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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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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二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7X2HA202105070034新密市曲梁镇华多牧业养猪厂,粪便乱堆放,气味非常难闻。新密市 水

大气

2021年5月8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现存栏生猪200头,厂区外无气味,堆肥场内存有粪便,有粪便气味。

该公司采取干清粪工艺,建有一座300㎡粪便堆肥场,场内地面硬化,四周设有围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集中堆放在堆肥场内,供农田施肥。未发现粪便乱堆放的问题。

部分

属实

新密市联合调查组要求该养殖场:1.立即将堆肥场内粪污清除,并打扫干净;2.做好养殖区域清扫及消毒灭源,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目前,该养殖场已将储粪场内粪污全部清除并对养殖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及消毒灭源。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河南华多牧业有限公司现场监管,要求该公司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已办结无28X2HA202105070089 1.郑州市荥阳市硕丰公司非法占用耕地,距离村民居住地过近,在耕地上建设污水坑,距离村民吃水井50米,污染地下水。

2.郑州市荥阳市大卓养殖公司非法占用耕地,大量倾倒渣土。

荥阳市水 2021年5月8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郑州市荥阳市硕丰公司非法占用耕地,距离村民居住地过近,在耕地上建设污水坑,距离村民吃水井50米,污染地下水”问题

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核实,河南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广武镇东苏楼村三组土地建食品加工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举报反映“非法占用耕地”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河南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边厂界与居民户一墙之隔,临近生产车间采用全密闭结构。举报人所称耕地上建设的污水坑,实际为河南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小型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内东北角,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生产(生活)废水—集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发酵池—地埋式接触厌氧池—暂存池—农业灌溉。因该公司豆制品生产线已经全部停产拆除,目前只有粽子生产线在断断续续生产,用水量较小,因此,沉淀池内水量较小。整套污水处理站全部采取硬化防渗漏措施,现场没有发现违法外排现象。

举报“距离村民居住地过近,在耕地上建设污水坑”问题部分属实。

距离该污水处理站最近的水井为东苏楼村三组水塔,位于河南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门口约20米处,该水塔与污水处理站直线距离191米。第二十九批举报该企业问题交办后,5月6日,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就对东苏楼村三组水井水质状况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举报“距离村民吃水井50米,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郑州市荥阳市大卓养殖公司非法占用耕地,大量倾倒渣土”问题

现场查看时,郑州大卓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正处于建设阶段,现场建设有钢架养殖棚。目前,建成场区约75亩,养殖奶牛、肉牛共160头。经调查,2020年4月15日,荥阳市广武镇东苏楼村委与郑州大卓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甲方将205.002亩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用于建设奶牛养殖生产设施及其直接关联设施,并在广武镇政府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该宗地为耕地,现场测绘实际占用面积为104.62亩。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第二条第二款“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规定,该项目属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属非法占用耕地,举报“郑州市荥阳市大卓养殖公司非法占用耕地”问题不属实。

经荥阳市城管局现场核查,未发现有倾倒渣土现象,询问当地村委和村民,均反映该地块不存在倾倒渣土问题。

举报“大量倾倒渣土”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1.要求河南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污水进入沉淀池前端加装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确保达标排放。

2.针对河南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问题,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3月2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3月19日,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①限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163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10544.67平方米,硬化面积8167.64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②对非法占用的8488.13平方米水浇地处以每平方米18元罚款;对非法占用的9373.31平方米村庄处以每平方米6元罚款;对非法占用的3768.56平方米设施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6元罚款,共计罚款231637.56元。2021年4月6日,对其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163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10544.67平方米,硬化面积8167.64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并送达当事人。截至2021年4月17日,限期拆除的部分,当事人未自行拆除。根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程》第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涉及拆除部分,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程》规定的法定期限(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及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如未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对其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限十日内缴纳罚款,限期未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阶段性办结无29X2HA202105070096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贾岗村中强塑料管厂,生产时混料环节粉尘污染严重,车间废气气味刺鼻。新郑市大气 2021年5月8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混料工序和挤出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均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查人员现场未闻到刺鼻性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生产期间的粉尘和废气进行检测取样,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新郑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阶段性办结无30X2HA202105070068上街区整体规划不合理;上街区南部房地产开发过度;扬尘污染严重;上街区北边喷漆企业遍布,严重污染,对周边群众影响大;航空经济区、孵化园非法占用工地、手续不全,破坏生态;西边烟囱林立,污染严重,每天排放大量毒气,污染大气,污染土地,危险废物随意填埋周边荒沟内,污染地下水。上街区 大气

