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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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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一版)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31X2HA202105060011登封三木公司,养羊粪便随意堆放,恶臭难闻,害的周边居民不敢开窗户,养殖场离居民一墙之隔。死羊偷埋到村东坡,平常给羊打针的针管随便处理。登封市 水

土壤

大气

2021年5月7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登封三木公司,养羊粪便随意堆放,恶臭难闻,害的周边居民不敢开窗户”问题

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晾晒场周边有少许异味。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400平方米晾粪场,场内有少量羊粪,该晾粪场距离居民区500多米,日常安排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所产生的羊粪均出售给郑州及周边地区种植户做有机肥使用,有合作协议和销售收据,部分未及时售出的羊粪暂存于晾粪场,会产生气味,但是存量少,基本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该举报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养殖场离居民一墙之隔”问题

经现场调查,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东、西、北面为耕地,西南院墙外隔路有9户居民住宅。为缓解场区与村民距离近的问题,该公司于2020年11月,把西南边距离居民区较近的42、49号圈舍里的羊全部转移到其他较远的圈舍,距离居民60米,以此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举报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死羊偷埋到村东坡”问题

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死羊偷埋到村东坡问题。该公司东南角建有一间约15平方米的病死羊收集冷库,与登封市宏业养殖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有《养殖环节病死羊无害化处理合作协议》,养殖环节的病死羊均由无害化处理中心定期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公司有收集单据和处理台账。该举报不属实。

(四)关于反映“平常给羊打针的针管随便处理”问题

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设有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和医疗废物箱,用过的废弃针管存放于医疗废物箱,不存在随便处理问题。经了解,该企业原与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有《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后与登封市崇高路崇福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医疗废物收集协议》,依托卫生服务站收集后统一处置(卫生服务站与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有协议)。该举报不属实。

部分

属实

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大金店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其做好卫生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不会影响周围住户的生活。已办结无32X2HA202105060039巩义市新兴路与桐本路东北角公园绿化带内由巩义市某铁塔公司违规建设信号塔。距离居民很近,辐射严重。巩义市辐射2021年5月1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铁塔距离小区居民楼17.5米情况属实,未安装天面设备。5月2日,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按照职责提供核查结果,有关情况如下:一是铁塔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编号201941018100000049,群众反映“无法提供环评手续”问题不属实;二是铁塔建设用地选址位于城市规划的绿地游园内,该地块属巩义市政府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铁塔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群众反映“无法提供城市规划许可手续”问题属实;三是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和巩义市人民政府签订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郑政办〔2019〕46号文件中《郑州市第一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豁免清单》第一款第六项内容“安装无线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而建造的构筑物”,同时,根据郑政办明电〔2019〕53号及上述框架协议,巩义市人民政府向该公司开放公共资源,为通讯基础设施提供通行和使用的便利条件。铁塔属于免于办理和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铁塔公司不存在非法建设信号塔问题,群众反映“非法建设信号发射塔”问题不属实;四是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和铁塔公司的选址意见,为支持巩义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巩义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意其在水苑小区前的水泥厂游园内建设通信基站1座,并与铁塔公司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部分属实鉴于该塔未投入使用,不存在污染源,且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进行拆除,对此交办件进行结案处理。已办结无33X2HA202105060045新密市西马庄村双润磨料模具厂南侧的一个煤矿,挖出来的煤随意堆放,扬尘严重。新密市大气 2021年5月7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煤矿正在生产,开采出的原煤存放于南部产品库内,未发现有原煤露天堆放现象。

部分属实新密市政府要求新密市应急管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刘寨镇政府分别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已办结无34X2HA202105060076新密市牛店镇潭村湾村周边有几家洗砂场,夜间偷生产,砂子露天堆放,污水乱排。新密市 大气

2021年5月7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逐一进行现场调查。

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新密市牛店镇铁柱水磨砂厂、新密市牛店镇占年沙厂、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村赵银亭沙厂、新密市牛店镇谭村湾学文沙厂、新密市牛店镇青海沙厂、新密市牛店镇晶晶沙厂共6家企业生产系统处于停运状态,主要生产设备均落实了密闭措施;建设有原料库和成品库,生产原料和产品均已入库,未发现存在物料露天堆放现象;经对上述企业厂区内部及厂区周边开展排查,未发现污水乱排迹象。

在对新密市牛店镇建锋水磨砂建材厂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厂厂区内北侧有部分物料存在露天堆放现象;在该厂厂区内及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乱排迹象。

部分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对新密市牛店镇建锋水磨砂建材厂部分物料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将露天堆放的物料落实“三防”措施。目前,该厂已将露天堆放物料转运至库房内。

同时,新密市政府已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牛店镇政府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大对企业现场巡查力度,确保其在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无35X2HA202105060037巩义市生活垃圾填埋厂(中原西路)附近居民每天晚上都会闻到刺鼻性气味。而且这个垃圾填埋厂面有一个大水池子,里面的水都是黑色的,填埋厂里有拉水的车子,晚上都会把水拉出来然后偷偷的进行排放,污水处理站从未运行过。巩义市 大气

