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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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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七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6D2HA202105030025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新郑市

管城回族区

其他污染 管城回族区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

经调查,违规修坟问题已由新郑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续问题已在新郑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依法执行。该“非法修坟”问题属实。

问题二:“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

经调查,2021年4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刑侦大队分别对王永安、孙军芳、马国选进行再次询问,通过询问调查,三人讲述了王永安在2015年时任十八里河村支部书记期间,因为村征迁改造,对村里坟地进行外迁,同孙军芳、马国选等人签订合同的事实,询问结论清晰。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经调查,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主动与新郑市民政部门和属地沟通,配合新郑市推进案件进展,协调并研判解决办法。

该问题不属实。

新郑市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问题。

该案件与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04、第四批编号D2HA202104100007、第十一批编号X2HA202104170090、第十九批编号D2HA202104250039、第二十五批编号D2HA202105010012、第二十六批编号D2HA202105020045的案件为同一案件。根据已公示的处理结果: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有一部分涉及刑事案件,需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正在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经进一步调查,该事件暂无突破性进展。

(二)关于“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问题。

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于4月27日开始介入该事件,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取证阶段,并未下达任何处理结论。

(三)关于“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问题。

不属于新郑市管辖区内,无法界定该问题事实。

(四)关于“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问题。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正在进行补充调查时,小王庄墓地非法占地事件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一直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件上移,目前,正在等待申请结果。

部分

属实

管城回族区处理和整改情况: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积极与郑州市民政局、新郑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并做好辖区居民思想工作,维持社会稳定;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要求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做好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保持现有公墓规模不扩大;二是不得对外进行销售、出租;三是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创建优美生态环境;四是积极配合新郑市相关部门对公墓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新郑市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7日,新郑市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汇报,对孟庄唐河公墓一事做出如下安排:由分包辖区市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要求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格履职,对当事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转租等问题加快调查,尽快结案。

2.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孟庄镇唐河村诉讼请求。

3.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该事件,正在进行调查取证中。

未办结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已对马路德、常国顺、马军选违规签订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调查。27X2HA202105010009(第二十五批)S323轩辕丘站至新郑市辛店镇路段修路扬尘大,露天作业,物料堆放。新密市大气 新密市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轩辕丘站为郑栾高速新密市曲梁镇的一个出入站口。S323新密境内及轩辕丘站无道路修建工程,不存在修路扬尘大、露天作业、物料堆放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新密市全面排查,在轩辕丘站东约450米处新密市在建的裕中路(王庄街—密杞大道),系向郑州市引热入郑供热管网及向郑州航空港区供热管网2个工程施工产生的道路恢复工程,前期覆盖的防尘网其中有小部分被大风吹起,有覆盖不严现象。

新郑市调查核实情况:

接交办案件后,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S323(现已更名为G343,东西走向)新郑境内起点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新郑界下穿京港澳高速,止点位于新密市、新郑市交接的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新郑段全长26.034公里,途经新郑市和庄镇、梨河镇、城关乡、辛店镇,G343不经过轩辕丘站。新郑市对G343辛店段进行排查,该路段施工现场处于停工状态,经了解目前处于铺设雨污管网阶段,主体工程尚未开始,现场调查时道路已洒水,黄土裸露覆盖完全,与举报问题和举报位置描述不一致。

部分

属实

新密市处理和整改情况:新密市将覆盖不严的部分覆盖到位,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

新郑市处理和整改情况:5月5日,新郑市控尘办对G343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要求持续做好扬尘管控措施。

已办结无28X2HA202104280124(第二十二批)举报人看到政府对杨金路河南好年景公司的处理,希望他们早点搬迁。在2011年没有土地和建设等手续的情况下,这个厂的环评手续如何办理,当地政府是否为这个厂开绿灯。金水区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9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希望他们早点搬迁”问题调查情况

现场核查,该厂正在制定搬迁计划,生产区配电室和操作室断电,并粘贴封条,未生产,厂区工作人员正在对厂区外堆积的原材料向车间转移。

(二)“在2011年没有土地和建设等手续的情况下,这个厂的环评手续如何办理,当地政府是否为这个厂开绿灯”问题调查情况

该公司是2010年由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经内业核实,土地于2009年经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土〔2009〕377号)文件批准为金水区2009年度第一批建设用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厂区占地为杨金产业园区规划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环评手续正常办理。

部分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杨金路办事处安排专人盯守,确保其停产到位。按照上级要求,督促河南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加快物料清理进度,依据搬迁方案,于2021年6月30日前所有生产原料、成品清理完毕,2021年10月31日前,将厂区搬迁完毕。

