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婷 肖雅文)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政府消费券再度强势“来袭”,首期3000万元5月15日登场。
首期消费券5月15日上午10点整准时发放,共计3000万元。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通用类,共计170万张。其中消费券面值及数量分别为:50元券20万张、20元券50万张、10元券100万张。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申领。可通过“支付宝”APP或“云闪付”APP首页活动专区领取,每人在每个平台限申领1张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限在郑州市域内的百货、餐饮、汽车、家电、家居、成品油等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其中,10元券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商家须支持“支付宝”或“云闪付”付款方式。
在此提醒: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和商家优惠券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使用期限为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30日。过期未使用的,予以回收。
市商务局明确,本次消费券发放是我市“钜惠夏季·火热中原”促消费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郑州消费促进月的重头戏。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