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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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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7X2HA202105050076 受理编号:X2HA202104240104,反映对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郑州龙润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调查处理结果不满。

1.请求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结果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到底是食品经营企业还是食品生产企业做出详细解释。

2.第三方检测结果是以上企业停产状态下的检测,这些数据能真正代表企业正常生产的检测结果?

新郑市大气 问题1:2021年5月6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2017年3月20日,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油炸膨化食品、糕点、干果;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2017年8月8日,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显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薯类和膨化食品(类别名称:膨化食品)。但该企业无环评手续,生产条件不完备。

2019年10月1日,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与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协议中约定: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膨化食品,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两家企业办公、生产经营的场所。

2011年3月31日,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2017年1月10日,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显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水果制品(类别名称:蜜饯)、饮料(类别名称:固体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类别名称: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类别名称: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别名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类别名称:糖)。2016年,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盖章审批,审批文号新环审〔2016〕89号。环评审批主要产品有2种,分别为:红糖制品和膨化食品。2018年5月,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休闲小食品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在网上公示。该企业具备生产经营的资质和条件。

2016年7月20日,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与北靳楼村委签订租赁协议,厂房位于北靳楼村桃源新村社区东北,一楼用于生产膨化食品,二楼用于生产红糖制品。

综上所述,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的形式,由具备生产经营资质和条件的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生产,郑州好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实际主营业务为膨化食品的销售经营。

问题2:2021年5月6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在接到《关于做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第十批)查处工作的通知》后,立即组织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对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郑州龙润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美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以上三家企业的废气排放均达标。现场检测时,以上三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具备检测条件,检测结果可以真实反映企业当天生产时的排污情况。

不属实 问题1:下一步,新郑市辛店镇、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问题2:下一步,新郑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要求涉气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高效运行。

已办结无18X2HA202105050079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号(民航家属院),小区改造铺设水泥路没有考虑周全导致小区多棵楸树缺水干枯。金水区其他污染 2021年5月6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金水路3号院(民航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负责人张盟称2021年改造以来还未对院内道路进行铺设水泥路面,没有损坏院内树木。但现场调查时发现,确有13棵树树坑存在沥青覆盖情况,其中2棵树干枯严重。经进一步核实,该院在2017年至2018年“三供一业”改造时,河南省民航集团对院区内道路重新铺设了水泥路面。由于院内部分大树树根外凸至路面以上,因此在铺设水泥路面时,河南省民航集团对部分突出路面树根进行了修剪,但修剪过后没有对树木再砌树穴,树坑直接覆盖沥青,部分树坑无法渗水,造成个别树木在生长阶段缺乏水源供给,故而生长不茂盛。

部分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先对以前树坑内的沥青进行破除,后期根据图纸,重新设置树坑。

2.对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制定绿化养护方案,加强对院区内树木日常养护。

截至5月9日,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无19X2HA202105050072 反映对新密市曲梁镇草岗村家具厂(租用马建松厂房)处理公示结果极为不满:

公示结果显示马建松厂房西车间是存放成品的仓库,举报人认为不属实,该车间是生产车间,进行喷漆等违法作业,生产时粉尘极大。

新密市 其他污染

大气

2021年5月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反映“公示结果显示马建松厂房西车间是存放成品的仓库,举报人认为不属实”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西车间存放有原材料、成品门和成品门包装材料。经调查,该公司西车间为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纸制品加工项目,项目负责人:马建松。该项目于2018年4月11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841018300000113。主要设备:分切机1台、钉箱机1台、开槽机1台。现场未发现家具生产设备。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该车间是生产车间,进行喷漆等违法作业,生产时粉尘极大”问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先后于4月15日、4月29日、5月6日对该公司西车间进行现场检查,车间内除了新密市金马实业有限公司纸制品加工项目的生产设备(分切机1台、钉箱机1台、开槽机1台)外,现场未发现其他生产设备和喷漆设备。该公司纸制品加工项目生产时不产生粉尘。

部分

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监管要求,加强现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无20X2HA202105050013郑州市巩义市米河镇张清峰等人,在米河镇水头矿区魏寨矿段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中违法违规露天开采铝石矿。现场主要突出问题:进出口处未设置冲洗装置;整个项目矿山工地未全部设置围挡;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夜间和节假日偷偷开采矿产无湿法作业无任何降尘措施。巩义市 生态

大气

(一)“违法违规露天开采铝石矿”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属合法持证矿山,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治理恢复工程设计和施工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2018年9月,该矿委托原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编制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水头矿区魏寨矿段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一期)》,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河南鑫之豪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恢复治理施工。截至目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水头矿区2号矿坑已复耕种植小麦300余亩,剩余采坑底部约70亩土地正在恢复治理中。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在其矿区范围内边开采边治理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露天开采铝石矿”问题不属实。