2021年5月7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处理场刺鼻性气味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严格按照称重、进场检验、倾倒、分区分单元填埋、摊铺、压实、消杀、除臭、膜覆盖流程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运输车辆倾倒垃圾过程中会存在一定异味扩散现象。为减少垃圾场气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采取:一是除作业面和进出场道路未进行垃圾堆体膜覆盖外,其余垃圾堆体及时进行膜覆盖;二是每天对暂未实行膜覆盖的作业面最大程度实施土工布覆盖,尽量减少裸露作业面;三是配备洒水车每日专职进行填埋区消杀除臭。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每季度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检测,根据第一季度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水、无组织废气、噪声、地下水检测结果均达标。群众反映的“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中原西路)附近居民每天晚上都会闻到刺鼻性气味”问题部分属实。

(二)渗滤液处置情况调查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大池子”为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生活垃圾渗滤液原液呈现深褐色,举报颜色为黑色不符,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50869-2013)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经实地勘察,调节池已进行膜覆盖,渗滤液未露天存放。群众反映“而且这个垃圾填埋厂面有一个大池子,里面的水都是黑色的”部分属实。

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内铺设防渗膜防止渗滤液外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生活垃圾中产生的渗滤液流入填埋区预埋管道通向调节池内。渗滤液采用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渗滤液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要求。2020年9月起,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为减轻渗滤液调节池库容压力,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4月19日,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以购买服务形式对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采用DTRO膜过滤工艺,处理后废水经自检及第三方检测,均达到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大部分废水用于填埋区降尘,少部分经罐车运输到巩义市新兴路与S237交叉口污水井进行排放,废水经污水井连接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场,经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场二次处理后排放。群众反映“填埋厂里有拉水的车子,晚上都会把水拉出来然后偷偷的进行排放,污水处理站从未运行过”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群众反映垃圾填埋场存在异味问题,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时对进场垃圾进行覆盖,对未覆盖垃圾堆体及进出场道路加大消杀次数及药剂用量,尽可能降低垃圾场对周围居民影响。针对渗滤液问题,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将加快渗滤液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进度,预计2021年5月完工,6月投入使用,届时将对处理后的废水按要求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无36X2HA202105060075新密市曲梁镇蒋坡村委斜对面有一个红大门,里面有一个涂料厂气味刺鼻,租用镇政府工作人员袁某某的房子,环保中队人员保护该企业。新密市大气 2021年5月7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一)关于“气味刺鼻”的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发现有气味产生。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于5月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待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租用镇政府工作人员袁某某的房子”的情况

经调查,郑州悦成涂料有限公司厂房出租人为樊玉玲(系袁红灿妻子)。袁红灿1990年被曲梁镇聘为畜牧站临时工作人员。目前仍属曲梁镇临时聘用人员,在曲梁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环保中队人员保护该企业”的情况

经调查,新密市环境监察六中队负责该公司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环境监察六中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双随机”监管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监管。2020年11月25日,环境监察六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该公司拒绝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依法立案调查,并处罚款3万元。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新密市政府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该公司严格加强监管,引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切实把环保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阶段性办结无37X2HA202105010049(第二十五批)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庙后组村民李新建及其儿子李小龙(目前在押监狱)非法占地基本农田50余亩,在基本农田上非法自建住宅、厂房、仓库出租。庙后组村民李新庄(李新建哥哥)在村西南1000米处溱水河流域,截流河道,私建鱼塘。新密市土壤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庙后组李新建及其小儿子李小龙(目前在押监狱)非法占地基本农田50余亩,在基本农田上非法自建住宅、厂房、仓库出租”问题

经查,该宗地总面积24亩,其中果园9亩,仓库办公用房面积14.5亩(含3亩道路),李新建住宅用房0.5亩。仓库建设于2000年,地类为建设用地。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李小龙2014年,在原址上翻建房屋及钢架房占地8.9亩(面积5948.9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352平方米),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对李小龙违法建仓库8.9亩(面积5948.9平方米)进行立案查处,限李小龙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352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李小龙目前因其他问题在押监狱。

李新建2015年,在原址上翻建楼房及钢架房占地面积3.1亩(2054.8平方米),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对李新建违法建仓库3.1亩(2054.8平方米)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李新建住宅建设于2007年,面积434.5平方米,办理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新密集用〔2010〕第57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2007)村规第422号)、房权证(新密房权证字第1005004228号)。

(二)关于“庙后组李新庄(李新建哥哥)在村西南1000米处溱水河流域,截留河道,私建鱼塘”问题

经实地查看,群众反映的李新庄鱼塘位于溱水河朱寨村庙后组,未发现截流河道情况。经调查,李新庄于2002年12月与庙后组及部分村民签订河滩地承包协议,使用期限30年,李新庄利用河滩地开展水产养殖至今。鱼塘用水为地下泉眼补水,未修改河道引流至鱼塘,不存在河道水体外流。2015年,新密市启动溱水河综合治理工程,于2018年3月3日开工建设,新密市征补办于2019年10月23日对李新庄鱼塘及附属物进行丈量登记,待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治理到该段河道时进行征迁。

部分属实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李新建仓库另外约3亩占地部分进行立案查处,对于李小龙仓库违法占用农田部分,由其父李新建在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到位。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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