常现象;3个烘干箱使用天然气加热,产生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查阅该企业近期自行委托监测报告显示,粉尘和氮氧化物排放符合标准。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原材料为碳化硅(SiC)和棕刚玉(AL2O3),结合剂为水玻璃(Na2O·nSiO2),均为无机物,不具备挥发性,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有机废气,现场也未闻到刺鼻气味。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废气和群众反映的刺鼻气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放符合标准。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已办结无34X2HA202105010056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宏发制氧厂对面,向北300米路东,无名化工厂,气味刺鼻噪声大。新郑市大气 5月2日,新郑市组织新村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不满”问题。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对第十四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200043公示结果认同问题,群众对公示结果不认可。

第十四批处理结果:1.新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于3月9日要求该销售点将两个储存氧气和二氧化碳气体的储罐进行了拆除。2.4月21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生产设备,无储气罐;未闻到异常气味。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4月22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销售点噪声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声最高值点为59分贝,符合厂界噪音标准。

经过进一步调查:为切实打消该销售点重新经营的可能性,新郑市于4月29日组织新村镇、新郑市应急管理局、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对该无名氧气、二氧化碳分装点经营场所实施了强制拆除。

(二)关于“无名化工厂,气味刺鼻噪声大”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无名氧气、二氧化碳分装点已被强制拆除,现场无人、无任何设备,已成闲置状态,没有发现气味刺鼻噪声大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下一步,新郑市新村镇政府将加强对该辖区的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立即依法处理。已办结无35D2HA202105010012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北岸200米,南水北调建墓地,举报人对前期公示不认可。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2021年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2021年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有一部分涉及刑事案件,需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其中:十八里河村公墓非法占地事件待案审会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小王庄墓地非法占地事件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一直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件上移,目前,正在等待申请结果。

部分属实 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

2.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该事件,正在进行调查取证中。

未办结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已对马路德、常国顺、马军选违规签订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调查。36X2HA202105010102 郑州市杨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的碧桂园小区居民反映3个环保问题。

1.小区附近渣土车昼伏夜出,扬尘大,速度快,噪音非常大,靠近杨金路的住户整夜都无法入睡。

2.小区内好几栋楼的下水管道有问题,造成管道堵塞,污水从下而上大量冒出,聚集在墙根处,大量污水渗入地下室,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3.小区内楼顶违规建筑多,一楼部分业主私自占用公用绿地违规圈院。

金水区 噪音

大气

2021年5月2日11时30分,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小区附近渣车昼伏夜出,扬尘大,速度快,噪音非常大,靠近杨金路的住户整夜都无法入睡”问题调查情况

中州大道杨金路向东5公里处有限速标牌(限速50),夜间的确有渣土车运输,因安排有洒水车清扫保洁,渣土运输过程中未见明显扬尘,车过有明显声音,现场暂未发现违规车辆。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小区内好几栋楼的下水管道有问题,造成管道堵塞,污水从下而上大量冒出,聚集在墙根处,大量污水渗入地下室,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调查情况

碧桂园小区内13号楼周边正在开挖,与物业人员沟通,是因为13号楼西单元雨污管道堵塞,外墙防水局部有渗漏,正在进行维修。13号楼2单元东户北侧的地下室天花板有返潮起皮情况,地下室有一小块水渍痕迹,未见大量污水渗入,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现象。小区12号楼周围部分地下雨污水管道之前也存在堵塞现象,现已维修完毕。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小区内楼顶违规建筑多,一楼部分业主私自占用公用绿地违规圈院”问题调查情况

楼顶违建和一楼占地问题全部出现在洋房,分别是1、2、3、5、6、7、8、9、10、11号楼,该楼2020年6月交房,2020年10月开始出现住户私自加盖楼顶、一楼占用绿地现象。

1.洋房顶楼业主在自家楼顶露台私建阳光房、钢构房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目前有28户存在违建问题,全部为停工状态,部分违建已建成。其中“3号楼2单元701”“3号楼2单元702”的拆除公告已于2021年2月1日进行公示,2021年4月23日,金水区执法局联合杨金路办事处对这两户进行拆除。该问题属实。

2.洋房一楼业主移除绿篱,占用公共绿地,在绿篱位置建设50厘米左右高的底座,底座上加装铁栅栏,然后在铁栅栏内部区域对绿地进行改造,硬化、种植花草或搭建鱼池等,目前有29户存在私占公共绿地行为。金水区执法局于2020年10月接到相关投诉,第一时间介入,对楼顶加盖业主和一楼占地业主进行劝阻并立案调查。据排查统计,一楼有29户占用绿地,其中23家下达了《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书》,其余6家在介入后,已经停止违规圈院。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小区附近渣土车昼伏夜出,扬尘大,速度快,噪音非常大,靠近杨金路的住户整夜都无法入睡”问题处理情况:

加大对杨金路洒水清扫频次,并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要求。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金水区执法局将持续安排人力夜间在中州大道杨金路周边巡逻,规范渣土运输时间、路线及车辆时速,加大渣土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杨金路卡点检查工作,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小区内好几栋楼的下水管道有问题,造成管道堵塞,污水从下而上大量冒出,聚集在墙根处,大量污水渗入地下室,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处理情况:

4月25日,开发商已将渗水处的地面挖开,安排施工人员进行维修。当前管道已经修好,石材预估于5月8日修复,整体修复预计5月25日完成。

(三)“小区内楼顶违规建筑多,一楼部分业主私自占用公用绿地违规圈院”问题处理情况:

对其余不配合整改私占绿地和楼顶违建的情况,已经整理业主信息、违建照片等相关信息上报市查违办,由其协调市房管局冻结相关业主的房产证。

已办结无

(下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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