(二)扬尘污染防治及夜间节假日施工方面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恢复治理区北部门口设置有一套车辆冲洗装置,施工现场安放有7个降尘雾炮和2辆洒水车;治理区北部、东部均设置有围挡,西南部已治理复耕为梯田,因已种植了小麦,对围挡进行了拆除,近期因大风天气造成北部、东部个别围挡损坏,已于5月7日全部修复完毕。现场治理区域虽然采取了洒水抑尘等措施,但由于治理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水源缺乏,恢复治理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车辆在泥结石道路行驶过程中存在颠簸扬尘,个别治理坡面存在渣土裸露、覆盖不到位的现象。该恢复治理区近期处于停工状态,无施工迹象,不存在夜间和节假日偷偷开采矿产无湿法作业无任何降尘措施的问题。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针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水头矿区2号采坑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存在扬尘防治不到位问题,按照《巩义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扬尘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控尘办〔2021〕002号)要求,2021年4月6日,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扬尘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部署开展矿山扬尘污染源排查,4月14日,已将排查发现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水头矿区2号矿坑恢复治理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问题上报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并书面告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截至4月22日,已对矿区防尘设施进行维护,对覆盖不到位部位再次进行覆盖并加大矿区道路洒水频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法定职责,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米河镇政府督促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大治理现场和道路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已办结无21X2HA202105050008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八郎寨村向西100米鑫迪源再生资源公司,距离南水北调大约1公里,前段时间说是要搬迁,只把废物运走,未做到两断三清,设备未拆除。 管城

回族区

其他污染2021年5月6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厂区已清理干净,仅有一台大型切割机堆放在厂区的西南角,现场无生产迹象。 部分

属实

2021年5月6日,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现场联系大型吊车对切割机进行清理,目前,该企业已全部搬迁完毕。下一步,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此处的日常督导工作。已办结无22X2HA202105050078金水路,豫海汽车,占用公共绿地,非法建设。多年来多次反映无人处理。金水区生态 2021年5月6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豫海汽车,占用公共绿地”问题调查情况

河南豫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三处建筑,分别为销售大厅、危废处置间和临时板房,三处均未占用公共绿地。该店东门临中州大道有一处绿化带,面积约25平方米,此处原为公共场地,企业为改善店面周边环境,将此处铺设为彩砖,占用了部分绿化带。经核实企业相关规划手续发现,企业分别于1996年办理了107国道(现名为中州大道)西、金水路北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6〕郑城管证字(永)第(0186)号),办理内容为修理车间;1999年,购买了该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5310.5平方米)以及全部房产;2001年办理了该宗地加建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1〕郑城规建管(许)字第(0292)号),办理内容为汽车展厅。而直到2010年8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才经国务院批复,规划中州大道西、金水路北街坊为绿化带和商业金融业用地。因此,该区域属于建筑审批在前,中州大道的道路红线和绿化带总规划在后。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豫海汽车,非法建设”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该公司院内有一处正在建设的钢架结构建筑物。该建筑物由河南豫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整体为不规则矩形,钢架结构,共两层。该建筑物于2021年1月份开始建设,目前已封顶,框架搭建完毕,正在进行内部装修,经测量,东西长约25米,南北长约18米,占地面积450平方米,性质为国有土地。

该问题属实。

(三)“多年来多次反映无人处理”问题调查情况

针对该问题,2021年1月,金水区执法局收到群众举报已介入调查,此前未收到过群众相关举报。

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豫海汽车,占用公共绿地”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占用部分绿化带一事,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将门口绿化带内彩砖拆除,并重新种植绿草,恢复绿化带功能。

(二)“豫海汽车,非法建设”问题处理情况

该建筑物开始建设时,金水区执法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于2021年1月2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2月24日,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3月8日,下达了《查询通知书》,要求该公司3日内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其未按期提供;3月20日,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4月28日,下达了《自行拆除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上述违建。

阶段性办结无23X2HA202105050073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李士杰院内(原黄金冶炼厂)有两家石子厂,无手续,违法生产,花家店村花某的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新密市大气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李士杰院内(原黄金冶炼厂)有两家石子厂,无手续,违法生产”问题

2021年5月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时发现,位于黄金冶炼厂院内的两家石子厂无生产设备,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厂区院内正在进行地面及道路硬化作业。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花家店村花某的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2021年5月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3月动工建设,于2018年11月停止建设至今,尚未建成。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台破碎机、一套筛分设备安装到位,现场未发现其他生产设备,未发现生产迹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问题一:新密市要求牛店镇政府、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现场巡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问题二:新密市要求牛店镇政府、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现场巡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切实维护周边良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无24X2HA202105050071郑州市新密市政通路与西大街交叉口东南角50米的歌迷炫KTV长期噪音扰民。新密市噪音 2021年5月6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歌迷炫KTV房间密闭,有吸音设施。其东面是裕商楼,一二层是门市房,二层以上是居民;东南方向为御景天成居民小区,西面和北面临马路,无居民。KTV营业时,在其内部听,音响声音较大;在其外部听,有声音传出。其噪音是否扰民,需要经专业检测机构对噪音分贝进行检测后方可认定。

部分

属实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歌迷炫KTV进行噪音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

办结

(下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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