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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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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一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5X2HA202105050081郑州市荥阳市王村镇丁村山上承包给朱建强千余亩土地,土地下掩埋化工废物,地里流入工业火碱废水。改变土地性质,非法私建坟墓,占地约200多亩。荥阳市 土壤

2021年5月6日接到交办件后,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土地下掩埋化工废物,地里流入工业火碱废水”问题

经现场查看,荥阳市王村镇丁村山地,从上往下分割为大小不等的地块,从2005年开始种植果树,土地上种植核桃树、梨树、苹果树等果树及小麦。每个地块设置浇水管用于田间浇灌,雇佣本地工人照管,现果树及小麦长势良好,未发现土地下掩埋化工废物,地里流入工业火碱废水。另外,走访群众,均表示未发现土地下掩埋化工废物,地里流入工业火碱废水。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改变土地性质,非法私建坟墓,占地约200多亩”问题

经调查,2010年,王村镇丁村因发展蔬菜大棚,一些坟地需搬迁,向荥阳市民政局申请公益性墓地6亩,位置位于荥阳市三木园艺有限公司承包的丁村邙山坡地范围内,安排丁村七组村民宋春平为公益性墓地负责人。2011年3月4日,荥阳市民政局《关于王村镇丁村兴建公益性公墓的批复》(荥民〔2011〕11号)批复同意。此后,宋春平等人注册“万福宏陵生态园有限公司”,从2011年4月至2015年1月期间,从荥阳市三木园艺有限公司转租、占用丁村集体土地93.752亩,在“王村镇丁村公益性公墓”周边建设墓地出售,擅自建公墓。2015年,由宋斐越接手经营。2019年,荥阳市民政局将宋春平建设非法墓地列为荥阳市打击类非法墓地,由民政、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共同打击处理。2019年5月30日,郑州市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受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该宗非法墓地做出耕地破坏鉴定意见。经鉴定,造成54.6亩基本农田原有耕作层严重毁坏(其中41.94亩基本农田为宋春平占用)。2019年6月4日,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宗非法墓地案件移交至荥阳市公安局,2020年7月,荥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宋春平执行拘捕。2020年8月1日,荥阳市公安局以宋春平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20年8月11日,荥阳市人民检察院下达批准逮捕决定书。2020年10月5日,荥阳市公安局向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2021年3月18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决宋春平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同时,经荥阳市林业局调查,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宋斐越擅自占用荥阳市王村镇丁村七组栗子沟土地用于修路和建设墓地出售。2018年12月25日,荥阳市林业局对宋斐越立案调查,2019年1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99852.5元,并责令60天内恢复原状。2019年1月16日,罚款已缴纳,2019年3月已恢复植被,栽植树木。综上所述,举报“改变土地性质,非法私建坟墓”问题属实;经调查,占地93.752亩,举报“占地约200多亩”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荥阳市将加强对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坚决防范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2.由于墓地特殊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中对非法公墓清理整顿有关规定:“对埋葬数量较大,一时难以迁葬的,要责令其停止出售墓穴,待墓穴使用周期期满后,将墓穴迁出,恢复地貌。”2021年,荥阳市已将违规墓地整治列入了坚决打好的六场硬仗之一,制定了《荥阳市违规墓地整治工作方案》,将该处非法墓地列入了重点打击范围,强化多部门联合整治,坚决杜绝新增死亡人员入墓。王村镇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坚持每周两次巡查,加强对墓地的巡查,封堵道路。同时,要求王村镇丁村村委解除与非法墓地相关合同,做好生态绿化,恢复生态植被。

已办结无26X2HA202105050080 荥阳市广武镇三官村,村支书闫文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为其儿子闫路明提供方便,建设两个厂:

1.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荥广路与连霍高速交叉口南向东400米处;

2.碎石场,位于三官村北粮仓对面,占用基本农田加盖车间,进行石子破碎。

以上两个厂都存在占用基本农田问题,且举报人表示,荥阳市政府近几年禁批破碎石子和商混站项目,举报人由此怀疑这两个厂手续造假。

荥阳市土壤 2021年5月6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6年12月,通过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的清改备案,备案编号1211号。

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2016年5月,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广武镇三官庙村十四组土地建搅拌站,实际占地面积7435.09平方米,全部为村庄用地,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公司非法占地建搅拌站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查阅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工商信息显示,董卓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闫文盛之子闫路明为公司监事。闫路明与村支书闫文盛为父子关系。

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通过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海绵城市材料(透水砖、路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审批文号荥环审〔2020〕31号。企业东侧车间内安装锤式破碎机一台、振动筛分机1台、振动喂料机1台。经调阅企业环评批复文件,企业主要加工、销售水泥管道及水泥预制构件,企业产品透水砖及预制构件工序中均包含破碎建筑垃圾将其作为部分原材料使用。企业破碎车间2021年4月29日已经拆除,破碎车间南侧料场内留存有部分建筑垃圾及拆除的破碎设备,现场未发现有石料存放。

