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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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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五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45X2HA202105010107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辖区内,张定邦村和黄河桥村,倾倒建筑垃圾和土方,毁坏邙岭生态林超过800亩,黄河湿地800亩,违规建设墓地800亩。

举报人要求:

1.完善800亩墓地的审批手续,如果无法完善手续,就尽快拆除,恢复原貌;

2.彻查毁林及倾倒垃圾行为。

惠济区 生态

土壤

问题1.完善800亩墓地的审批手续,如果无法完善手续,就尽快拆除,恢复原貌。

2021年5月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查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河桥村二组墓地调查情况。经查,交办问题涉及黄河桥村二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该案件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交办问题涉及地块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曾作为周边征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发现有大墓碑坟头5个,小墓碑坟头200多个。2018年,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惠济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3月27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违法行为已终止,自2020年以来没有新建或扩建行为。

(二)黄河桥村六组墓地调查情况。经查,交办问题涉及黄河桥村六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该地块坟墓是历史遗留的老坟地和2018年惠济区木马村迁入的集体墓地,已埋放骨灰约700个。2018年12月13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已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6号),2019年12月22日,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土地部门查处部分以外的土地性质、面积及毁坏程度进行技术鉴定,于2020年8月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林罚决字〔2020〕第004号)。2019年5月8日,惠济区民政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020年,违法行为已终止,没有发生新建或扩建现象。

(三)黄河桥村八组墓地调查情况。经查,黄河桥村八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2003年3月,因该年公益项目的建设,郑州市金水区庙李村将墓地迁往黄河桥村八组土地处,安放骨灰1300余个,具体为金水区白庙、大铺、小铺和刘庄等村已故村民,墓地零散分布,当时该块土地非林地性质。

该地块南侧有一块约18.9亩土地,栽植零星柏树。2019年已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毁坏林木案件进行处罚,处罚文号:惠林罚决字〔2019〕第005号,当事人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毁坏林木113棵,罚款11300元。惠济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5月13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020年,违法行为已终止,不再扩建。

(四)张定邦村墓地情况。经查,2017年2月8日上午,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收到群众举报称:张定邦墓地有推土挖山现象。接到举报后,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经查,现场有1辆推土机和2辆挖掘机正在作业。惠济区工作人员立即勒令其停工并报告郑州市森林公安派出所。2月8日14时左右,郑州市森林公安派出所到达现场,将3名施工人员带走,此案件移交郑州市森林公安派出所。经现场核算,破坏林地约270亩。目前,根据种植条件,已复林200余亩。

经核实,2016年11月以来,因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需要把相关村庄的坟墓进行迁移,金洼村、杨庄村、弓庄村和京水村将坟墓迁到张定邦村,占地70余亩;2017年,因古荥大运河文化区项目,古荥村、纪公庙村、程庄村、南王村将坟墓迁至张定邦公墓;2018年,由于大河路及四环快速化建设及大运河治理、荥泽古城开发等工程,将弓寨村、古荥村、纪公庙村、程庄村和南王村坟墓迁至张定邦村,占地50余亩。2019年,古荥村因荥泽古城开发,又迁入张定邦村坟墓约2000个,占地20余亩。

其中,2018年6月12日,惠济区民政局对古荥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张定邦村违规建设和销售经营性墓地”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函》(惠民字〔2018〕49号),责令停止建设,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2019年1月,惠济区民政局分别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和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发关于张定邦村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私建墓地有关问题的通告函,建议从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

2019年4月8日,惠济区民政局对惠济区古荥镇张定邦村村委会下达《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惠民责停字〔2019〕第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6月5日,惠济区民政局对惠济区古荥镇张定邦村村委会下达《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民罚责改〔2019〕1号),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20年8月6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向惠济区民政局发来《关于完善张定邦村公益性墓地相关手续的函》(古政〔2020〕70号)文件,恳请对张定邦村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给予支持。2020年10月20日,惠济区民政局向古荥镇人民政府回复《惠济区民政局关于完善张定邦村公益性墓地相关手续的回复函》(惠民文〔2020〕30号),要求古荥镇按照《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尽快完善张定邦墓地相关手续。目前,张定邦村已停止墓地建设,正在逐步恢复林地。

