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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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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上接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27X2HA202105080058新郑市桓旺搅拌站夜间生产,车辆进出扬尘大,噪音大。新郑市噪音 该举报内容与第三十一批交办的受理编号X2HA202105070115的内容一致,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再次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夜间生产”问题。

该企业为订单式生产,根据工地需求有夜间生产的情况。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车辆进出扬尘大”问题。

该企业厂区地面及厂外道路均已硬化,主机楼下料口、料仓出入口、厂区大门口均安装有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多次冲洗。同时,设置有专一洗扫车、洒水车对厂区及厂区外道路进行洒水清扫。工作人员现场未发现路面粉尘严重情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还未形成,下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措施。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噪音大”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封闭环境内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噪音通过基础减振和车间隔音,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能听到生产时设备发出的声音,未发现噪音较大现象。经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周边无环境敏感点,距离南边最近的临时居民安置区(非该企业车辆出入方向)约300米。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对该企业厂界噪声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还未形成,下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措施。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阶段性办结无28X2HA202105080057新郑市博雅家具厂生产时气味难闻,废水从下水道乱流。新郑市 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生产时气味难闻”问题。

该企业生产时,封边及覆膜工序会产生少量的VOCs,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和“吸附棉+UV光氧”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工作人员在厂区及生产车间未闻到难闻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5月9日下午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措施。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废水从下水道乱流”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主要生产免漆家具,生产过程不涉及用水、排水,现场无生产废水排放情况。厂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抽走肥田综合利用,不涉及排水问题。经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厂界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水从下水道乱流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新郑市新村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阶段性办结无29X2HA202105080062新郑市龙湖镇张沟村无名筛砂场有噪音,有扬尘。新郑市 噪音

大气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

2021年3月9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督导二处巡查时,发现该筛砂场并下达督查问题交办通知单,要求属地整改到位。新郑市龙湖镇于2021年3月11日将该无名筛砂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2021年5月9日现场调查时,现场为空场院。

部分属实新郑市龙湖镇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已办结无30X2HA202105080060龙湖镇梅山万福园东无名粉碎厂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新郑市 噪音

大气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该粉碎厂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开始建设,占地面积12.4亩,占地类型为矿山用地,建有一条沙石粉碎生产线,院内为沙石物料堆放区。该粉碎厂仅为SG03标段道路施工配套提供砂石物料,不对外加工销售,工程完工后将自行拆除。

2021年3月9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粉碎厂存在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等问题,当日已下达督查问题交办通知单,要求属地依法依规处理。2021年3月10日,SG03标段项目部只对露天堆放的沙石物料进行了覆盖,新郑市龙湖镇曾多次到现场督促,但是SG03标段项目部始终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2021年4月8日,新郑市龙湖镇对拒不履行整改要求的粉碎厂实施强制断电措施,要求其整改到位。

2021年5月9日现场调查时,该粉碎厂无生产用电,厂房内存在一条沙石粉碎生产线,无近期生产迹象,院内存在大量沙石物料未覆盖。

部分属实 1.2021年5月11日,针对SG03标段项目部的违法占地行为,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接下来,将督促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其占地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2.新郑市龙湖镇督促SG03标段项目部限期拆除该粉碎厂生产设备,并落实好工地扬尘治理的有关规定。

阶段性办结无31X2HA202105080046 举报人对于编号X2HA202105010052的公示结果不满意。

新郑聚丰无纺布厂的检验报告是2020年9月,举报人怀疑现在是否还有效。

新郑市其他污染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举报人反映的检验报告为郑州市聚丰无纺布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自行委托的检测报告,新郑市在接到第二十五批交办的受理编号X2HA202105010052举报件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5月2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生产期间的废气进行检测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该检测结果于2021年5月7日已公示。

部分属实无已办结无32X2HA202105080041新郑市郑州加加味业私自在厂区内打井,取地下水。废水通过暗渠排放到附近麦田及500米外的深沟和下水道里,暗渠内的废水没有经过环保处理,对周边的农作物及居民造成极大影响。新郑市 水

土壤

2021年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私自在厂区内打井,取地下水”问题。

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办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8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新打机井。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废水通过暗渠排放到附近麦田及500米外的深沟和下水道里,暗渠内的废水没有经过环保处理,对周边的农作物及居民造成极大影响”问题。

经查,该企业东侧为107国道,北侧为农田,西侧和南侧为耕地,农田内种有大葱、油菜等蔬菜,耕地种植小麦,长势良好。对厂区周围排查,未发现有暗渠偷排废水进入麦田。厂区北墙外侧有一个30×50×2.5(米)的深沟,沟内没有排水的迹象。厂区内只有一个下水道,位于污水处理站总排污口西侧,为雨水排污管道,没有发现有暗渠通往此管道进行排放废水。距离该企业生产区最近的村庄为刘楼村,位于厂区南侧墙外200米处。经查阅“12369”环保热线系统,2020年至今没有接到过群众对该企业废水乱排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的相关信访举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5月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雨水管道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

2.新郑市梨河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无33X2HA202105080036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寺岗村无名水泥垫块厂有两条露天压砖生产线,噪音扰民,有扬尘。新郑市 噪音

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举报问题与第二十六批交办受理编号X2HA202105020100问题相同,新郑市新村镇已于5月4日将该水泥垫块厂清除到位。5月9日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生产设备和生产现象。

部分属实新郑市要求新村镇今后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已办结无34X2HA202105080040新郑市和庄镇沿河路有一家新亚塑胶厂,生产期间气味难闻,污染空气。新郑市大气 5月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正常生产,压延贴合工段产生的HCI气体、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以及背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有轻微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5月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产生的废气进行取样检测,下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新郑市和庄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阶段性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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