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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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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二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0X2HA202105080045新郑市敬楼村郑州三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刺鼻,环保局不管不问新郑市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生产时气味刺鼻”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由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工作人员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经查阅2021年4月1日该公司自行委托的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符合排放要求。2021年5月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产中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目前检测报告未形成,下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措施。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环保局不管不问”问题。

经查询河南省环境监察管理系统记录最近一次对该企业的日常检查情况(该系统只能显示最近一次检查记录),该企业5月6日处于停产状态,车间没有生产迹象。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通过查阅“12369”环保热线平台、市长热线转办记录、来信记录等,未收到过关于郑州三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任何信访举报信息。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城关乡、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阶段性办结无21X2HA202105080010有关单位征用河南省林科院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林业高科技技术试验场土地时,林科院提出试验场承担有国家和省里科研项目。经评估,林科院得到港区有关单位经济补偿后,没有及时、全面的采取迁出等异地保护措施,对科研相关的林木种质资源、古枣树进行有效保护。航空港区生态 2021年5月10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案件进行核实核办。

经调查,根据城市建设需求,因原四港联动大道(现华夏大道)及生态廊道、G107连接线、城郊铁路工程机场城际站、太湖路等项目占用该项目地块,航空港区先后多次对该宗地进行收购,并于2018年完成了全部收购,收购补偿费包含对土地使用权、实验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确保林科院可利用补偿资金另行选址重新开展科研工作。故举报“林科院得到港区有关单位经济补偿”问题属实。

经调查,华夏大道西侧现状为在建中建森林观澜小区项目和凌腾街与京港澳高速间绿化带;华夏大道东侧土地目前尚未利用。原该地块上有科研价值的皂荚、玉兰、椿树等林木种质资源,在2018年完成收购后,由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将其移植至新郑市郭店镇、信阳市光山县及新乡市原阳县进行异地保护,目前,仅存部分法桐、枣树等树木及群众种植的油菜、花生等农作物。故举报“没有及时、全面的采取迁出等异地保护措施,对科研相关的林木种质资源、古枣树进行有效保护”问题不属实;举报“没有全面的迁出”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为加强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航空港区印发了加强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督促郑港办事处加强做好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工作,加强该地块剩余部分法桐、枣树等树木的保护工作。已办结无22X2HA202105080049郑州市新郑市恒发建材非法安装了一条破碎生产线,24小时不停粉碎石头,噪音大,被举报后仍无改善,当地环保中队和举报人联系要给封口费,举报人拒绝后被恒发建材恐吓威胁。新郑市其他污染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非法安装了一条破碎生产线”问题。

该企业年产10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2018年1月,经原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5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通过验收并在网上公示,2020年6月,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24小时不停粉碎石头,噪音大,被举报后仍无改善”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设备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通过基础减振和车间隔音减少噪声的排放。经查该企业周边22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生产时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放符合要求。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当地环保中队和举报人联系要给封口费,举报人拒绝后被恒发建材恐吓威胁”问题。

经核实,工作人员不知晓举报人的任何信息,更不存在与举报人联系和恐吓威胁的情况。

部分属实新郑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已办结无23X2HA202105080071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雅阁思达小区,许多六楼的业主都在六楼公共平台私搭乱建彩钢瓦房子,破坏楼顶原有的排水设施。举报人称:从1号楼到24号楼,每栋楼的楼顶都存在违建。金水区水 2021年5月9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雅阁思达小区,许多六楼的业主都在六楼公共平台私搭乱建彩钢瓦房子,举报人称:从1号楼到24号楼,每栋楼的楼顶都存在违建”问题调查情况

经金水区执法人员入户调查及航拍取证,雅阁思达小区每栋楼顶层为顶层平台和平顶屋面(次层平台)构成,顶层平台为公共区域,未发现私搭乱建问题。平顶屋面(次层平台)为顶层复式,通过调取查看复式顶层业主《房产分户图》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明确体现“平顶屋面使用权属顶层复式业主”为业主专属区域。复式顶层平顶业主出于安全、防雨、防漏等原因,对其专属空间采用塑钢、彩铝、玻璃等进行密闭,无占用公共空间行为。此情况共有17栋楼,78户。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六楼公共平台私搭乱建彩钢瓦房子,破坏楼顶原有的排水设施”问题调查情况

金水区执法局和南阳路街道办事处、阳光社区对交办件涉及的17栋楼楼顶排雨设施进行排查,截至5月12日上午,入户勘察14户,发现1户楼顶排雨设施损坏,另1户自行加装排雨管,其他非复式楼栋的楼顶暂未发现投诉问题。排水设施为近期损坏,并非2006年顶楼构建时损坏,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加装雨水管的问题,经物业维修师傅查看,排雨功能正常,但是固定不牢存在安全隐患,预计5月14日前加固完毕,另一处排雨管损坏,物业已经购买材料,预计5月14日修复完毕。目前排查工作正在继续进行,如发现有损坏排雨设施现象,将立即修复整改,确保排雨设施完好通畅。

阶段性办结无24X2HA202105080053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马庄村捷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横流。新郑市水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高盐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高盐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新郑市双湖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清洗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主要用于绿化或浇地。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部分属实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已办结无25X2HA202105080051新郑市鑫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车间未密闭,无环保措施。新郑市大气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无配套环保措施,建有一个密闭生产车间,现场调查时企业处于断电状态。经了解,新郑市新村镇于3月5日对其下达了《新村镇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整改、取缔通知书》并采取断电措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3月12日对其下达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第一项,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未对该企业处罚,要求该企业停止建设。

部分属实新郑市新村镇政府、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该企业及时完善环评手续。已办结无26X2HA202105080059新郑市永盛包装公司有噪音。新郑市噪音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生产设备均在密闭的生产车间,采用基础减振和密闭车间隔音方式减少生产噪音的排放,厂区内未听到较大噪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5月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生产期间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白天较高值59分贝,夜间较高值47分贝,符合排放要求。

部分属实新郑市新村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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