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彻查毁林及倾倒垃圾行为。

2021年5月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查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毁坏邙岭生态林超过800亩”调查情况。经查,该案件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交办问题涉及地块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曾作为周边征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2018年,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

黄河桥四、五组土地为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所有,占地为100亩,为国有土地。2016年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在此处倾倒有建筑垃圾,现场核查时已绿化,并栽种树木。

(二)“黄河湿地800亩”调查情况。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现场查看时,该地块已绿化,树木长势良好。

经查,2013年10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将该地块承包给黄革卫,黄革卫对废弃鱼塘进行填土平整,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4月,黄革卫将该地块转手给王保钦,王保钦又转手给王春生。王春生在该地块建设亚东物流停车场,为方便停车,在地面覆盖约20厘米砖渣,鱼塘内未倒入建筑垃圾,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核查下挖时未发现建筑垃圾,2018年以后未新增建筑垃圾。2017年6月,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王春生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已组织人员、机械对地面砖渣进行清理。2018年底,根据《郑州市市域铁路沿线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该区域实施国土绿化,栽种树木。

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标榜书画院为郑州市沿黄生态治理全面排查问题点位,该点位涉及的两层建筑、鱼塘和超面积管理房等违建已于2020年拆除,现场存留大门、围墙及碑文石刻,已通过郑州市黄河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问题1:群众反映所提到的墓地是历史遗留的老坟地、相关村(惠济区木马村、金水区杨槐村等)迁移的集体墓地和惠济区重点项目坟墓迁移承接地,因土地性质不符合要求,暂不能完善手续。惠济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进行植树恢复林地功能,保护邙岭生态环境,同时要求古荥镇加大巡查力度,密切关注重点区域,严禁违法行为。

问题2:目前,“毁坏邙岭生态林超过800亩”涉及地块已恢复部分林地功能,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将继续督促古荥镇政府对涉及地块进行植树造林,尽快全部恢复林地功能。

对于面积约500亩的黄河湿地,该地块已进行绿化,并栽种树木,现场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下一步,惠济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黄河湿地综合整治成效和湿地生态安全。

阶段性

办结

问题1:无。

问题2:经与惠济区纪委监委了解,涉事人员黄某已被法院判刑,现正在服刑。

46D2HA202105010027郑州市中原区绿东村办事处,伊河路和伏牛路附近一楼不应该经商,办事处管理不利,影响市容,噪音扰民。中原区噪音2021年5月2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伊河路和伏牛路附近门店共45家门店,都已办理相关证照。其中,伊河路伏牛路交叉口“老曹烧烤”“蒋记手擀面”“坤源烩面”“二胖砂锅烧烤”“老西北烧烤”5家门店存在夜间经营、顾客喧哗扰民现象。伊河路伏牛路南100米路东“方秀华优质胡辣汤”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联合中原区城管局每周二、周五开展夜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部分属实中原区城管局对“老曹烧烤”“蒋记手擀面”“坤源烩面”“二胖砂锅烧烤”“老西北烧烤”5家饭店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对“方秀华优质胡辣汤”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中原区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已办结无47D2HA202105010026郑州市中原区常庄水库旁边墓地,不合法,对网上公示不满意,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高铁两侧建墓地。中原区其他污染 2021年4月11日,收到第四批编号D2HA202104100012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处墓群位于常庄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为刁沟村荒地,多年来刁沟村的回族村民在此处土葬。回族历来实行“速葬、薄葬、土葬”的丧葬习俗,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因城市发展需要,2017年刁沟村村委及村民充分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及刁沟村改造项目推进,对村庄范围内原有分散的自然坟地进行集中整合,迁葬至该处原有墓地中,并明确专人负责,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为防止雨水冲刷,减少火灾隐患,村民对坟体进行简单加固,周边进行绿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原住居民住宅允许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其生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收集处理;仅针对原住居民的非经营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保留,但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进行收集处理。”由于该处历史遗存自然墓地不属于建设项目,回族群众游坟时没有烧纸、上香、摆放祭品等习俗,不产生生活污水和垃圾,不存在污染问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对常庄水库的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以上标准或限值。