已办结无29X2HA202104280037(第二十二批)新郑市老官寨水库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多家企业,无人管理。新郑市生态 2021年4月2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二级保护区内有钢材市场一个。具体情况如下:

新智慧钢材市场位于新郑市郭店镇107国道东侧50米,市场内已入驻15家钢材公司,从事钢材销售公司8家、涉及加工7家(涉及开平工序2家,涉及切割、折弯工序5家);涉及开平工序2家:郑州和致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云锦钢铁有限公司,涉及切割、折弯工序5家:宏威加工、郑州丰宇物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傅圣钢铁有限公司)、郑州人和不锈钢有限公司、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融浩钢铁有限公司。钢材市场内新入驻的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联合郭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新智慧钢材市场7家有加工设备的公司进行核查,其中:郑州和致祥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和郑州人和不锈钢有限公司3家属于超范围经营,另郑州云锦钢铁有限公司、河南得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郑州融浩钢铁有限公司、新郑市郭店镇顺泰钢板加工店、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已全部下达责令改正。

基本

属实

1.新郑市郭店镇对5家公司中切割工序予以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2家,预计5月15日清理到位。

2.新郑市将组织郭店镇、新村镇和相关市直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对该钢材市场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按要求清理到位。

阶段性

办结

无30X2HA202105010103(第二十五批)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为基层实际情况考虑。垂改后工资待遇较原来在地方大幅下降。事业编制人员原有的通讯补贴不再发放,基层的工作人员整天在一线工作,手机 24 小时开机,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随时需要通过个人电话联络工作,取消通讯补贴不合理。原在地方各分局通过创建文明单位享有的精神文明奖在垂改以后事业编制人员不再发放。因基层环保部门行政编制十分有限,为满足工作需要,人员长期处于混岗状态,垂改后混岗问题得不到解决。现在的基层生态环境队伍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五加二白加黑、带病工作已成常态化,但垂改以后工资待遇竟然越来越差,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寒了基层环保人的心,基层人员叫苦不迭,这样的垂改意义何在?市生态环境局其他污染 1.根据国家、省环保垂改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环保垂改工作方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为加快工作进度,多次到省生态环境厅请示汇报,得到了省厅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为破解改革中的难题,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为稳定基层队伍,派出调研组巡回政策宣讲,答疑解惑;为落实好改革措施,主动协调对接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委编办、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社局等部门,目前,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2.国家、省环保垂改方案中均明确“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但《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郑办〔2019〕20号)有所突破,规定“人员上收后,工资待遇全市统一标准,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目前划转人员工资在进一步理顺中。

3.在国家、省的环保垂改方案以及综合执法改革方案中均明确“市县生态环境机构隶属关系调整后,人员身份维持不变,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规范”“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涉及的不同性质编制使用置换等问题,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和省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等。当前存在混编混岗、超编的情况,有待于进行规范。

4.精神文明奖发放问题在第24批第X2HA202104300066号的调查报告中已进行答复。

部分属实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环保垂改及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和方案要求,继续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和任务。已办结无31X2HA202105010085(第二十五批)郑州市新密市火石岗村村霸马明善在王家门、马家门两个组占用耕地50多亩,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近2000车,为了掩人耳目,只是用黄土盖了一下,一下雨各种垃圾就露出来了,希望能把垃圾都清走,让土地复耕。新密市土壤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经查:

马明善系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马家门组人,中专文化程度。2011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火石岗村村委会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不再担任火石岗村、组任何职务。2018年以来,公安部门曾多次对马明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马明善有涉黑恶犯罪嫌疑。

反映问题不属实。

关于“马明善在王家门、马家门两个组占用耕地50多亩,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近2000车”问题,实际为郑州市京津冀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工况土地整治项目,此项目主要涉及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王家门组、马家门组与白寨镇王寨河村傲顶岗组交界处土地共7.5亩,与马明善个人无关。

该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察院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主要采用削坡、边坡整形、采坑回填、植被恢复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遗留矿坑进行土地整治。在采坑回填过程中,倾倒有部分建筑渣土垃圾。该项目于2020年7月27经新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验。

2021年5月2日,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在项目整治区斜坡边缘发现存在少量建筑渣土垃圾裸露现象。

部分属实新密市已要求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巡查,对项目区内存在裸露的少量建筑渣土垃圾按照整治标准及时完成整治,切实维护土地整治成效。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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