土壤

问题1:上街区整体规划不合理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004年7月,峡窝镇划入上街区。为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上街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吸引力,上街区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郑州市上街区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上街区峡窝镇总体规划》,于2006年4月上报郑州市政府,并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014年,上街区再次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编制《郑州市上街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5年12月,上街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以北京大学教授董黎明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郑州市上街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进行了评审并予以通过。2016年4月,经上街区人大审议通过。2019年,根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工作模式,上街区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启动编制《郑州市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目前,该规划正在编制中。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2:上街区南部房地产开发过度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上街区南部主要依托自身农田、林地、浅山等生态资源,打造以特色农业、民宿、文创、康养等产业为主导,地产开发为辅助,集生态观光、文化体验、农业休闲、养生度假、运动游乐、商务会议等于一体的文康农旅居综合体,土地使用强度为中低强度,南部房地产开发符合上街区总体规划。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3:扬尘污染严重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现场排查,上街区在建工地基本都能按照郑州市要求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标准,未发现严重的扬尘问题。但个别工地存在现场物料堆放乱、部分黄土苫盖不到位、道路洒水降尘措施不及时等问题,已督促及时整改。

《郑州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考核结果的情况通报》(郑控尘办〔2020〕104号),上街区年度控尘工作考核在县市组中排名第四。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4:上街区北边喷漆企业遍布,严重污染,对周边群众影响大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上街区北边28家喷漆企业均按照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其中,安装RCO企业3家,其他25家废气处理设施均为两种或两种以上),其中,1家长期停产、27家正常生产,所有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企业检测报告,挥发性有机物均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5:航空经济区、孵化园非法占用工地、手续不全,破坏生态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郑州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进行调查核实。科技孵化园在郑州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范围内(土地证号为:上国用〔2015〕第48号)。郑州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内企业为统一招商且符合项目入驻政策,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手续。

结合三年来动态巡查、国家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郑州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范围内未发现违法占地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6:西边烟囱林立,污染严重,每天排放大量毒气,污染大气,污染土地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共计21根烟囱,目前在用烟囱4根。其中,热电厂2根(7号锅炉,1号机组),为3台锅炉废气排放口,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湿式静电除尘器2套、袋式除尘器1套、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3套、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设施3套,目前3台锅炉已全部于2017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为烟尘≤8mg/m3,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40mg/m3,低于超低排放标准;氧化铝厂2根,为2台氧化铝悬浮焙烧炉废气排放口,2台悬浮焙烧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复合滤袋静电除尘器2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设施2套,并于2019年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了烟尘≤8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70mg/m3,低于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通过调阅该公司的自动监控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共计2根烟囱,用于1号和2号回转窑尾废气排放,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设施2套、干法脱硫设施2套、电+袋式除尘器2套,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该公司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通过调阅该公司的自动监控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水泥厂共计1根烟囱,用于回转窑尾废气排放,使用燃料为天然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袋式除尘器1套、干法脱硫设施1套、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1套,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该公司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100mg/m3。目前,生产设备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调试,未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共计1根烟囱,用于回转窑尾废气排放,使用燃料为天然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1套、袋式除尘器1套,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该公司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通过调阅该公司的自动监控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7:危险废物随意填埋周边荒沟内,污染地下水

2021年5月8日,上街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上街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及填埋现象。上街区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对接受单位资质、运输单位资质及现场贮存情况进行核实,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严密监控,杜绝管理盲区,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可防可控。截至目前,登记产废单位303家,累计转移危险废物2300余次。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一是高标准编制《郑州市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形成服务上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张蓝图”。该规划预计6月底前完成初稿编制工作,12月上报郑州市政府审批。二是按照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严格做好《郑州市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前批后公示相关工作,及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三是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推动上街高品质发展。

问题2:上街区将充分研判并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问题3:上街区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问题4:上街区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问题5:上街区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占地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问题6:上街区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以上四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问题7:上街区将完善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加强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强化对企业违法行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企业土壤污染行为,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管,继续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深化物联网建设,深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已办结无

(下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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