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11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广武镇三官庙村土地建厂房生产透水砖,实际占地面积16680.42平方米,全部为村庄用地,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厂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经查阅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举报人称碎石厂)相关工商信息,村支书闫文盛和其子闫路明与该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厂问题属实;荥阳市广武镇三官村村支书闫文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为其儿子闫路明提供方便建设两个厂不属实;两个厂手续造假不属实。

部分

属实

1.2021年3月,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3月2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①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435.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硬化面积4244.26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187.28平方米;②对非法占用的7435.09平方米村庄用地处以每平方米6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44610.54元,并送达当事人。截至目前,罚款已缴纳,涉及没收的事项已移交财政部门处理。

2.2021年3月,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君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3月2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①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6680.4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硬化面积5702.7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1000.23平方米;②对非法占用的16680.42平方米村庄用地处以每平方米7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116762.94元,并送达当事人。截至目前,罚款已缴纳,涉及没收的事项已移交财政部门处理。

已办结无27X2HA202105050077郑州金水区三金路修路造成路面堵塞,扬尘非常严重,夜晚每天十点过后渣土车大量通过,噪音巨大,长期晚上通宵施工。金水区 大气

噪音

2021年5月6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郑州金水区三金路修路造成路面堵塞,扬尘非常严重”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三全路部分路段高峰期通行缓慢。该施工路段绝大部分已覆盖,但存在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现象;香山路到中州大道路段存在部分道路积尘。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夜晚每天十点过后渣土车大量通过,噪音巨大”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当晚核查,渣土车辆流量较大,经过时确实产生噪音,根据郑州市渣土车管理规定,渣土运输只能在夜间且只能在规定的路线上行驶,三全路是三环外渣土车通行的主要干道,附近工地渣土车也在三全路通行,渣土车车辆流量较大。该问题属实。

(三)“长期晚上通宵施工”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当晚检查时有机械夜间破除沥青面,产生噪音小于周围车经过产生的环境噪音,不具备噪音监测条件。询问施工单位得知,该工程于2021年4月5日进场开始施工,预计7月30日完工,期间部分时期夜间有铣刨机刨除路面。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郑州金水区三金路修路造成路面堵塞,扬尘非常严重”问题处理情况

1.对该工地扬尘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21〕第20211731号),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制作《立案审批表》(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571号)进行立案调查。

2.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场内道路及施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并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由于目前工程需要占用部分非机动车道打围施工,占用宽度符合交管部门审批要求(临时占道许可证X1-0686),原有非机动车道变窄,造成高峰期车流量通行变缓,已督促施工方抓紧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水马围挡,恢复非机动车道正常通行。

(二)“夜晚每天十点过后渣土车大量通过,噪音巨大”问题处理情况

1.夜间核查期间,经过该路段渣土车,均办理清运相关核准手续且按照证件规定路线行驶,未发现有违规清运的渣土车辆。

2.下一步,将持续关注三全路清运渣土车车辆的情况,加大巡查力度与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处理。

(三)“长期晚上通宵施工”问题处理情况

金水区执法局要求该工地立即停止夜间施工行为,金达公司督促施工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开夜间机械作业噪音扰民,尽量缩短工期,还路于民,还路于行。

已办结无28X2HA202105050002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溪景桂园小区附近京广快速路上车辆行驶噪音很大,虽然已经设置隔音墙,但是噪音会传向高层,希望京广快速路溪景桂园社区附近的桥面能够换成低噪音路面,解决噪音问题。二七区噪音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溪景桂园小区东侧3号楼、5号楼、8号楼、9号楼4栋楼紧临京广快速路,距京广快速路直线距离约70米,居民楼与京广快速路中间是京广路与小区配套绿化带,约25米。溪景桂园小区在设计时,已考虑到车辆通过时噪音问题,所有住宅窗户均采用双层中空隔音玻璃,以避免车辆噪音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该段快速路两侧均安装有隔音装置,车辆经过时能听见声音,夜间车速过快时较为明显,车辆通过时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部分

属实

一是2021年5月8日,人和路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溪景桂园小区噪音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束后将进行结果公布。

二是为防止货车行驶京广快速路二层产生更大的噪音污染,各沿线上桥口统一设置了限高架。

三是与建设方和管理方分别进行协商,在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下,积极研究采取科技有效手段对桥面进行降噪处理。

已办结无29X2HA202105040028(第二十八批)荥阳市城关乡石板沟村,村土地和山林被何乃立等人承办的公司非法占用。在可耕地上私挖乱采,规模达一千亩,还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公墓。导致大量山坡裸露,大量耕地无法耕种。荥阳市 生态