部分属实鉴于刁沟村回族历史遗存自然墓地形成年代久远,经积极协调沟通,郑州市目前尚无公益性民族公墓,短期内无法外迁。中原区将督促莲湖街道及刁沟村村委会加强坟地管理,严禁对外销售出租,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进行绿化,对坟地内不必要的装饰进行清理,美化环境,消除视觉影响。已办结无48D2HA202105010001郑州市上街区南部五云山上建了别墅,跑马场、高尔夫球场;上街区政府在昆仑路下方建了太溪湖,无手续,影响泗河河水下流,影响生态。上街区其他污染 问题1:郑州市上街区南部五云山上建了别墅,跑马场、高尔夫球场

2021年5月2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五云山已开发卢卡、科罗蒂、梧桐墅、五云湖畔4个项目,共390栋建筑,分别为小高层住宅,多层洋房,联排、双拼、叠拼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

经调查核实,五云山不在“三区”范围(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建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投资备案确认书、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各项手续齐全。五云山无“跑马场、高尔夫球场”。

该举报件反映的“联排、双拼、叠拼住宅”属实,“跑马场、高尔夫球场”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上街区政府在昆仑路下方建了太溪湖,无手续,影响泗河河水下流,影响生态

2021年5月2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调查核实,太溪湖项目的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各项手续齐全。

太溪湖项目下游位置安装溢流坝,起防洪调蓄作用,未对汜水河生态流量造成影响。太溪湖项目建设完成后,极大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动植物种类逐年丰富,白天鹅、白鹭、野鸭等鸟类到此栖息,其水质常年为Ⅳ类水以上,未对汜水河下游水质造成影响,符合省、市水质断面检测要求。

综上所述,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上街区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把审批关,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办结无49X2HA202104300129(第二十四批) 1.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刘庄村,村因拆迁留下建筑垃圾,政府出资把拆迁垃圾异地清运,该村干部王建、王辉负责垃圾清运。王王建、王辉投机倒把原地拆迁就地平整,建筑垃圾村东拉村西,村南拉村北等方式套取政府资金,至今村里建筑垃圾还未清理。

2.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凤鸣南路尖岗村委会往南200米再往东100米有一处黑加油站,实际老板是侯寨乡刘庄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建,该加油站已经存在近一年了,侯寨乡派出所视而不见,为了掩人耳目加油机只显示柴油,实际柴油、汽油均有,该加油站无危险品运输、储存、销售许可证。

二七区 其他污染

土壤

问题1:经对刘庄村进行整体排查,该村征迁后杂草丛生,现场未发现破土及倒运垃圾的现象。现场遗留的垃圾是2015年原村庄拆除时未清除的建筑垃圾。该村征迁与垃圾清运工作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分别由中标的河南泰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郑州宏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荣利房屋拆迁爆破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双超建筑拆除有限公司4家公司负责,非个人行为。因各组均存在征迁遗留问题,刘庄村拆迁指挥部暂未对征迁和垃圾清运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将继续由中标的4家公司负责,与王建、王辉个人无关,不存在村内倒运垃圾和套取政府资金的问题。

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经调查,该加油站为河南易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设站房12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成套50立方米柴油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包含40立方米阻隔防爆储罐、2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液位系统、自动灭火等安全监控自动化控制系统和IC卡管理系统等)。加油站法人为鲁中勇,与侯寨乡刘庄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建无关。加油站主要为河南易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余辆柴油运输车辆提供加油服务。现场检查未发现汽油,未发现有对外销售记录。柴油的闭杯闪点高于60摄氏度,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经咨询有关部门,不对外经营的加油站不需要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积极做好未征迁群众的工作,加快征迁后建筑垃圾清运和覆盖,加大对该村的巡检巡查,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问题2:加大对该加油站的监管,发现违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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