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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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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第一批)

(上接十三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34X2HA202104140091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成功驾校南,江山路东,黄四组北,黄河湿地东,黄五组处,200余亩基本农田,2016年3月起被黄河文化公园租赁,至今无法耕种。其中100亩由原黄河桥村书记黄革卫操办,其余50亩倾倒建筑垃圾并且被污水污染。破坏黄河湿地以及黄七组村民饮用的地下水。举报人要求彻查并追责处理。惠济区土壤 问题1: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成功驾校南,江山路东,黄四组北,黄河湿地东,黄五组处,200余亩基本农田,2016年3月起被黄河文化公园租赁,至今无法耕种。其中100亩由原黄河桥村书记黄革卫操办,其余50亩倾倒建筑垃圾并且被污水污染。

2021年4月15日,惠济区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16年3月7日,黄河文化公园(原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黄河桥村500亩(含交办问题涉及地块200亩和原黄河桥村书记黄革卫操办的100亩)。根据《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可对基本农田进行承包经营。目前,该地块已进行平整,准备耕种。交办问题涉及50亩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实为2016年之前倾倒的部分土方和少量建筑垃圾,面积约40亩。交办问题涉及污水污染问题,实为地块西侧有一蒸发池,为江山路道路拓宽工程修建的雨水蒸发池,用于收集江山路沿线雨水,在汛期降雨量剧增的情况下,原有江山路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不能满足大雨情况下的污水处理,有污水外溢流入该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渗坑底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底泥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为未检出,重金属因子部分检出,对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一类筛选值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筛选值标准,均未超出标准要求,不会造成污染。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破坏黄河湿地以及黄七组村民饮用的地下水。举报人要求彻查并追责处理。

2021年4月15日,惠济区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郑州市水利局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郑州监测站每年监测2次,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郑州监测站2021年3月12日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此区域地下水未被污染,不会破坏黄河湿地。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对于倾倒建筑垃圾问题,2018年,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惠济区已组织人力物力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恢复土地耕种功能。目前,已对交办问题涉及地块进行平整,已复耕。对于雨水蒸发池问题,已架设抽水泵,将蒸发池内积水抽排至市政管网。同时,惠济区住建局在蒸发池旁新建一座泵站,将雨水收集后提灌至新铺设的雨水管网内,新铺设雨水管网约3500米用于解决雨水蒸发池问题,现已完工。目前,已在日处理4000吨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新设四台(共2000吨)的临时污水处理设备,以备降雨期间完全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下一步,惠济区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雨水管网治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无35X2HA202104140080郑州市绿源山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惠济区管辖地黄河滩区长期存在的违法建设项目在2020年8月被拆除后,至今拆除垃圾尚未清理,严重破坏黄河滩区生态环境。违建项目的建设资金是银行借款和上万群众的出借款,因违法建筑拆除该企业损失上10亿,银行贷款和群众借款无法偿还。惠济区 其他

污染、土壤

2021年4月15日,惠济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郑州绿源山水农业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农业生产,在园区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惠济区在滩区治理过程中,将绿源山水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列入治理台账。2019年8月13日,该公司涉及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案资产被公安机关查封,2020年,该集资案基本查清,惠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绿源山水下发相关执法文书,由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分批次依法对绿源山水的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拆除。

2020年8月,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将该公司及其会议室中心等建筑物查封,由于拆除房屋里面钢梁、钢筋等有价值的物品,需要通过评估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所得收入汇入专案组指定账户,残值处置完成后才能做进一步处理,导致垃圾暂时无法清理。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11日,惠济区政府针对该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简化清运程序,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始组织评估和清运工作。由于违法建设和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针对该问题,建议诉求人员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截至4月21日,建筑垃圾已清理,现场已播种草籽。

已办结无36D2HA202104270001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与花园路西北角,林语溪岸小区东侧,绿化带上面建了移动厂房,私人盈利汽车服务,不符合生态要求,绿化带上无任何规划,为应付检查上面只盖了一层防尘网,扬尘污染。惠济区大气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与花园路西北角,林语溪岸小区东侧,绿化带上面建了移动厂房,私人盈利汽车服务,不符合生态要求,绿化带上无任何规划。

2021年4月28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为郑州市中顺机动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周边为环城快速路绿化带和范庄东路征迁地块,范庄东路暂未修建,部分黄土裸露已用土工布覆盖,未起扬尘。该绿化带于2013年启动建设,郑州市中顺机动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处位置在当时未被征收绿化。

经查,举报内容中涉及的“绿化带上面建了移动厂房,私人盈利汽车服务”为郑州市中顺机动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线,现场发现该企业存在“私搭乱建”构筑物简易棚问题。针对此问题,惠济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对该项目当事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惠济城综调(询)通字〔2021〕第10-1575号),当事人于2021年4月29日向惠济区城管局执法中队提供营业执照(郑州市中顺机动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无法提供相关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针对“绿化带上无任何规划”问题,经查,该区域在2011年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H01-003-0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路段的规划为公共绿地及道路用地,目前,规划的绿化带及范庄东路暂未实施。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为应付检查上面只盖了一层防尘网,扬尘污染。