土壤

5月5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关于“村土地和山林被何乃立等人承办的公司非法占用”问题

举报涉及区域存在大片绿地,有前期开发墓地遗留痕迹,非法占有土地、林地问题确实存在。但目前现场看到墓碑已全部拆除,绿色植被已恢复,非法占地情况已经整改到位。

经调查核实,2014年11月,石板沟村村民孙保福与该村村民何乃立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接手何乃立承包的石板沟村9组、10组289亩土地,地块位于城关乡石板沟村三峰山,荥阳市新建殡仪馆东南山坡上。2018年5月,孙保福注册成立郑州市龟麟山殡葬礼仪有限公司,在未获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石板沟土地。2019年,郑州市龟麟山殡葬礼仪有限公司擅自将占用石板沟的集体土地私自改建为墓地,占用土地3176.19平方米,主要建墓地、管理房及硬化地坪,安葬墓位1600多个。期间,荥阳市民政局、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于非法占地情况,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面积为5189.74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450.35平方米,林地919.26平方米,草地2820.13平方米。对于毁坏林地情况,经荥阳市林业局鉴定,共占用林地0.8615公顷,现场原有植被被破坏,建设成梯田式平台。目前,经荥阳市组织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和乡镇联合执法,非法占地建设的墓地所有墓碑已全部拆除,绿色植被已恢复,现场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栽植侧柏3500株,完成造林0.85公顷,土地绿化恢复基本完成。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在可耕地上私挖乱采,规模达一千亩”问题

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存在开挖乱采情况,没有破损开挖工作面和施工车辆。经进一步调查,2020年8月,受黄河长时间大量洪水影响,荥阳市黄河枣树沟控导工程频发险情,需石料进行抢险加固。经荥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城关乡、自然资源局协调一致后,在石板沟三峰山开采黄河坝体除险加固石料。目前,该开采部分生态修复已初步完成,正等待上级验收。举报私采乱采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公墓”问题

经调查,石板沟确实存在建设墓地情况。2019年,荥阳市为解决建设发展需要,确保征地范围内群众坟墓合理迁移,决定在石板沟三峰山上建设城关乡公益性公墓,占用地类属未利用地和林地。公益性墓地是经荥阳市政府按照程序正常审批,通过招投标形式由第三方实施建设的,建设总面积为150亩。目前,第一期建设有20.75亩并已投入使用。该墓地手续齐全,属于合法性公益墓地。举报墓地问题部分属实。

(四)关于“导致大量山坡裸露,大量耕地无法耕种”问题

经调查,现场没有看到大面积山体裸露情况,未发现山体有开挖痕迹,但整体正在恢复绿化。但没有发现存在耕地情况。经进一步核实,由于郑州市龟麟山殡葬礼仪有限公司在石板沟村非法占地建设墓地,目前,非法墓地已经取缔,正在全面整改,原有的土地现正在实施绿化。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反映非法占有土地、林地问题确实存在,但目前墓碑已拆除,绿色植被已恢复,问题已整改到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开山采石属于黄河应急抢险使用,目前,开采部分生态修复已初步完成,正等待上级验收,举报私采乱采问题部分属实;举报非法占地建设公墓,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大量山坡裸露,大量耕地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1.针对非法占地情况,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月11日和2020年7月29日,两次对郑州市龟麟山殡葬礼仪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荥自然资罚决字〔2020〕第127号、荥自然资罚决字〔2019〕第004号)。针对毁坏林地情况,荥阳市林业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荥林罚责改〔2020〕9号),并已立案处罚(荥林罚立字〔2021〕9号)。针对郑州市龟麟山殡葬礼仪有限公司擅自建设墓地问题,荥阳市民政局于2018年、2020年多次对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2020年7月对其进行立案,2021年1月22日对其下达了《荥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荥民罚决字〔2021〕1号)。

2.严格加强整改落实。目前,非法占地区域的墓碑已经全部清理到位,绿色植被已经恢复,下一步,将加强绿化管理。开采部分生态修复已初步完成,正等待上级验收。林地建设现场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栽植侧柏3500株,完成造林0.85公顷,林地恢复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加强监管。非法墓地存在的未移除坟墓,将结合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规划,将处理整改过的墓地纳入公益性公墓管理。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于墓地特殊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中对非法公墓清理整顿有关规定:“对埋葬数量较大,一时难以迁葬的,要责令其停止出售墓穴,待墓穴使用周期期满后,将墓穴迁出,恢复地貌。”荥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专门制定出台了《荥阳市非法墓地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推进非法墓地整治工作,强化多部门联合整治。2021年,持续将违规墓地整治列入坚决打好的六场硬仗之一,制定了《荥阳市违规墓地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对城关乡石板沟非法墓地通过打击整治,杜绝新增墓地,加强管理,做好生态绿化,恢复生态植被的要求。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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