2021年4月28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开展调查,经查,因范庄东路暂未修建,故采取土工布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未起扬尘,不存在“为应付检查上面只盖了一层防尘网,扬尘污染”现象。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问题1,惠济区城管局已对郑州市中顺机动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惠字拆通〔2021〕第10-01号),责令限期拆除“私搭乱建”。截至5月2日,该问题涉及的简易棚已拆除完毕。已办结无37D2HA202105060011郑州市惠济区花园路与英才街交叉口向东,正弘豫园F区项目工地噪音问题。投诉人对于编号:X2HA202104260068公示结果不满意1.认为相关部门避重就轻,对反映问题敷衍了事。2.并未完全回应反映的问题。3.认为只处罚三次不合理。投诉人称,主要反映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惠济区 其他

污染

问题1:认为相关部门避重就轻,对反映问题敷衍了事。

施工单位2020年6月正式入场以来,惠济区城管局迎宾路执法中队多次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该项目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本次问题交办后,5月7日11时左右,惠济区城管局迎宾路执法中队对正弘豫园(F区)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项目正常施工。5月7日夜间,惠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未施工。

正弘豫园(F区)项目在今年3月中旬至5月初进行了7次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因混凝土方量较大需要连续浇筑,该项目相继提供了3月15日22:00—3月18日6:00、3月21日22:00—3月24日6:00、3月28日22:00—4月1日6:00、4月7日22:00—4月10日6:00、4月15日22:00—4月18日6:00、4月22日22:00—4月25日6:00、4月29日22:00—5月2日6:00的夜间施工证明。

5月1日晚,惠济区城管局委托河南力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正弘豫园(F区)项目进行了夜间施工噪音检查,检测时该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连续施工。噪音检测选取了正弘豫园(F区)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场界、附近住宅小区正弘澜庭叙1期E区2号楼东单元3层共5个点位。5月6日,河南力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LTJC〔2021〕第05-001号),检测报告显示5个点位中有1个点位超出《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惠济区城管局再次对该项目施工方进行立案调查。

迎宾路办事处也组织社区和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工地附近居住居民进行民意调查,大部分居民表示能听到声音,但对生活只有轻微影响。由于混凝土连续浇筑并非每天夜间都要施工,大部分居民表示能够理解施工单位,并希望施工单位能够尽早完工。目前,施工单位也把浇筑作业挪到工地西北角,尽可能地避开居民区,降低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投诉人反映的相关部门避重就轻情况不存在,惠济区相关执法部门没有对反映问题敷衍了事,而是对该问题进行了多次跟进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工作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处理。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问题2:并未完全回应反映的问题。

惠济区各相关部门在办理案件编号X2HA202104260068的过程中,针对投诉人反映“英才街上疾驰而过的重型车辆噪声和对面工地违规施工的噪声吵得夜不能寐”的问题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其中,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对该路段多次进行巡查和夜查;惠济区城管局已对该项目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已发现的施工噪音问题正在进行立案调查;迎宾路办事处也深入群众社区开展调查工作。不存在未完全回应反映问题的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问题3:认为只处罚三次不合理。

施工单位2020年6月正式入场以来,惠济区城管局对该项目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3次处罚。该项目在施工中因施工工艺需要(混凝土连续施工浇筑作业),多次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了《夜间施工证明》,该项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夜间施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在交办问题办理过程中,惠济区城管局、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和迎宾路街道办事处不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该项目涉及施工噪音污染问题已立案调查。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处罚情况。2020年以来,惠济区城管局已多次针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对该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是:

1.2020年3月17日,对当时该项目的施工方——郑州鼎豪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送达了处以罚款壹仟元的当场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惠城管)当罚字〔2020〕1508号,该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将罚款缴纳到位。2.2020年7月16日,对当时该项目的施工方——湖南正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惠城管)罚决字〔2020〕第06-0088号,对该公司作出了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将罚款缴纳到位。3.2021年4月9日,对当时该项目的施工方——湖南正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惠济城综)罚决字〔2021〕第2136020号,对该公司作出了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4月16日将罚款缴纳到位。

(二)该项目噪声检测情况。惠济区城管局已告知该项目在施工时必须符合《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除夜间(22时—次日6时)外可以正常施工,但在周边居民休息期间应避免使用产生高频噪声的设备;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夜间作业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证明》,并提前3日向周边居民公告,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因施工工序需要混凝土浇筑连续施工,该项目办理了4月29日22:00—5月2日6:00的夜间施工证。

(三)其他监管情况。截至目前,惠济区城管局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多次安排执法人员,依据工作职责,及时地进行了检查落实和回复。在惠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的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在施工中因施工工艺需要(混凝土连续施工浇筑作业),多次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了《夜间施工证明》。但针对施工工地在没有取得相关夜间施工证明就进行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惠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已经3次进行了处罚,同时也安排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工地造成的噪音进行了夜间检测,惠济区城管局依据检测结果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夜间扰民的主要原因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为该项目发放了《夜间施工证明》,根据《郑州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及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郑城改〔2018〕1号)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惠济区城管局向为该项目办理《夜间施工证明》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次去函,函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如此工地不服从监管,可向惠济区城管局移交相关证据,惠济区城管局将依法处理。

目前,该项目已于5月11日主体封顶,混凝土夜间连续浇筑作业已经完工。下一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住建局和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五大队等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和项目所在路段的管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发现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周围群众有一个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无

(下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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